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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僧 第二十二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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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这些江湖豪客们最不在乎的就是银子,最喜欢的就是美酒,所以得胜楼里的酒从来都是最好的,而好酒就要赔好菜,所以得胜楼里的菜也是最好的。不过今天与往常不同,今天在一群高谈阔论的江湖豪客之中还坐了两个书生和一个美人,他们谈论的不是那些刀头舔血的勾当,而是轻风细雨润桑田的诗词风雅。

王凌本不是一个爱喝酒的人,但是今天他却喝了整整一坛子的酒,只因陪他喝酒的人叫苏子瞻。这两天王凌每天都会喝的大醉,苏轼也是一样,这二人喝醉了也不睡觉,只是一个劲的作诗。欧阳情一直以为王凌只是一个做书生打扮的江湖人,或许有时会附庸风雅,或许他会因见到一代文豪而激动的不能自已,但她从来都没想过王凌也会作诗,而且作诗的速度方面丝毫不逊于那个被称作一代文豪的苏轼,当然也只是速度不逊而已,才情意境都还相差甚远。

夜雨风寒几多愁,千情万事磊心头。

叹无菩提智慧剑,六根未净若烦忧。

微风沽月净,清灯罩纱明。

铜炉青烟起,古砚墨香生。

问君何所泣,相思红豆情。

欧阳情发现这两个男人有很多相同之处,他们都是一样的洒脱,却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无法抛却的故事。而且二人都选择将这些故事埋在心中、写在诗里,而挂在脸上的则永远都是那份豪情与欢乐,只有醉了之后才会显出那份被埋藏起来的寂寞与落拓。

就在欧阳情沉浸在王凌与苏轼二人的聊天中时,酒楼里忽然响起了一阵鼓噪喧哗。王凌和苏轼也放下酒杯朝那个方向看去,就看见一个年过七旬的老者正悠哉的抽着烟,老者虽已是满头白发,脸上也布满了皱纹,但他的气色却是极好的。他旁边站着一个年轻的大姑娘,梳着两条大辫子,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眼波一转,就仿佛可以后去男人的魂魄。跟欧阳情不同的是欧阳情美在气质,她的气质多变,无论是妩媚、娇柔还是轻灵、英气她都可以驾驭的得心应手。而这位鞭子姑娘却是另外一种美,她的美清纯、可爱让人忍不住要去怜惜要去保护,无论是谁也不愿意看到这种纯真之美别破坏。

刚才应该是那老人在讲着什么故事,现在讲完了周围的江湖汉子们显然还没听够,此时又在鼓噪这要老人多说一些。苏轼本就对这些江湖勾当不感兴趣,他来这的原因只是因为这北关城内只有这里的酒最好。王凌则是这些日子几乎每天都在江湖中搏杀,所以对于那些大侠豪客的故事一时半会也提不起兴趣来。不过王凌虽然不想听那老者说江湖上的勾当,但是他却也忍不住凑了个热闹喊道“那位姑娘,你可会唱曲吗?若是会的话不如唱上一曲如何?”

周围的汉子们本事鼓噪让老人再讲段故事,此时听王凌提议让姑娘唱曲他们自然更是乐意,纷纷附和。

大辫子姑娘眼睛一转,盯着王凌眨眨眼睛道“我不会唱曲,我只会说故事。”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

王凌也是喝的有些多了,听到大辫子姑娘说不会,却也没接着去问,反而自己敲着桌子唱了起来“秋色残凋,金乌萧条。寿亭侯挂印封金,辞曹操,出许昌。吩咐一声众军校:来呀,皇嫂的车辇要慢慢的摇。”

大辫子姑娘本是要等王凌搭腔再让自己的爷爷继续说故事,没想到这人非但没顺着自己的话去问,反而还自己唱了起来,这不是抢行市么?不过待王凌唱到“屯土山降操约了三誓,所因为皇嫂无处住着。斩颜良,诛文丑,我是立功报效,亭侯印挂中梁封金辞曹丞相的恩德,云长全记,改日里狭路相逢,我再把你来饶~~。”时却也是听得入了迷。

王凌一曲《灞桥挑袍》唱罢,周围人都只觉血气上涌,恨不得自己就是关云长,可以过五关斩六将,义薄云天豪气干云。

大辫子姑娘等王凌唱完才缓过神来,立刻说话生怕王凌再抢他行市“这位公子唱的真好,只是这毕竟是古人的故事,我爷爷讲的都是当今江湖中的故事。”

王凌一曲唱罢,猛灌了两碗酒,听这姑娘说是当今江湖中的故事也来了兴趣,道“哦?那你不妨说说,当今江湖上有哪些故事?”

“这得问我爷爷”那大辫子姑娘有眨了眨眼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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