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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斗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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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刚刚破晓;

韩历便带着几人牵着马儿径直的出了雁门关,向着代郡赶去;

锋烈则是与剩下的三人,李刑,与一直跟着的大秦弩骑兵,赵弓,王狗,几人分别去了雁门关不同的几条不同的街道,敲着看似富贵的人家,问问有没有可以出手的店铺,或者有没有知道的有哪家能够出手;

其实这种办法,锋烈是持有反对的,是因为他知道富人的门前是非多,当然,富人也不都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的坏蛋,只是门子大了里面难免什么人都会有,管都管不住,,;

可是,秦末之时,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十分的匮乏,最多就是士子上台去辩论一二,一展所学,然后被主人家看重收为门客,可倘若你要问问谁家的店铺要出手?

这个还真的很难,一般没有人会有人议论这个,想问?都没地方问去,如果是要有人想转让店铺的人的话,也只能看看相熟之人有没有要的,以极低价格转让出去;

当然,如果锋烈穿越是和平年代的话,定然会做一行业的,清闲,来钱又快,这对于宅男来说是极好的:﹏﹏﹏

很完美,

没毛病;

可惜了,时不我待,因而,锋烈既是讨厌这种乱世,又特别的喜欢它,非常非常的喜欢,从某一种的意义上来说,它赐予了锋烈一个特殊的灵魂,一个炙热的心脏,一个五颜六色的情绪,锋烈所做的这一切,大部分都是在为它努力着,或者说也是为了自己而努力着;

白色积雪足有一尺多深,寒霜扑面,街道上寥寥的走过几个行走的商人,嘴中呼出的粗气,化为一团白霜升腾而上,清晰可见;

为了不惹出的麻烦,锋烈依旧谨慎的带着墨色的斗笠,沉着,认真的敲着一个个朱红色锃亮的大门,

人烟很少,静静的,空荡荡的街道,锋烈每踩一步,脚上穿着的蓝色葛屦都会深深的陷入进去,发出‘咯吱’‘咯吱’清晰的在耳边久久回荡;

运气好了,会有人心平气和的跟锋烈聊上两句,说一些锋烈想知道的东西,运气不好了,会被人没好气的的忙不迭赶走,呲牙咧嘴,一副厌恶至极的模样;

‘没办法,谁让自己为了想做事呢?’锋烈忍下,谁让自己脾气好呢;

嘿,就当是被恶犬咬了吧;

锋烈正敲着一家,门前两头活灵活现的石狮子,黑漆漆的大门前描着几朵白色浮云,一瞧,就是一家气派不凡,传承悠久的大宅子;

“公子,公子,出大事了,李刑跟一人家打起来了,,”

远处,急急忙忙,匆匆赶来一灰灰的人影,赵弓跑到跟前时,气喘吁吁,面色涨红,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口中不断的喘出雾茫茫的白气,断断续续的大声的道:

“他在那,给我带路,,”

瞳孔一缩,心中怒不可歇,锋烈猛然的转过头来,死死攥紧了拳头,发出‘咯嘣’‘咯嘣’的脆响,眉头轻皱,银色的光芒,衬着黑色眸子冰冷冷的一抹极度冷然,仿若一只一只山野中的猛兽被激怒了的模样,择人欲噬,;

“诺,公子”

吓了一跳,赵弓连忙深深的吸了一口粗气,沉声道:他在前面飞快的领路,锋烈紧跟其后,两人速度极快的在道路上奔行:

“嚯,那人是谁,这么厚的积雪跑着的这么快,也不怕摔着了”

“你这是死老头,乱说什么,人家小伙子说不定有什么急事呢,好好的赶你的路,没事瞎扯啥犊子”

若说今生,锋烈印象最深刻的人是谁?莫过于李刑,不管是记忆存在的还是今生一路上陪着他不离不弃的恪守职责的血性男儿,都是他最重要的伙伴之一;

远远的,锋烈遥望而去,就看见李刑,王狗两人与身穿着赤黑色家仆装,胸膛白线绣着一‘李’字的十几名青年男子缠斗在一起;

他们手持一米多长,手腕粗大的青灰色棍,隐隐竟保持着一种阵型,虽松散,但也不是一般普通的人家能够训练的出来的,由此可见这家门第的不凡;

李刑,王狗与他们对战毫不逊色,甚至隐隐之间处于上风的位置,拳风凌厉,腿法迅疾,时不时的将一人击打出去;

围着一群人,议论纷纷,窃窃私语,眉飞色舞之间,对两人所做之事极为的赞扬;

锋烈急奔而来,黑色眸子闪烁了一抹炙热的战火,口中还剧烈的喘着粗气,就一把抓住了一个黑衣奴仆,迅猛的从其手中夺下一支长棍,而后将其狠狠的抽飞了出去,之后紧紧攥着长棍,朝着十几人冲了过去;

十几名黑衣家仆目露惊愕,这才发现,这场战局之中,竟然又来了一名猛虎,而且这家伙也太猛了,一上来就三人给击打了出去,看样子,被他击打出去的人再也没有还手之力,关键是这家伙不露面,头戴斗笠,下手太黑了,完全毫无顾忌,一群人都不敢上,怕被其打死;

锋烈直冲而下,几乎一下子就插进黑衣家仆的队形之中——尖锐的长矛插入豆腐一样简单——黑衣家仆几乎没做任何抵抗就四散奔逃,丢盔弃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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