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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个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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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然在《唱响金江》比赛时,唱出的这首歌,当时对整个歌坛产生过让人惊艳的震动。也使得她在乐坛上开始有了名气。

所有人心中都有先入为主的关于她唱这首歌的印刻。

大部分情况下,这种第一印像是非常难以被洗去的。因为你听到这首歌就肯定会忍不住想到原唱。

但是现在现场的所有听众却并没有这种想法。

听刘乐的歌,人们想到的就是,这才应该是这首歌原来的样子。

这时的姜谨若也在舞台靠后的位置在看演出。她是个仔细的人。江映雪叫她帮着照看刘乐。

她就一直非常注意这些。

此时在舞台的侧面听歌,她有些忍不住身体忍不住跟着他的歌声一起在摇动。

作为工大的一名大三学生。她自然对于音乐有向往,也练过。但她并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歌手。

(水平比季琪琪要好得多。)只是跟季琪琪不太一样,在这次演出中,她自估进不了学院的前二十名,所以并没有报名参加。

她此时心中的惊讶,也是明显的,“想不到,他居然能唱得这么好!难怪雪姐会拼命的把他请进来。难怪他敢拒绝天下乐队的薛涛,这种水平,他完全不必要受那种限制了。”

而此时,天下乐队的几个人正从舞台的侧面出来,在看刘乐。

这时正是两段歌之间的伴奏。

薛涛左右的看,“搞什么,怎么……”

这时台下的听众十分安静。那刚刚的人群哗~!地一声之后,这些听众们都再不出声。此时正安静的抬头看着台上。从薛涛的角度可以看到下面一大片的亮晶晶的眼睛。

那台上的刘乐独自一人,正在安静的弹着自己的吉他。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出事了的样子。

天下乐队的几个人也有点发愣,“这种歌,独奏?”

只那乐队中的鼓手在听了几秒后说,“感觉他弹得很好啊……”

这是个让薛涛本能反感的说法,“有什么好的!?”他这一天原本挖好了坑,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按照他想要的方式在进行,所有的乐队都没有来。所有事情都如同他的计划。

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居然真的不用乐队。

贝斯手仔细听着说,“这个人恐怕是真的有水平。”

这个贝斯手算个老实人。乐队中的贝斯手百分之九十原本是吉它手。

因为吉它才是乐队中众人最瞩目的对象,而贝斯手很不起眼。就向相声中的捧哏。所以大部分情况下,人是不愿意当贝斯手的。

但乐队又必须有贝斯手(甚至可以没有吉它)。因为团队需要才会改练贝斯。他们是为团队做出了大量牺牲的,这个人也是有话说话,“伴奏的事,最少也要有两三个人吧。光一把吉它,能做到这种程度……”他摇了摇头,“这已经不是一般水准了……”

一般正常乐队,比较完整的应该是五个人,两个吉它,一个贝斯手,一个键盘加一个鼓手。这种组合音乐更加丰富有立体感。

相对的,只一把吉它就不谨谨只是单调的问题。

在一支乐队中贝斯手和鼓手才是其灵魂。吉它只是它的漂亮的表皮。某种意义上讲,单吉它只能织成最简陋的奏乐。

但刘乐就只拿了一把吉它在弹。而且他弹出的感觉一点都不简陋。

他的手在吉他上灵动的来回,双手之间的配合仿佛有灵魂在闪动。

音乐如同直达心灵的波动,就算薛涛再怎么不服气。在听了几秒钟之后,也慢慢的禁不住止声了。他又不是听不懂。

不说唱歌。这些乐队成员几乎都玩过吉他。光这吉它的水平,刘乐就已经甩他们几条街了。

刘乐的歌声和音乐节奏的配合就是大师级的。

台下的江映雪,眼中有一种迷光: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哪。我原本觉得那首《七里香》就是他的顶点。但是,没想到,这首歌居然一样强……

那位牛奶美女此时坐在台下的眼神居然也差不多,“了不起。居然比原唱唱得还好……”

历史上能把一首歌翻唱的比原唱更好的,寥寥无几。因为大部分人在翻唱别人的歌的时候。翻唱的都是经典老歌。老歌能流行自然是因为原唱歌手唱得好。

新人想打破这种由原创歌手设下的封印标准,谈何容易。

但今天就在这舞台上,就是现在,一切都在眼前。

刘乐坐在台上一边弹一边唱就听到系统在提示,“你收到了一个粉丝。”

“你收到了一个粉丝……”

一首歌其实也只是四分钟左右。

当刘乐的歌声停止的时候。几千人的现场一片寂静。

这样过了几秒后。

他站起来张开双手,向大家点头致敬。这是演出者不管大师还是小演员都必须要有的礼貌。

那台下的人到这时才哗~!的爆出了巨大的欢呼声。

“唱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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