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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个直接冲锋,就可以像千年前横扫西大陆。”
他,伟大的高卢王国的大将军何塞,绝对不会像伦伯朗那个无知的神棍和其他联军统帅一样,以为自己是在和一个日落西山的愚昧落后的帝国作战,如果不是有那个确定的帮助与明确的承诺,他甚至都不会同意在这个时间动这样一场没有把握的战争。
要知道,即使是日落西山的帝国,如果搏命的一击,也会让自己身后的王国损失巨大,那样,即使眼前的战争可以取得暂时的胜利,未来,大陆公路的争霸,就只能看别人的眼色了。
“将军,条顿骑士团问是否可以开始攻城了。”斥候官飞马来到何塞面前。
“哼,刚想到这些猪头……既然如此着急,那就让他们去吧!”何塞心想,在他的眼里,只要不是高卢帝国的战士,谁都可以放弃。
“命令条顿骑士团出击!”何塞令下,斥候官飞奔而去。
命令一下,西方联军右翼开始缓慢的移动起来,仿佛一块巨大的拳头,慢慢凸出一块锐利指节。
那是一片由巨大铁甲组成的钢铁手指,正是大陆公路上赫赫有名的重装步兵团――条顿骑士团。
两排高达三米的厚橡木巨盾被强壮的战士顶在身前,手中宽厚的巨剑反射着日渐高升的太阳的光芒。整个一万人的巨大团队就犹如一只怪兽,散着森严的杀意向龙城逼进。
条顿骑士团的指挥官显然也不是傻瓜,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主力一次性派出,只是四分之一,一万人。其他两个重装步兵军团,和一个万人的弓箭兵大队,却伺机不动。
但只是这一万正规重装步兵在冲锋中所带来的气势就与三天以来,那些身穿简单皮甲,十几万人一起冲锋的炮灰部队,带给旁观的感觉大不不同。
虽然移动稍显缓慢,但从方阵中散出的冲天杀意,却是掩饰不住的。
那是一万恶狼与十万绵羊的差距。
在距离城池还有一里的时候,整个军团停了下来,训练有素的一万人就仿佛一个人一般,整齐不动,就连沉重的呼吸都仿若一体出。
接着,各种攻城器械被他们身后的炮灰部队像蚂蚁一样的推了出来,涌向龙城高大的城墙。
“来了……”看着城外近千步外森严的条顿骑士团,在城头亲自督战的破天军团军团长管仲云眉头紧锁。
尽管他和他手下的这些战士还不曾与条顿骑士团的重装步兵正面冲突过,但熟悉读历史的他知道,在近千年前,为争夺大陆公路控制权的重要场战役中,条顿骑士团所取得过的“惊人”战绩,在西方联军整体的式微下,是多么难得的辉煌。
在那次为控制西奈半岛最后一战中,帝国投入三大军团,共二十余万人,一举击破了西方联军在大陆公路西北的最后据点“圣城纳斯”。
这一战,汉帝国共斩杀、俘虏西方联军四十余万人,这一战让本就人稀地薄的西大陆,数百年内都再无力与帝国抗衡的勇气与力量。
但也就是在那场战役中,条顿公国的条顿骑士团的战绩震惊世人,更让帝部汗颜。
这些军纪森严,进退有如一体的重装步兵,在西方联军的全面劣势下,竟然取得了以两个万人重装步兵团拼掉帝国三大骑兵统帅太史慈手下一万狼军骑兵师的战绩。
要知道,即使是普通的五万以上西方联军,都不能正面抵抗帝国的一万骑兵。
先进的冶炼技术,让帝国的骑兵拥有当时大陆公路上最精良的装备;常年的训练征战,让帝国的骑兵拥有雄厚的铁血经验;不世的天才将领,让帝国的军团拥有最先进的战术与勇猛。
而在那之前,帝国三大骑兵军团无一败绩,更不曾在正面冲突中被人整师团的消灭。
甚至有过千人骑兵俘虏数万敌军的战绩。
但就是条顿骑士团,他们的重装步兵,死战不退,用蚂蚁啃骨头的毅力,硬是以万人的敢死队拖住了帝国狼军属下的一个骑兵师,然后整军团趁势包抄,将整个骑兵师全部包围。
帝人宁死不降,士兵战死前先杀死自己坐骑。
最后,一万骑兵,二万战马,全部战死沙场。
战后,帝国太祖,元程云曾感叹:若西方大陆军民都如条顿军人一般勇猛无畏,我军怎能如此轻易占据大陆公路。
而帝国骑军统帅之一的太史慈更是出:我后世狼军骑兵不灭条顿,不血其耻的怒号。
但,条顿终未被灭,反而日见强大,其重装步兵方阵更是横扫西大陆。而龙城内那为纪念西征中牺牲军民所立的纪念碑高耸依然,上边的英魂无法离散。
“这是我最后一战么?”管仲云扪心自问。他并不害怕,也不曾后悔选择来到龙城驻防。他的最初目的就是想在这百战之地获得更好的机遇,而今机遇与危险同时来到,他骨子里的世家军人之血,已经沸腾燃烧。
他想起先祖在极北之地,面对匈奴强兵,奋勇杀敌,得太祖欣赏爱护的荣耀,更想起那把先祖所用,被命为青史,如今悬挂在江山家中的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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