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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知道她们身份的是《京郊晚报》,可是那份小报纸根本不是《文学报》的对手,要是他们还想继续在北平刊印出书的话,就不会得罪背景厚、人脉广的《文学报》。而且当初这件事是立下约定的,他们不揭穿雪兰的事,雪兰也不揭穿他们鼓动她吸大烟的事,所以不应该是他们,何况那个小报社只开在北平,距离沪市十万八千里呢。
再就是《文学报》,可知道她身份的人撑死不到十个,而且大部分都在北平,也没有必要盗走她的歌,给他人做嫁衣啊。
雪兰想来想去,始终觉得三姐想多了,找个人接近三姐,然后哄她盗走妹妹的歌什么的,这怎么可能?
“你是因为那位先生突然消失,所以才会疑神疑鬼的,若真如你所想的那样,就太过阴险了。”雪兰神色一凌说,“如果真是这样,我必定不放过那个人。”
作为一个后世人,不愿意惹事,不代表怕事。谁敢欺负她,她一定想方设法欺负回去。
“也许是我想多了。”三姐叹了口气说,“那人也不像什么文化人,一个米行抗大米的,我真是傻了。”
第二天,雪兰上学的路上,殷久远边跑边问她:“你在想什么?我跟你说话你也不理我。这几天你老是闷闷不乐的,到底怎么了?”
果然从那天起,殷小哥就天天来送雪兰上学了。
在雪兰眼里,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是很可爱的。
上辈子,她没有上过学,当然也没有跟同龄的男孩子交往过。该上中学时候,看到同龄的男孩子骑自行车带着女孩子回家,她也不是不羡慕。重新活了一回,遇到了一个可爱又直爽的少年,其实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这个小伙子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就凭他几个月里天天来送她上学,雪兰就很感动。追求一个人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雪兰自问,如果她是个男人,然后爱上了一个姑娘,她能不能坚持几个月,每天跑很远很远的路,先送她上学,再去忙自己的事情呢?也许能吧,但是如果坚持了很久很久,姑娘依然若即若离的话,也一定会伤心失望的。
这个少年一定很喜欢她吧,所以即使跑得汗流浃背,即使她什么也没承诺,他也依然满脸笑容,每天来接她。
雪兰有时候想,嫁给他也不错,这是一个拉着她,跑了好久好久的人呢。
雪兰的心理年龄已经将近三十了,‘爱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似乎是不着调的,也根本爱不上。但是这个年代的人普遍很早结婚,十六七岁正好结婚的时间,她可不想最后被李氏盲婚哑嫁。能遇到喜欢她的人,完全可以相处相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