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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莫斯村
一个隶属红龙帝国,位于白狼山和葱郁的漠河森林之间的边境小村庄,是个不大引人注意的小村子。
这个以第一任村长命名的小村庄一直以来就和喧嚣与繁华无缘,它没有包括教堂在内的任何国家性质的公共设施,也没有任何政府指派的官员,甚至除了村民们偶尔聚集在篝火前吃个集体饭外没有任何公共活动,全体都是文盲的村民们一直靠上山打猎采果子和在附近的小河打渔为生,最近的镇子也在白狼山另一边,白狼山虽然不算什么大山,但隔绝一个只有四十几个人,又没有什么珍贵特产的小村子还是轻而易举的,就连税务官们也不愿意来这儿,他们翻一次山磨破的衣服就够顶的上从这个连铜板都没几枚的穷村子能收到的全年赋税了,因此村民们往往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外人,只有在新年立春前后,才会有几个非常幸运的抓阄中了的村民扛上一点兽皮翻过山去最近的铁石镇换点日用品和粗粮,往往他们带回来的诸如“看见一辆马车”之类的见闻都足以让村里所有的小孩子尖叫连连,并成为接下来一个月所有村民饭桌上、枕头边的谈资,而带回这些话题的人的地位也会在村民们心中上升到“大人物”的程度,其地位之高,仅次于村长和外面那些“真正的大人物”。
不过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如今被打破了。
五天前,一颗从天而降的火球掠过了拉莫斯村飞入了紧邻着村子的漠河森林,村民们瞪大的眼睛还没小下去,就被突然涌入一大群的“真正的大人物”们吓得又大了两圈。
那些平素难得一见的“大人物们”如潮水一般涌进了这个宁静的小山村,他们挥舞着真正的金银币,骑着真正的马,驾着真正的车,穿着真正的各式铠甲,佩着锃亮锃亮的一看就是真货的兵刃,总之,他们带来了所有以往只存在于村民的白日梦中的,但现在却是真真正正在村民们眼前的宝贝,也包括了据村长说只有镇上才看的见的,不用自家酿就能喝到许多酒的地方--酒吧。
猪毛酒吧。
这个一天前刚建的酒吧说穿了就是那个被五个银币就打发了的瘸腿村长的家宅(连上二楼的卧室厕所,六十个平方,号称白狼山脚独一家,方圆百里第一大),只不过是搬进了几桶便宜的麦酒,门外撑起了雨帘子,墙上刷了几个狗啃一样的字做招牌就开算张了。
虽然开业时间短,但因为确实是白狼山脚独一家的缘故,这个酒吧的热闹程度甚至可以把晚来的人挤到路边去蹲着,没办法,大人物们实在太多了,别说村人们原来的住宅被全部租掉,就连村子的土路边都是一大片土黄色的帐篷和睡袋,但大人物们依然每天不停地涌来,大有把白狼山脚所有的土地用人肉铺一遍的架势。
铁木就是这露宿大军中的一员。
佣兵这个行业的人过的都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生命无保障,收入也不稳定,普通人很少回来做这一行,一般都是那些混不到饭吃,走投无路,空有一身蛮力的人的最后出路(跟老舍笔下拉黄包车的一个性质)。才刚二十二的铁木在佣兵中还属于小毛毛,六年前,做小本生意的父母因为不能忍受一名声名狼藉的贵族不付钱的行为而争辩了几句,结果竟被那个贵族手下十几名武者活活打死在了市集,事后,那个没脑子的贵族虽然因为红龙帝国严格的法律赔了一笔钱,但贵族就是贵族,作为特权阶层是根本不可能受到什么实际意义上的惩罚的,现实很快教会了年轻的铁木什么叫冷酷与势力,那个贵族只是叫手下人给铁木所在的镇的镇长带了句话,第二天铁木就被镇上的人集体赶出了镇子,父母的遗产也全部被抢走,任凭他在镇子口如何哭泣与哀求,铁石心肠的人们只是对着他喝骂甚至是拳脚相加。
就这样,铁木成了一名流浪儿。
还好,饥寒交迫的他碰到了一个年老的佣兵,老佣兵狡猾了点,但心眼不坏,加上年老体衰想找个养老的,就把铁木收下了,至于那个贵族的威胁,佣兵们向来头顶天,脚踏地,游走四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国家与政府的干预,自然对那个无良贵族嗤之以鼻,根本不加理会。于是,铁木就跟在老佣兵身边开始学习武技与求生技巧,一直到两年前,老佣兵在一次任务中重伤西去,他就扛着老佣兵留下的短剑,长枪和皮甲(为什么不用长剑,因为长枪便宜,而且能投能刺能当翘棍使,一枪多用,物超所值)跨入了这个老佣兵为之付出了生命的行当。
今天的天气不怎么样,阴沉沉的老天绝了堤似的下着足够浇死人的瓢泼大雨,把入目所及之处变成了一片模模糊糊的雨雾。
“呼,劳驾劳驾,一杯麦酒,谢谢!”顶着雨的铁木冲到了猪头酒吧的雨帘子下面。
“呦,教皇也来啊?怎么,吃腻了奶,想尝尝男人喝的酒是啥味儿了,哈哈哈……”刚走进门,一个满口黑牙的中年佣兵扭过头咧着嘴笑道,周围立刻响起一片哄笑声。教皇是铁木的绰号,因为铁木有个坏毛病,就是贪睡,一次,他护卫的商队遇袭,等把敌人打退了,众佣兵才发现这小子竟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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