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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蜕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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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月初八从江州誓师出征,到今天十月二十二日傍晚,足足过去了十四天。

就是这两个星期的时间,巴军在李仲辰的带领下,在大司马程城的指挥之下。一路行军开赴到了应人部落最为依仗的天险————恶鬼岭。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巴军竟然全歼了应人部落接近五千人的军队,这几乎是应人在义城之外的全部军队。而且,经过李仲辰手下人的一番统计,最后,仅仅只有不到五百的巴军丧失了战斗力,而且大多数是伤了而不是死了。

战斗结束了,在残阳之下,显得格外的凄凉与萧索。

李仲辰策马从远处渐渐的走进大长老的尸首。

一路之上,所有的巴军战士都主动为他让开道路,持枪或者持弓静静的站立在两旁,仿佛李仲辰是在阅兵一般。

李仲辰的最后一箭越过众人,从大长老的后脑贯脑而入又从眼眶穿出,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艳。但是,这只是在士兵眼中,在将领们眼中,李仲辰仿佛就是他的便宜老爹附体一般,智力高超,谋略周到,武力尚可,最重要的是知人善用,要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帝王都会放权给别人的,尽管那是大司马程城,是巴国上下公认的武将之首。

李仲辰没有说话,他同样静静的策马前行,终于来到了大长老的尸身旁边。

李仲辰用锐利的双眼看向四周,每一个士兵的脸色都很奇怪。根据他看过的那么多小说和那么多电视剧,他知道,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他说话,而他接下来的话将决定一支军队的未来。

李仲辰轻轻的,不如说缓慢的拔出自己左手边的纯钧剑。纯钧剑不愧是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宝剑,只轻轻的一划,大司马大好的头颅就从他的身子上分离开来,在地上左右晃动。这恐怕就是所谓的人首分离。

李仲辰克制住对死人的惧怕,说实在的,这也不是李仲辰第一次见血了,但这却是李仲辰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在杀人之后还要斩下别人的脑袋。尽管内心是恐惧甚至是厌恶这一行为的,但情势所迫,李仲辰知道自己现在必须这么做。

他收回纯钧剑,剑身上丝毫没有血迹。李仲辰稍稍弯腰,策马围着大司马的头颅绕了一圈,然后一个海底捞月,右手一把抄起大长老的头颅上的羽箭,像串糖葫芦一样穿起大长老的头颅,然后右手平举,让所有人都看得到。

“大家可知这是谁?”李仲辰的声音洪亮而浑厚,响彻整片恶鬼岭。

没有人答话,所有人的目光变得热切。

“他就是应人部落的大长老,此次驻守恶鬼岭的将领。就在一年前,他还带着应人部落在骚扰我巴国边境;就在几天前,他还向我巴军下战书,扬言要全歼我巴军,可是现在!“李仲辰突然顿了一下,然后一字一顿”他就在我的手上,他,死,了~~~。“

所有的人都变得激动起来,不管是新兵和老兵,不管是士兵还是将领,包括大司马程城,没人不为这样一场大胜而倍感激动。

“我巴国,从不让别人欺负,在场的诸位,就是我巴国不让我别人欺负的保证!”

李仲辰话音一落,顿时整个巴军就像变了样子一样,所有人的脸上都由激动变味了自豪或者说骄傲,李仲辰知道,他终于为巴军定下了基调,或者说定下了纲领,找到了军魂!

“将士们,犯我巴国者~~~”李仲辰用了平生最大的力气,吼出了这句话。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大司马程城和李仲辰并没有事先交流过,但当李仲辰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大司马get到了李仲辰的点,用他浑厚的嗓音接上了李仲辰的话。

声音在恶鬼岭之中回荡。

所有的将军,以冯超为代表,跟着高喊出“虽远必诛,虽强必诛”。紧接着,所有的将士,从探马王二,到新兵狗蛋,都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喊了出来。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有些士兵甚至于喊到缺氧。李仲辰见效果已经达到了,左手徐徐的压下,顿时整片恶鬼岭又恢复到了最初的沉寂。大司马练出来的兵,纪律方面没得挑。

“诸位,此番全歼应人先头部队是寡人自继位以来,或者说巴军恢复最初的建制以来的第一次大胜,此番在场的所有将士,都应当受到封赏,但我巴国财粮刚刚恢复,寡人允诺,凡此时在场的士兵,免一年的赋税。”李仲辰深知物质鼓励的重要性,但此次一来还没到论功行赏的时候,不能贸然提高某些人的职位,二来还没到他手中确实钱粮短缺,没办法给物质奖励,所以只能开空头支票,毕竟现在赋税是很重的,免一年的赋税足够让士兵们欢呼雀跃的了。

事实证明,李仲辰的做法十二万分的有效。

“谢大王,愿为大王效死!“一时之间,所有士兵单膝跪地,纷纷向李仲辰表示中心。

狗蛋宛如活在梦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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