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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圣人居所,娲皇天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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娲皇天。

天外之天。

圣人居所都是在洪荒之外、混沌之中开辟的空间,寻常修士便是见一眼都十分难得,除了一些比较奇特的太乙修士以外,也只有大罗金仙才有资格踏足漫步。

灵珠子能以金仙之躯进入混沌,不惧混沌之气的侵蚀自然是因为他有女娲娘娘赐予的灵宝护身,甚至他的本体也是一件灵宝。

秦清静静地望着那一层乳白色到近乎透明的屏障,其间还有一抹紫色的光芒飞快地游曳,他的声音有些晦涩:“这就是天么?”

与其说是天,不如说是洪荒屏障。

正是这些屏障阻挡了混沌之气的侵袭,才能让洪荒大陆中的生灵得以生存。

倘若没有云霄仙子拦路,他应该也是成为天的一部分,又因为他不曾升天,所以道祖用一缕鸿蒙紫气补了天之屏障的空缺之处。

“夫君,这里看不出来的。”

云霄微笑着牵住了他的手,带他跨过那一层天之屏障,出现在了混沌之外。

过了屏障之后,秦清陡然感觉到一种力量正在试图侵入他的体内,无论如何却也不得寸进!

那是混沌之气想要侵入他的身体!

不知是因为云霄仙子做了什么,还是因为他的本体与天之屏障是同类,混沌之气竟然不能侵蚀他的身体!

只是眼下他无暇顾及这些。

他们离得洪荒世界越来越远,见到的轮廓也越来越清晰,灵珠子带着洛神在将江山社稷图的护持下也追了过来。

“真的…很美。”

秦清望着洪荒世界,胸口有些难以压抑的豪气。

那道乳白色的光芒笼罩着洪荒大地,组成了一个天圆地方的世界,无数星辰汇聚在世界上空,闪烁着光芒。

那是天庭的地方。

中间是一片方方正正的大地,那就是洪荒的人间界,依稀可见一些高山轮廓,又有四根柱子从大地的边缘升起,托住了天庭。

大地的下方,乃是一片浑浊黑暗。

唯有大地向下延展出来了一座耸立山峰,从地底撑着另一处天之屏障的圆点,想来那应当就是不周山的地底根基。

正是那里,撑起了地府的空间。

当年盘古开天辟地,实实在在地在这混沌之中,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的世界。

不论多少次再见洪荒世界,秦清都不得不承认,它的世界轮廓实实在在让人着迷。

既有雄浑壮丽,又有些优雅秀美。

云霄伸出手指,紧紧地攥住了秦清的手掌,转头在他的耳边轻声道:“如果夫君愿意,来日我便想方设法在洪荒开辟一方小秘境,作为我们两人的居所…”

过去她的修为不够,自然不敢轻易许诺这般言语。

现在云霄仙子堪称是洪荒第一准圣,距离圣人只差一缕鸿蒙紫气,实力上比起当年那些混沌神魔还要强上几分。

若是如圣人一般,开辟出一个能够演化万物的小世界作为道场,那她必定是做不到的;如果单单只是开辟出来一个安静的秘境作为两人的居所,肯定是能做到的。

“……”

两个人能在混沌之中干嘛?

这里又没什么灵气,难道还能修炼么?

洛神听到云霄仙子的话,忍不住悄悄看了她一眼,只觉得这位准圣大能真的是有些放得开。

“走吧,先去娲皇天!”

灵珠子懂得不多,心思更多地放在女娲娘娘交给他的任务,小童子头顶江山社稷图,带着洛神去前方引路。

圣人居所自然是有些不同。

女娲娘娘亲手开辟出来的娲皇天,乃是一处真真正正的小世界,这里宛如一座花园,无数奇形怪状的鲜花盛开,香气四溢。

洪荒难寻踪迹的灵药仙草在这里随处可见。

在洪荒世界,这些灵植或许其他修士得到之后会视若珍宝;在这里,却只能当做普通的花花草草,用以点缀。

女娲娘娘的天外道场就是这般模样,也不知三清圣人的天外道场到底是何等壮阔波澜!

圣人,真的不同。

圣人之下,尽为蝼蚁,绝非虚言。

天道圣人非但在实力上能够碾压圣人之下的修士们,更是在其他方面也能将修士们吊起来打。

洪荒之中最富裕的应该是截教的赵公明,他是属于那种只要落地就能捡灵石,悉心寻找就能觅得灵脉的人物,而且他又生财有道,更得了秦清帮忙,垄断过诸多行业。

如今赵公明捡灵石的时间,估计不如他耗费那点儿时间置办产业,反而收益更高。

即使像赵公明这等捡灵石都是浪费时间的人物,想要置办一处娲皇天这么大的花园,也要肉疼许久…

那就更别说其他人了。

灵珠子进入娲皇天之后,看到秦清惊叹的脸色,忍不住自夸道:“怎么样!娲皇天漂亮吧?”

“圣人道场,果真不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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