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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奴前队冲到,看到静静等候的一队红巾。进入一箭之地,双方互射弓箭,红巾且战且退,探马赤军鼓勇向前。
佛家奴处在中军,眺望战情。随着他不断地命令,中军和后队渐渐展开阵型。两翼慢慢括开,只待时机一到,就加快马速,要将敌人包围。这时,他看到前队冲在最前边的骑兵,有几个忽然减缓了速度,手忙脚乱地丢掉弓箭,改而控制马匹。
“不过是些铁蒺藜。”闭上眼睛,他也能猜出前队遇到了什么情况。仓促之间,他不认为敌人有足够的时间来施放出足够的铁蒺藜,来破坏他进攻的流畅性。
二十几个第一线的骑兵,只有四五个中了暗算,从这也可以看出,癣疥之疾而已。马匹不受控制的士兵,第一时间被集中指挥的红巾弓箭手射落下马,倒霉的又被闪避不及的后边骑兵踏在马下。
佛家奴无动于衷,几个汉儿罢了。
冲过铁蒺藜的骑兵再次乱了阵脚,不多,仍然只有四五个。他们的马蹄踩入了小小的陷马坑中。这一次,不用红巾再去射他们,他们直接跟着摔倒的马匹摔落地上。
佛家奴注意到了前线冲刺的探马赤军,因了这两次陷阱,速度缓慢下来。并随着倒地马匹和摔落骑兵的增多,阵型开始混乱。他又细心地注意到了,阵前的红巾急射出几波箭雨之后,有明显加速后退的企图。
“癣疥之疾。”他嘴里无意识地低声重复着,大脑急速运转。情况不对,敌人毕竟有八百人!若是他们破釜沉舟,……数年来,大江南北,元军铁骑屡战屡败、多少同僚名将惨死战场的种种,走马灯一样闪过他的脑中。谨慎的天性占了上风,他抓住传令兵:“传令!前队暂停。”
晚了。
好像旋风,从红巾弓箭手后侧,撞出两队骑兵。当先一条大汉,狼牙棒密不透风;其后又一条大汉,两柄大锤呼呼作响。利刃一般,这两队骑兵直直插入了两百个探马赤军先锋之中。
正是邓三、文华国。
累年厮杀,在邓三身上留了很多的伤。左脚被投石机砸的石头挂住过,少了几个脚趾,到现在他走路都还有点深浅;右臂中过火铳,下雨阴天,总隐隐做疼。其他的刀箭之伤就不说了,更多。
他绝对称得上是百战余生。
他从没在意这些伤患,相反,他以自己身上遍布各处,密密麻麻的伤疤而自豪。大丈夫生快意恩仇,当鼎食,死当鼎烹。可问题的关键是,他才四十三岁,正壮年时候,从年前起,他竟然渐渐觉得力气不是很够用了。
尤其这几日,连日厮杀、奔走,使得他这会儿舞起三十斤重的狼牙棒来都嫌吃力。
大概这几年失血过多,伤了元气。他暗自寻思。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早晚有一天,他会再也舞不动狼牙棒,再也上不了战场。也就是说,在这个乱世之中,他就再也没了用,要成为一个废人了。
每当想起这些,他这个粗汉也会感伤、忧虑。他感伤自己,忧虑邓舍。邓舍才十六岁,太小,小时候读书读得又有点傻。他不敢想象,在这个人吃人的世道,没了自己在身边,邓舍会成为什么样。
他得继续挺着,就算上不了战场,也得等邓舍成人之后。他还记得结义兄弟、邓舍亲爹主动断后前的最后嘱托,更何况,他自己也很喜欢邓舍,早把他当作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他隐约感到,邓舍和他、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可不同在哪里,他说不上来。
这小王八蛋将来一定能出人头地。
他嘴角露了点慈祥微笑,这点慈祥关爱的微笑出现在这样的场合是如此的不协调。以至照面的探马赤军不由一怔,邓三变色厉喝一声:“你家邓老爷在此!”
手起棒子落,鲜血四溅,两马侧身而过。文华国大呼大喝,紧随其后,每一锤落,必有一元军堕马。
佛家奴松了口气,区区百人,再凶悍,也构不成危险。他改变了前番命令,就让那两队汉儿挡一挡红贼的锋锐。叫回传令的传令兵,继续指挥两翼展开,只要包围形成,剿灭此贼,如反手耳。
邓三按照十人队来布置的冲击阵型,十个人分成四列,两侧三人,中间两列两人。左两列和右两列之间,间隔三个马身的距离;左、右两列内部之间,间隔一个马身的距离。这样可以最快、最大限度地割裂敌人。只是有一点,两侧领头的两个人,一定要勇猛强悍。
他和文华国刚好符合这个标准,所以这个阵型运用得很成功。
如同利箭一般,他们瞬间整个地穿过了探马赤军前队。接触其后续部队之前,他们漂亮地分向左右地转了一个弯,绕过前队一半,又从中间插入,汇合、再贯穿而出。
邓三喝叫:“关老二!看你的了。”
不得不说,他们这个战术配合做得很不错,起关键作用的,当数那些任职十夫长的上马贼旧部。他们个个久经沙场,互相之间长期协同,配合熟悉。有了他们的约束指挥,临时搭建没几天的这支骑兵队伍,默契性出人意料的好。
关世容闷声不响,催促养精蓄锐的坐骑,横起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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