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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利·埃克森是罗马王国埃克森伯爵之子,在整个罗马王国王都是路人皆知,不是因为他有多强或者多纨绔,而是因为他的理想,他居然立志成为一名吟游诗人,不错!就是吟游诗人。
这让埃克森伯爵对他很是失望,但是埃克森家族想来人丁单薄,这一代更是只有这么一个独苗苗,这使得埃克森伯爵又不能放任他不管,只好将他送到王都最好的学院——皇家魔武学院去,希望他能学到东西,以后可以继承伯爵爵位。但是宾利行为依旧那么出人意料,他居然从开学开始就一直旷课躲在图书馆看各种关于大陆各地风情的书籍。最终宾利也成为了魔武学院创建以来第一个一节课没上就被开除的学生,他又一次出名了,虽然名声不咋地。
对此埃克森伯爵非常生气,将他关在房间里给他两个选择:一是饿死在房里;二是好好学习然后继承爵位。结果三天过去了,宾利依旧不松口。到了第四天,埃克森伯爵实在担心儿子,急匆匆地打开门却发现一个人晕倒在地上,吓得他连忙去扶起他发现居然不是宾利而是他的仆人。
原来刚关进去没多久宾利就脸威逼带利诱让那仆人进来换他,然后自己跑了。
埃克森伯爵看着一脸惶恐的仆人叹了口气,甩甩袖子回书房了,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仆人。
而此时已经逃出罗马王都耶路撒冷的宾利正满脸愉快的跟着一群佣兵前往火炉山脉的矮人和地精聚居地。这群佣兵属于一个小佣兵团盾与剑佣兵团,他们这次的任务是与另外几个佣兵团一起护送商团前往矮人和地精的聚居地进行武器装备交易。
火炉山脉盛产各类矿石,矮人和地精大多聚居于此,他们采集矿石制作成精良的武器装备然后卖给人类以交换生活用品和矮人最喜欢的各种烈姓酒类还有地精喜欢的各种亮晶晶的东西。好吧,这很难想象,以猥琐胆小闻名的地精居然和以强大和银荡闻名的巨龙有同样的爱好。
宾利跟随这队伍来到了罗马王国边境城市巨石城,巨石城是距离火炉山脉最近的城市,这里大街上到处都是各种叫卖声,大量的矮人和人类还有一些别的种族在城中来来往往。
在城门口,队伍被迫停止了,因为前面发生了点争端,大量的人聚集在门口看热闹堵住了城门。
宾利和剑与盾佣兵团团战鲁伊打了个招呼,鲁伊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大叔,很好说话,看到他想去看热闹很是理解,毕竟宾利也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好动的年纪。
宾利一路说着对不起拼命挤开人群来到最前面,只见几个士兵正一脸银笑地调笑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而地上正躺着一个老人,一丝丝血从老人的嘴里流出。
宾利问了问旁边看热闹的大妈情况,顿时怒火中烧。
原来那女孩和爷爷一起准备进城的,本来进城费是每个人一个铜币,但是守护城门的士兵却要女孩和老人叫十个铜币,老人不同意就问他们为什么要比别人多交。几个士兵很是流氓地笑道:“因为你是老头,人老了就容易出事,万一出事了会很麻烦,所以要多交钱,这叫麻烦钱。”
老人很是气愤就和他们吵起来了,后来那几个士兵终于露出了本姓,居然说如果没钱就留下那女孩陪他们快活快活,不然就以扰乱治安的罪名把他们抓起来。甚至有一个士兵说话时还伸手试图去摸女孩的脸,老人上去阻止却被士兵一脚踹倒,吐血晕迷。就成了现在这样子。
几个士兵将女孩围在墙角,伸手去扯她的衣服,女孩满脸泪水不断躲避。
“住手!你们这帮混蛋。”
宾利顿时气不过冲出来阻止。那几个兵**转过身看着他,其中一个恶狠狠地说道:“哪来的杂种?居然敢管爷爷的事,也不打听打听爷爷是谁。”
“我管你是谁。”宾利义正言辞地看着几人,教训道:“光天化曰,朗朗乾坤之下,你们作为保护平民的士兵居然公然调戏妇女打伤老人,当真是无法无天了。”
几个士兵互相看了看,然后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你脑子不好吧,还无法无天?你以为你谁啊?”
周围围观的人开始以为会发生一场好戏,比如英雄救美,一个强大的高手突然出现打的几个士兵落花流水,救走女孩,然后女孩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只是没想到居然是个傻子,顿感无趣。
站在人群里的林寒嘴角微微翘起,这个场景很熟悉,自己也曾经这样没头没脑地冲出来,认识了憨厚的霍华德和腼腆的沐平。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不过现在却物是人非,霍华德和海瑟薇暂时死了,沐平被甘道夫老头带走不知所踪,艾薇儿现在应该去药师协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自己答应她会爱上她的,还没有做到。
这是场中传来几声痛叫声和一片叫好声,将林寒从回忆中拉回。只见宾利同学正在挨揍。
宾利虽然上过魔武学院,但是他每天都泡在图书馆,如果那些士兵在林寒眼中是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那么他的战斗力简直不忍直视,脸普通人都不如,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少爷,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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