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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帅气的让人移不开眼。顾言溪怔怔看着台上的男人,脑子里又一次蹦出绝代风华四个字眼来。
“卧槽,果然帅的一逼啊!”魏胜也盯着那男人看得怔怔出奇,不仅是他,跟他们一同出来玩的纨绔子弟,也都失了神。顾言溪深知闵秀庄是迷人的,这也是他为何不常带他下山玩的原因。
因为他太完美,他生怕被别人窥探了他的好。
他的好,谁都觊觎不得!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n—hearted!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声音略哑,他开口吟唱第一句,便抓住了所有人的心。顾言溪恍如浑身一震,血液都凝固了。
——i—aint—gonna—be—just—a—face—in—the—crowd,
——youre—gonna—hear—my—voice,
——when—i—shout—it—out—loud,
——its—my—life,
——its—now—or—never,
——i—aint—gonna—live—forever!
——i—just—want—to—live—while—im—alive
——its—my—life
——my—heart—is—like—an—open—highway
——like—frankie—said,i—did—it—my—way
——i—just—wanna—live—while—im—alive,
——its—my—life…
这不是一首写给伤心人的歌,上帝不会保佑那些没有信仰的人,我不想变成茫茫人群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你将会听到我的呐喊,我的生的呼喊,这就是我的生活。
要么现在就开始努力,要么永远停止不前。
我不奢求永恒的生命,唯愿在有生之年好好活着…
闵秀庄唱的是八十年代摇滚乐队邦乔维的《it’s—my—life》,这首歌不像是那些撕心裂肺的摇滚歌曲,听着却也让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据说,在当年这首歌可是烂大街的经典歌曲。
但,这歌从闵秀庄嘴里唱出来,却又别有一番风味。
顾言溪知道打鼓时的闵秀庄有多迷人,但他还是低估了闵秀庄的吸引力。从酒吧里这些吧友的反应不难看出,闵秀庄是真的很有魅力。无论男女,都盯着高台上那炫目的男人,露出痴痴呆呆的目光。
顾言溪几度生出想要冲上高台,将闵秀庄拽下来带回家藏起来的冲动,但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感性。
一首曲子唱完,闵秀庄这才抬起头来。
他很用心的边唱歌边打鼓,等一曲完,他浑身都出了一层汗。他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碎发,金色发丝垂落,被灯光照得像是镀了层圣光。
顾言溪看着高台上的人,心里突然生出一股,再不上前去抓住他,他就会羽化升天的错觉。
“再来一首!”
有女孩子举起手机,朝着嚷着要闵秀庄再来一首。
闵秀庄漠然的黑眸扫了眼下方,大概是血液里那股狂爱摇滚的因子彻底被唤醒,闵秀庄竟然脱掉西装外套,他撸起双袖,拿起鼓棒,又打了一首。
依旧是邦乔维的曲子,叫《breakout》。这首曲子,简直就是架子鼓爱好者最钟爱的歌曲之一。
听着那澎湃的鼓声,现场尖叫声络绎不绝,几乎刺破了顾言溪的耳膜。终于,现场人越来越多,甚至有星探拿出名片,想要上前去挖闵秀庄进娱乐圈。
五分钟过后,闵秀庄终于站起身。
他似乎有些惊诧会有这么多人被自己的表演所吸引。他朝台下点点头,这才拿起西装外套,步伐悠闲走下台。所到之处,尖叫声喧天,那阵势,宛如天王降临。
闵秀庄敏感察觉到有一道熟悉的心跳,他站在人群拥挤处,抬头看向右侧的阁楼上。眼睛里,刻出顾言溪的身影。
阁楼上站着的都是c市有头有脸的纨绔富家子弟,站在一群富二代或者官二代中,顾言溪依旧是闪眼的存在。察觉到闵秀庄发觉了自己,顾言溪略微有些不自在。
他其实很想问,他为何会在这里。但他又明白,自己这想法有多偏激。自己可以来这种地方,闵秀庄自然也可以。
闵秀庄突然拔开人群,他修长双腿踩在旋转楼梯上,然后走到阁楼。见他上阁楼,所有人目光都盯着他不放。不知为何,顾言溪心跳有些快。
他望着朝自己所在位置走来的俊美男子,不争气的想逃。
魏胜跟另外几个公子哥都是一脸呆滞,近距离看这个金发美丽的男子,他们才惊觉,原来这世上,真有人的长相,配得上惊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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