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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愿拜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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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有本事猎这鹿,为何又要出手?自己烹了不行?”邓爱侯道。

“谋者享受猎鹿的过程,但求自己的劳动能换取应得的一杯羹,霸者天生有家格和名望,则成为全鹿的获得者。”吴锋举起背后的火铳,透过上头的瞄准孔扫视着窗外的冰雪大地:“我

虽有倾天之志,这茫茫天下都在眼中,但身份有限,啃不动这鹿肉,所以还要寻个买主献宝。”

“献宝?”邓爱侯道:“却不知你有何高论?”

吴锋笑道:“只有卖出去了,才知道论调高不高,所以高论与否,起头都是虚的。然而如果有人愿意做买家,我不但起头不取他分文,还有两件大礼做定金,若我没有高论,自可以将我扫地出门,定金不退。若真有高论,再说酬劳便是。”

听到这里,邓爱侯眼中登时放光。

“敢问小兄弟姓名?”

“谢衣。”吴锋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字。

谢这个姓非常普遍,简直可以说多如牛毛。

但联系上吴锋这样的行为,在出身名门的邓爱侯眼里,就只有一种可能……

陈郡阳夏谢氏后人!

谢家是千年高门,名震天下的北府军,就是谢家创立。这个家族出来的名士,不但能谈玄论道,而且退可治理江山,进可挥师万里,既能吟诗作赋,又能引剑诛敌!

而且谢氏名人的行事,各不相同,有轻袍缓带,镇之以静的飘逸名士,有流连花街柳巷的风流浪子,有心性狂躁杀人如麻的血戮将军,也有不拘小节无肉不欢的旷达人士,既有修真者,

也有武者。相比起来,很多名门就只有文弱书生,哪怕是道术高手都一副弱不禁风的表面样子。

所以像吴锋这样背着个猎枪大大咧咧的模样,当然也可以当作谢家行事方式的一种。

更加完美的是,谢家又是个多灾多劫的家族,很多次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族人逃散,经过百十年的时间才得以复兴,因此吴锋要想冒充谢氏后人,实在容易。

只要行事显得有名士的风度,就会被邓爱侯认为有谢家家风,真不愧有高贵的名门血统!

邓爱侯当下要了个包厢,也不顾吴锋身上的油腻,和两人的巨大年龄差距,勾住吴锋脖颈,两人一起进了厢中。

吴锋把自己没吃完的牛肉,没喝完的淡酒也一起带了进去。

邓爱侯叫了一桌好菜,吴锋偶尔也吃几口,但主要仍是嚼着牛肉,喝着粗酒,一副少年老成的落拓神气。

“你说要献宝……可有什么宝物?”邓爱侯道。

“第一件,便是这方墨砚。”吴锋从空间袋里面取出一方黑石造成的墨砚来,砚台形式古拙,上雕云龙,有一种疏狂之气暗藏。

往上头呵了一口气,只见气瞬间凝出大滴的水来,竟然没多久就覆了一小层。

吴锋抓着墨砚,伸到冰冷的窗外。外头飘着淡淡的雪花,但过了好一阵,砚台里面的水也没有冻结的迹象。

储水不涸、严冬不冻、呵气成水,这无疑是一方名砚。用这砚台磨墨,根本不需要加水,而且寒冬依旧可以使用。

这都只是象征意义,毕竟能收藏这样名砚的人,绝不会冬天里不生火,忍着寒冷写字。

砚台角上,刻着一个小小的谢字,笔力遒劲,入石三分,如同苍龙怒舞。

“这是我家家宝,但我一向粗鲁,却也用不上这东西。听说邓殿主乃一代豪杰人物,我愿意献上此砚,作为见面之资。”吴锋淡淡道。

这砚台的确是陈郡谢家留下来的,是吴锋的父亲收藏的古董之一。但名砚这种东西到底也是石头刻成的,珍贵固然珍贵,但宝贵程度,其实也有限。

只不过吴锋说这是自己家里的家宝,象征意义可就大了。才能之士向主公献出家宝,那是誓死效忠的象征,主公也一定会拿出极高的回报。

邓爱侯是附庸风雅之人,又长期渴望人才,如今已经笃信吴锋的确是陈郡谢家的后人,是落难流落在外的贵公子。

如今他需要确定的,只是吴锋真正的价值如何了。

只听吴锋接续道:“这一件家宝,只是证我真心,第二件大礼,则可作为邓殿主的军资,助殿主整军备战,成一番大事业……在下愿将忘忧谷数百年的财富,一举献上!”

邓爱侯闻言,骤然一惊。忘忧谷在并州地区的势力颇大,富庶之名令他眼馋很久了。

但是他绝对不敢捋神堂的虎须,去真正动一动忘忧谷。

只是,吴锋究竟是什么身份,能够帮他取得忘忧谷的财富?

“有何妙策?”邓爱侯压低声音。

“不需要任何妙策。”吴锋微微一笑:“忘忧谷已被人屠了,但神堂却还无人知道。在下是唯一的生还者。若要取财宝,还请殿主赶紧下手。”

“甚么?忘忧谷被人屠了?”

“不错。”吴锋向邓爱侯讲述了自己的部分情况。邓爱侯听吴锋说到因为忘忧谷被灭,无路进入总堂,才来投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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