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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武当然没有死。且鞮侯单于没有杀他。因为他在这个老迈得开始掉牙的老头身上看到些他在匈奴人身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顽强,忠贞,矢志不渝。
他不明白苏武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虚幻的信念,并且为此不惜放弃生命?
草原人以前不懂,现在不懂,以后也不会懂。
因为他们只知道肚子饿就吃肉,没有肉就去抢,抢不过就做奴仆,他们是一群进化成人类肢体的食肉动物,除去温饱欲望等本能需求之外,毫无人性。
人性由很多东西组成,其中一个叫道义。
道,是煌煌大道,义,是崇高理想。
草原人的历史中,没有吞炭为哑杀身成仁的豫让,没有民贵君轻舍生取义的孟子,没有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霍去病。
所以苏武才会笑着说:“你不懂。”
对于苏武而言,有些东西远比生命更重要,那叫尊严,那叫理想。那是人类社会中最为崇高神圣的东西,那是人性无与伦比的魅力。
且鞮侯单于突然开始害怕。
他看着苏武瘦弱的背影凝固在草原的寒风中,像座大山般岿然不动。他再转头看看自己背后那些阿谀奉承的大臣们,卑躬屈膝,脸上腆着笑,恨不得跪下舔他的脚趾。像是被一把利刃刺穿胸膛那样,且鞮侯单于放声长叹:
“我是在跟怎样一个民族在战斗啊!”
……
……
三天后,高欢和徐橙橙离开山洞,收拾行囊继续向南方前进。南方温暖,南方会有人烟,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穿过雄伟壮阔的山脉,找到隐匿在草原中的居民。根据估算,他们俩人所处的位置应该在长城以北的内蒙境内。
又过去两天,他们发现一座村庄。
典型的北方村庄,低矮,团聚,一股股象征着生命的炊烟从家户中飘上天空,村前的山道上有一个老人赶着四十多只羊在缓慢行走。
高欢和徐橙橙得到村民帮助,乘坐着大约一周才会到县城一次的骡车走上山路。拉着板车的黑骡子的脖子上挂着个铃铛,走起路来丁零作响,就在这悠闲恬然的丁零声中,高欢和徐橙橙进入终于可称作繁忙的县城。县里人告诉他们,再往前就是那里有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都有去往首都的班次。高欢和徐橙橙连忙道谢不迭,在踏上前往的汽车前,徐橙橙不由看向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群山,那里留存着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
然后她看向高欢。
高欢依然是那副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脸:“乡亲们说,那座山叫大青山。”
徐橙橙点点头,心里暗暗发誓,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座山,也永远不会忘记寒冷刺骨的荒原里,某个男人不惜性命地背着自己,向充满希望的南方踏步前进。
……
……
徐达年纪已过七旬,但身子骨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壮,硬朗,不需要旁人帮忙,提着八十斤重的铁榔头能连跑七层楼,不带喘气儿。旧时战友们称赞他,这身板儿,硬邦邦,大眼睛,亮堂堂,说话像敲钟,走路刮大风,一身威武不凡的跋扈气,震得流氓宵小莫敢接近。又因为跟大明朝开国元勋徐达同名,同僚们便喜欢私下叫他中山王。
他不仅有中山王的地位,还有中山王的脾气。
听到小儿子徐洋的死讯,他在那座曾经住过清朝大将军的四合院里站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家里人到院子里一看,老人似乎突然老了十岁。那杆从来不曾弯曲的腰,变弯了,那头比小伙子还要乌黑浓密的头发,变白了。
有细心的,还能瞧见老爷子眼角挂着一滴泪!
多坚强的人,居然能伤心到这地步!
“顺子,备车,跟我去趟内蒙。”老爷子叫的是在家里帮忙的本家大侄子徐顺。
“您这是要?”徐顺问。
“洋子是去啦,尸体烧得焦黑!但橙橙还没个踪影,我要去找她,亲自上内蒙找她!”
“别介,大伯,您这岁数经不起折腾!就待在家里听消息吧,内蒙已经派出救援队,您就算再精明再勇武,好赖不也是一个人嘛!人多力量大,相信内蒙地方政府吧!”
“唉!”
拿好外套的徐达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忽然想起那个把儿子女儿一起叫到苏联的罪魁祸首,那个叫高欢的狐朋狗友,就是他,就是他害死自己的一双儿女!可惜啊,这么大的空难事故,应该也跟着洋子一起死了吧?报不了仇啦!
就在这时,院门口突然传来徐顺的惊叫声:“啊?你……你回来啦?”
他的声音带着颤抖,充满讶异。
紧接着他双手合十,连连鞠躬:“头七不是刚过吗?橙橙姐,许是路途太远迷了路,耽误了回家的时辰么?”
徐橙橙一脚踹在徐顺屁股上:“兔崽子好好瞧瞧,姑奶奶好好儿的,压根没死!”
瞬间从惊吓变成惊喜的徐顺高兴地大叫起来,赶紧跑到院子里,找到正拿着红色小水壶向海棠花洒水的徐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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