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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锋知道,自己的血脉中隐藏有残暴嗜血的因子。但至少,他如今对于世间苍生,依然是充满怜悯的。
狄临剑也知道十四岁的白衣营统领显然不会赞赏于魔门的杀人炼魂,于是话题又转到了芦名教大小姐盛醉香的身上。
芦名教主还有一重身份,那便是草原上柔然一族的左帐汗王。
柔然是草原上许多部落的综称,分为三大帐:左帐、右帐和金帐。虽然三帐都属于胡人,但其中只有芦名教掌控的左帐王庭才完全处于魔教的控制之下。因此,魔门和胡人也的确不能完全等同。
又譬如修罗门的领民虽然都是胡人,但修罗门的门主,号称魔道第一高手的乔北溟,却是中原血脉。
大派的大小姐,都可以称作公主。但盛醉香的父亲盛宣怀是汗王,那么盛醉香便是名正言顺的公主殿下,毫无水分。
在中原,皇帝一般都是傀儡,公主也并不值钱,还不如大派小姐来得尊贵。但盛醉香这样既是魔道巨擘之女,又是公主殿下,无疑便身价倍增。
以狄临剑之洒脱,言及盛醉香时,却好似对待天神一般,话语中充满了无尽的崇仰之意。仿佛自己的生命,都是由盛大小姐所赐予。
在充满尔虞我诈的魔门,能让属下忠诚到这个程度。吴锋对这艳名著于天下的美女,也是越来越好奇了。
他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道:“狄兄……你莫非是喜欢盛大小姐?”
狄临剑骤然一惊,却见吴锋的双眼清澈如水,如能看到他心底。
他眼神突然黯淡。长叹一声,缓缓道:“我配不上她。”
这样说,其实已经是默认了。
好一阵,狄临剑又道:“大小姐是天空上最美最圣洁的云霞,地上的奔马再神骏迅疾,也只能抬起头去仰望,永远不可能触碰。”
说这话时。他又显出了肃穆的神色。
吴锋本想劝慰他几句,但却知道以狄临剑对于盛醉香的敬畏。反而会适得其反,只得也叹息一声,并不作声。
却见狄临剑拍了拍他的肩头,将车帘掀得大开。指着外头道:“看,已经是出塞了。”
车轮不再颠簸,道路平坦起来,看似无穷无尽的吕梁群山,终于走到了尽头。
不远处有一条长长的断墙,灰泥剥落,砖石倾颓,镌满了风雨的痕迹。
那是云秦大帝留下的长城,将茫茫草原和浩浩中土分割开来。如同一条巨龙蜿蜒在北疆。
但岁月的风霜,令以最坚固的巨石砌成,更是镂刻了阵法的城墙也无法抵御。
哪怕经过历代的修缮。一旦乱世来临,长城又会恢复到年久失修的模样,一个个巨大的裂口,足以让车队在长城内外来回穿行。
这断颓的裂口,是长城的伤痕。可这长城的修建和补修,数千年来埋下了多少枯骨。滴下了多少百姓的血泪。它又何尝不是大地的创伤?
穿出这一道豁口,便是出塞了。极目望去。一片开阔,都是茫茫的深草,却已然枯黄。
天气已极冷,遍地凝霜。但草原上降水不多,此处并没有落雪,许多地方草能高到两三米,在寒风的吹拂下摇摆纷舞,化成一片苍黄色的波涛。
万里穹庐,在这样开阔的地面下,也显得无比地寥廓。
狄临剑喝停了车队,与吴锋一同走下马车,迎着寒风,并肩伫立在路旁,望着这一片一望无际的草海碧天。
“这就是草原了,如果是春天夏天,还要更美十倍。”狄临剑极富感情地凝望着这一切,道。
“我知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吴锋念出了极为有名的草原歌谣。
他生长在群山密布的并州,也是第一次瞧见如此旷远博大的天空,完全没有山峦的遮挡,真正的一望无际。
长空之中,一只孤雁正缓缓向南飞去,发出清越的长鸣,音域极广。但这鸣声竟毫无悲伤之意,而是透发出一股说不出的清傲。
“那是霜翎铁雁,要在冬天才会南飞,而且极少结群,是一种非常特立独行的灵禽。”狄临剑道。
如此旷远的天地,也确然会催生出无数如狄临剑这样的率性男儿,还有盛大小姐那样行事卓然不羁的奇女子。这茫茫草原的场景,的确催人壮怀。
然而一味的壮怀,也会让人失去对生命的珍视。草原和罗荒野中恶劣的环境,血腥的搏杀,一味的弱肉强食,令胡人养成了嗜好杀戮轻贱人命的习性。魔道修炼体系发源于胡人之中,魔教又扎根于北莽,并不是巧合所致。
两人回到马车中,催动车队继续前行。辚辚的车声伴着萧萧的马声,长长的车队,向着芦名教掌控的地域迫近。
“大小姐并不在会津城,而在偏南的一处草场中,我们应该就要到了。”狄临剑对吴锋道。
会津城,是芦名教在茫茫草原上修筑的一座城市,约有十五万左右人口,完全采用中土的建筑方式。它是左帐王庭的王都,也是草原上最大的城市。
胡人逐水草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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