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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程旭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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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放心,这些东西是我去旅游的时候在一座山上捡到的。除了你和我,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些东西,已经足够偿还公司的债务了吧?”实话不能说,林晓晓只能够随便编个借口了。她说在山上捡的,就是在山上捡的。反正只有她知道这些钻石的来历。

“能,当然能。”林振国看林晓晓说得那么信誓旦旦的,也有几分相信了。毕竟这个袋子一看就不像女儿的所有物,但是还是有些心惊胆战的。这个袋子里装的可全部都是亮晶晶的钻石啊!耀眼夺目,品质绝对是高级的货色。他刚才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是一眼就看到里面有好几颗两个大拇指般大小的钻石,那得多少克拉啊?更不用说还有不少比黄豆大一点的钻石了。就这里面的钻石,最起码价值二十几个亿。

二十几个亿啊!比他整个公司加起来的资产还要多啊!

女儿这里一捡,就捡到了一家公司。林振国感觉自己完全就被这一袋钻石给砸晕了。

“爸,其实昨天你打电话给我之前,我正在和别人赛车。我把你送给我的那辆车给输掉了。直到你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公司快要破产的消息的时候,我想了一个晚上。觉得自己不能够再这么任性胡闹下去了。所以今天就把这些钻石拿出来给你,你那么辛苦打拼出来的公司,不能够就这么垮了。”

好吧,在拿出这些钻石的时候,林晓晓就已经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她不是原主,就算拥有原主的记忆,她也不愿意勉强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而且原主之前太胡闹了,趁着公司危机这机会,让父亲以为自己就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所以才会有所改变。这样更加会有说服力。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得慢慢来。

刚开始听到林晓晓把他买给她的生日礼物给弄没了,林振国还很有点不悦,听到后来的那一番话后,林振国觉得那辆车输得值了。

林振国正感动着,结果林晓晓神补了一句。

“其实我真实觉得当个败家的富二代也挺好的,如果没有了老爸你这个富一代的话,我就不能够再继续这么败家了。所以,老爸你还是继续努力赚钱养家,我还是继续努力花钱败家。”

林振国被林晓晓弄得哭笑不得,懂事了,但是却还是他的那个爱玩的女儿。

东西已经给了老爸,林晓晓也就功成身退了,走之前还不忘叮嘱老爸回来吃晚饭。

有女如此,父复何求!林振国再一次发出感叹。

离开西餐厅之后,坐在车里,林晓晓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

“喂,大姐头。”

接电话的就是原主的小弟,陈威。

陈威的身高与体重完全成正比,一米六八的身高,一百六十八斤的体重,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圆球。家里是做贸易生意的。初中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有一次原主刚好经过,帮了他一次。他就一直死心塌地地跟在原主的身后做小弟了。

“胖墩,程旭在哪?今晚帮我把他叫出来,我要一洗昨晚的耻辱。”林晓晓说道。

因为陈威从小就长得胖,所以林晓晓一直喊他胖墩。

程旭就是昨天晚上赢了原主那台跑车的人。与他们这些富二代不同,程旭是正经的官二代。母亲是m市刚上任的市长,父亲是商人,在城旭小的时候就车祸去世了,所以程旭一直跟着自己的母亲长大。一个月前,程旭的母亲空降m市当市长,程旭也跟着转学过来。这些都是消息灵通的陈威告诉她的。

“不会吧,大姐头,你还要比啊?”陈威很是惊讶的声音传来。

“不要涨他人的志气,没自己的威风。比不比是我的事,你只要把他叫出来就可以了,今天晚上八点,老地方见。”

说话,林晓晓直接挂了电话。

虽然输的人是已经归西的原主,但是这个身体已经属于她,玄狐一族现任族长林晓晓。从来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哪能让别人骑在她头上?不管如何,也一定要把那辆车赢回来。不但是为了原主,也是为了现在的自己。那可不是车子的问题,是面子的问题。

打完电话后,林晓晓直接去买衣服鞋子去了。家里那些华而不实,鲜艳无比的衣服还真不符合她的口味。

现在的这具身体很青涩,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方面,都不是性感妖娆型的。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性感,只会掩盖了自身灵气精致的一面。狐妖对于自己的容貌气质方面是最注重的,绝不允许自己的身上留下一点点的瑕疵。所以,林晓晓决定把家里的衣服鞋子全部都换掉。适合自己的,才是对好的,要不然就会给人一种违和感,不伦不类。

全部东西都买好后,回到家,已经晚上六点半了。等了半个小时,林振国也回来了。

在福伯的微笑下,很温馨地吃着晚餐。

吃过晚餐后,林振国告诉林晓晓可能要去外地几天。

“要去哪里?”林晓晓问道。

“去京都,那里有好几个拍卖会。直接卖掉的话价钱会低很多,拍卖的话可以卖出高价。”林振国说道。

林晓晓了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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