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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EmilyPrentiss的相识是一场是一场狗血得不能再狗血的误会。这个故事要从16年前开始说起,持续时间并不长,只有大约3个月。不过这三个月足够我从头到尾了解到这名“半流浪少女”的全部黑历史······
16年前,当我这辈子只有7岁的时候,Kent叔叔还并没有“退役”,那一年他的身份是一名客居意大利的美国商人,带着7岁的侄女两个人住在佛罗伦萨的一个社区里。在别的居民的眼里,年轻的叔叔每天衣冠楚楚地忙于出门和人“谈生意”,而他仅有7岁的疑似自闭症侄女每天呆在家里拒绝上学。这个时候,Emily出现了,她在佛罗伦萨国立图书馆外捡到了“意图离家出走”的我。从此我们正式搭上了线。
我并没有否认Emily一心认定的离家出走罪名,因为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善良的Emily将我送了到了警察局并一直等到警察联系到了我的叔叔。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原来我们住在同一个社区。也许是同属美国人?Emily开始在课余时间主动和我接触。天知道那个年纪的青少年不是最讨厌孩子的么。但是对于这一点,Kent叔叔和我都保持了出奇一致的想法,叔叔在警察局电话打过来的3分钟内,就知道送我过去的Emily就是美国大使Prentiss的女儿。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危险性又主动承担带小孩的善良女孩,我们完全没有理由去伤害她一颗真诚助人的心,不是么?
Emily当年是一个非常非常书呆子的女孩,她的母亲常年忙于工作,带着她奔波于各个国家,使得她常常转校,根本难以保持一段友谊,所以她更多的时间是自己一个人去看书。呃,我还记得她当年最喜欢的作者好像是美国黑色幽默作家KurtVonnegut。
16岁的Emily在图书馆门口捡到了我,就好像捡回了一个责任,她乐此不疲想要将我从自闭中拉出来。她说了很多关于一个以“从前有个小女孩”为开头的苦逼励志少女的故事,当然,我们都知道那个小女孩是谁,所以我这个外表年龄六岁的伪儿童,从这位完全毫无防备的少女嘴里知道了她的全部黑历史,如果她知道这个壳子里面住了一个即将超过三十岁的“姐姐”的话,我恐怕她会吐上一斤心头血。不过当年我还挺遗憾的,叔叔需要无声无息地迅速撤离,所以我连她的生日礼物都没有送给她——Kent叔叔的胡子,我可是很不容易地收集了好久。她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过她觉得他迷人极了,虽然可能她并不知道我一直都懂那性感的屁股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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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EthelChan?那个佛罗伦萨的EthelChan?”Emily的表情像是吃了个惊雷,她属于那种五官并不精致但是看起来很舒服的气质美女,一张淡红色的嘴巴并不小,现在张得更大了,洁白整齐的牙齿和我打了个见面礼。
“Well,如果你是那个因为KurtVonnegut的《母亲之夜》而吹了11场约会的EmilyPrentiss,”我将蛋糕放在一旁,对着她促狭地挑挑眉,“那么我应该就是你说的那个EthelChan。”
“Oh,God,你会说话。”她懊恼地遮住自己的脸,头疼地看着我的眼睛,“你怎么从来没有说过?”
“你也从来没有问过我啊?”我偏着头请她进门,指了指自己的牙齿:“那个时候我正在换牙,嘴上有几个牙洞什么的实在是太难看了,所以干脆不说话了。坐,要喝些什么吗?”我看了一眼厨房,撇了撇嘴:“不过现在这里可能只有果汁和矿泉水了。”所以说Reid什么的实在是太讨厌了。
“矿泉水好了。”她自发地坐在了落地窗前的单人沙发上,捏了捏沙发上的海绵宝宝抱枕,颇感兴趣地笑了笑:“你7岁的时候可不喜欢什么卡通人物啊。”
“啊,别人送的。”我看了一眼被她蹂躏着的抱枕,耸耸肩,将水递给她:“抱起来还满舒服的,不过我好像记得你倒是挺喜欢蓝精灵的?”
“Oh!快别说了,你那年只有七岁,你到底记了多少?”Emily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一副求放过的样子,软在了沙发靠垫上。
“呃,全部吧,应该。”我坐在了她的对面,抱起了另一个派大星,舒服地窝在沙发上,对着她眨眨眼:“不过我可从来没有对Kent叔叔说过你当年垂涎他的事情。”
“那—是—少年时期的美好憧憬好吧!”她将抱枕对准我脑袋扔过来,恼羞成怒地否认,紧张看了看房间的布置,稍稍松了口气:“你的叔叔这两天没来吧?”
“呃,他太忙了,还没来过呢。”我将两个抱枕一把全在怀里,舒服地蹭了蹭,有些疑惑道:“你怎么不认为我们住在一起?”
“你已经这么大了,不可能还和自己的叔叔住在一起吧?而且你这里哪有男人住的痕迹啊。”她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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