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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凡事皆找老先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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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周氏回来,沈溪赶紧把事情大致对周氏说了一遍。

周氏嘀咕道:“人家的家事,咱们不太好管……憨娃儿,一会儿咱做了晚饭,你给你姨送过去。”

沈溪皱了皱眉:“娘,亏你还说跟姨是好姐妹,现在姨有难,你连去说句安慰的话都不行吗?再者说了,要是铺子被那些人抢回去,恐怕咱们也得搬家了。”

“说什么混话呢?”

周氏瞪了沈溪一眼道:“咱们租的是这院子,而不是药铺。就算陆家来人蛮不讲理,但按照约定,至少也得要让咱们先住上半年。”

沈溪心说娘的脑子不会拐弯,以为院子已经租下来了,回过头哪怕陆家人收回产业,依然会遵照约定把院子继续租给她。

“娘,你真以为那些处心积虑谋夺他人家产的人会像姨那么好说话?咱们可是以白菜价格租到的房子,是姨和咱们投缘才把房租压得这么低,换了主人你以为还有这等好事?”

沈溪苦笑连连,摇着头分析:“更何况,陆家的根基是在江西那边,怎么可能会长久地留在咱们宁化地界?他们把铺子和院子收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卖了换成银子回乡,到时候咱们跟谁说理去?”

“退一万步讲,就算新的主人允许咱们继续租,但他会遵循咱们和姨的约定,到时候肯定涨价!”

“对啊!”

周氏一拍大腿,恍然大悟:“还是你这憨娃儿聪明,读过书的跟没读过书的就是不一样。走,咱们去看看你姨……哎呀,还是不行,这到底是人家的家事,咱们掺和进去是个什么事儿啊!”

由于这个时代宗族势力无比强大,此时的人几乎形成了思维定势,但凡涉及到别人家事,就算道理讲不通,外人也不得干涉。

沈溪嚷嚷道:“娘,你不帮姨,以后我们一家人要睡大街喽!哦哦!”

“去去去!”

周氏一巴掌拍在沈溪的脑门上,怒骂道:“你个臭小子,也不知道说句好听的,什么睡大街?好了好了,娘这就跟你过去看看,要是到你姨那儿你小子也敢胡说八道,非把你屁股打烂不可!”

周氏带着沈溪到了药铺,惠娘依然在伤心落泪,经过周氏百般开解,惠娘总算把泪止住了。

周氏关切地道:“妹妹,咱女人从来都不受男人待见,相公在时千好万好,可一旦相公故去,那就是孤苦伶仃,谁会给咱做主啊?妹妹,你以后有怎么打算?”

“我……我不知道……”

惠娘摇了摇头,声音哽咽:“我……我想带曦儿回娘家,可是……我家乡也没亲人了,只有几个远亲,回去后看看,要是没活路的话,我宁可随了曦儿他爹去。”

“妹妹,你可千万别想不开,你不为自己想,也该为孩子想想,曦儿还那么小,你忍心她成为孤儿?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咬咬牙也就顺利跨过去了!对了,妹妹就没想过改嫁?”

惠娘头摇成了拨浪鼓,或许是想到了伤心的地方,泪珠若断了线的珠子般落了下来……

沈溪看到这里不由有些难过,一个生前疼爱自己妻子和女儿的男人,死后留下可供妻子和女儿勉强糊口的微薄产业,但就是这么点儿东西,也有人觊觎,实在是让人感叹世道的艰辛和不易。

这下周氏也没办法了,陪着惠娘抹泪。

沈溪眼珠子骨碌碌一转,突然道:“姨,那些人来抢铺子,您就跟他们闹上官府啊……有官老爷给咱么撑腰呢!”

“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周氏骂了沈溪一句,却转过头问惠娘,“妹妹有没有想过去官府?”

孙惠娘摇了摇头:“这些产业到底是陆家的,就算去了官府,官老爷岂会给我们孤儿寡母做主?”

周氏略一琢磨,也觉得不太可能,幽幽叹息了一声。

沈溪却道:“娘,姨,姨父去世了,而且又没有父母兄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姨父这一房算是户绝了。根据我大明律令,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

“这也就是说,曦儿拥有姨父财产的天然继承权,而姨您则拥有对这财产的监护权。另外,这份产业是姨父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并不算是陆家祖产,就算那些人也姓陆,但并不是姨父这一户的,根本就没有理由要铺子……只要姨带着女儿没改嫁,没有人可以霸占属于曦儿的家产。”

周氏听了眼睛一亮,抓着沈溪的手,问道:“憨娃儿,这些话你从哪里听来的?”

“我……我自己想的。”

沈溪知道以他的年岁不该说出这等话来,但这时候为了帮惠娘,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沈溪非常清楚明朝的法律,大明各个时代都有争产的案例,丈夫死了留下产业被同姓人所夺,这种事屡见不鲜。

《大明令》中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这一规定明确地把寡妇接管其亡夫的财产与立继联接在一起。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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