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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还活动在白桦林里的动物都是很机敏的,谭粤铭追一头鹿追了许久,最后还是被它给跑掉了。
关于打猎,他有许多的心得体会。
他说狩猎时,猎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前进,而是要跟着风的方向,依照地形的色彩和气味,和大家保持一致的速度向前,尤其注意避免突发性动作,猎物们通常很温顺也很警惕,他们可以在你最不注意的时候迅速逃匿,这是它们的天赋,在保持安静这方面,任何家禽都比不过野生动物。
他还说,人类已经丧失了这种技能,必须安静的向大自然学习,才能被自然所接受。
这话我倒是挺认同,问他怎么知道这么多,他说他去非洲呆过几个月,专门看当地土著人狩猎,学了不少技巧。
他问我去过非洲吗,我摇摇头,心说我怎么可能去那种充满艾滋、贫困、硝烟,连水电都缺失的地方。
然后听他滔滔不绝讲起了非洲,地理风貌、风土人情发展情况,头头是道,什么东西一经他说出来总是变得那么生动有趣,搞得我也想去体验体验。
嘘…
他忽然停下来,然后对着一处放了一枪。
只听砰一声响,他笑了笑翻身下马,朝放枪的那处跑过去,然后转过身,手上已经多了只灰兔,带着胜利的微笑过来:“走,找条小河,让你尝尝谭氏烤兔的滋味。”
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附近有条清澈小河,我只按照他的指示拾柴生火,他则十分专业的将兔子处理干净,用匕首削了树枝,将灰兔架在火上翻烤。
香味随着时间慢慢酝酿,不一会儿整个空间都充斥着无法言述的焦香,新鲜红嫩的兔肉也变成了金黄色,滋滋冒着油星子,我不禁吞了吞口水。
谭粤铭冲我笑了笑:“别急,一会儿就好。”说着拿出一小罐盐和孜然撒上去,接着翻烤。
我说你怎么还随身带着调味料,他说出门打猎必备。
我也不说话,就静静盯着他,只觉此刻的他化身成了美食家,只消接受吃货的膜拜。
兔子烤好,他把最肥美的兔腿切下来递给我,我也顾不得油腻接过来就吃。
烤兔外酥里嫩还多汁,兔肉入味又弹牙,足以秒杀我曾吃过的一切烤兔,那种味道能令人回味一辈子,难怪那么多吃货愿花千金打野食,饲养的与野生根本是两个世界。
天色一黑,视野变得很不好,即便有也难找到来时的路。
谭粤铭说就在林子里过一夜,我们带了帐篷和睡袋,对付一宿没问题。
我还从没在野外呆过,心下有些恐慌,毕竟是原始森林,搞不好会遇见狼。
谭粤铭晃了晃手里的猎枪,说不用怕,遇见狼有的是办法对付,让我放心。
可我又怎么能真的放心,一直战战兢兢,心绪不宁。
墨菲定律永远那么准,怕什来什么。
才将把帐篷给搭起来,就在墨色的林子深处看到十来双眼睛,发出幽幽的绿光。
马儿开始嘶鸣。
是狼,且不止一头,是狼群。
我吓得不敢噤声,身子全僵了,手里的电筒掉到地上,仿佛在经历一场噩梦。
倒是谭粤铭,表情严峻却没有流露一丝怯懦,像个冷静沉稳的职业猎人。
他小声对我说“你进去。”
我没动,他也没空与我多说,非常淡定的点了只信号棒,远远朝狼群扔了过去。
信号棒发出刺目的光芒,狼群嗷了一声便调头跑了。
我感到不可思议,平常听闻尽是狼吃人的传说,这狼一溜烟就跑了,确定是真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