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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这白马身躯极为高大雄壮,浑身干净光洁如冰雪,没有丁点杂毛,通体油光水滑,散发着缎子一般的光芒。
东方的马匹背部高度都在一米三左右,这马却有一米五以上,昂起头的话高有两米二不止,哪怕放在西洋良马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了。
整体而观,只见这头白马胸宽尻齐,腿劲腰壮,鬃毛整齐滑顺,尾如铁鞭,一副神骏之象。体内更是透发出一股浓郁的灵力,倘若全速奔行,绝对不止日行千里。
它也意识到自己即将遭受的命运,眼中泪光闪烁,却并不挣扎,只是以幽怨的眼神看着众人。
“这可是一匹极为难得的好马呐。”有豪族头领说:“如此杀了,未免太过可惜,不如算了吧。”
“是啊,这马挺可怜的,并州缺乏灵马,谢统领得到一匹,并不容易。”又有人道。
“我等并不是不愿意和谢统领结盟,互相亲善。只是结盟是大吉大利的事情,斩杀如此良马,未免不祥啊……”
很显然这些豪族头领虽然拿了吴锋的好处,却并不太愿意刑马作盟,一旦斩杀良马,共饮马血,这盟誓便在天地鬼神的监督之下。
只有足够强大的实权者,才有完全无视鬼神的力量,随便就▼,敢于背叛庄重盟约的勇气。这些实力甚至远不如岩仓殿的豪族,它们的头目当然也相信刑马作誓的约束力量。
但大部分豪族头领们又不甘心白衣营轻而易举地接收了忘忧谷的遗产,打算着白衣营如果哪天碰上什么危机,依然要落井下石,自然不愿意刑马作誓。
中土缺乏广袤的草原,因此牛马数量有限,对于百姓来说。随意宰杀耕牛是杀头重罪。而能够充作战马的灵马,哪怕是高地位的人,也必须有恰当的理由才能宰杀。
吴锋微微一笑,指着这马的颈项下方:“各位且看!”
一群豪族头领这才发现,一条蓝幽幽的铁丝,从白马的双肩透出尖儿来。伤口处毛发染着血痕。
这白马竟是被穿了琵琶骨,才嘶都嘶不出一声来。
而那铁丝,是用有镇妖破邪功效的镇魔铁打造成的。
“这马本是一头修成人形的马妖,流窜各地,不但抢劫钱财,奸淫杀害良家女子,更是生吃人肉,活吮人血,当真作恶多端。如今被我捕获,屠马作誓,也显示和各位同心消灭盗匪,维护大周境内安宁的意思!众位意下如何?”吴锋扬声道。
诸豪族头领一时懵了,原来这少年统领早就算到了他们不乐意。然而这匹马既然是穷凶极恶的马妖,为害地方的盗匪,斩此为誓也是理所应当。
所有豪族,都有消灭盗匪的义务。吴锋既然捕了一头为盗杀人的马妖过来。他们倘若还推搪,就显得自己完全无心剿灭盗匪。效忠大周王朝了。
河东郡郡守刘俊峰见此局面,也不由开口劝说道:“各位乡里豪士,大家都是大周的忠良臣子,自然该戮力同心,今天杀此白马,正可表示各位的耿耿忠义之心。”
他们只得纷纷点头。眼目示意,表示愿意和吴锋一同刑马作誓。
吴锋将赤剑霍然从腰间拔出,剑光如同虹光电闪,只听那白马悲嘶一声,硕大的头颅已是轰然坠地。鲜血如同流泉一般喷薄而出。
周身真气鼓荡,吴锋纹丝不动,但汹涌的马血却是被逼开去,没有丁点沾上他的衣袍,全身依然干洁如洗。
左手捧的海碗在空中一掠而过,已是盛满了鲜红的马血,当中浮现出淡淡的灵光。
海碗中的马血刚好及上碗沿,一丝不多,一毫不少,而碗的反面也如同吴锋的衣衫一般,干干净净,没有染上丝毫血痕。
吴锋眼看着马尸轰然倒下,在地面上砸起一片烟尘。这才悠悠转过身来,将海碗放在桌上,以酒杯接了一杯,用左手食指点了一点,划在面颊上,染出一长条鲜红的血印。
而后端起酒杯,一口饮尽。
马血有毒,如果注入人体内,或者接触伤口,会对人体产生一定毒害。但只是喝下去的话,除了味苦之外,却是无妨的。
吴锋饮下妖马之血,登时感到苦味攻心,但是苦劲过去之后,一股灵韵味道很快散发开来。
这样修成妖力的灵驹,其血液的确是上好的补品,现杀生饮更能保持其中的灵气。
一群豪族首领也都上来,各取了一杯,歃血之后饮尽。他们大多怕苦,在饮血的时候一个个皱起了眉头。
最后,郡守刘俊峰大人作为朝廷命官,也上来喝了一杯,表示居中调和这次会盟的意思。虽然他的实权极为有限,除了收税之外基本没他什么事,就算是有人犯罪了,各地的豪族都有自己的私刑,很少会找他处置。
这一场会盟在军乐队慷慨豪迈的长歌声中圆满结束,夜空之中放起了五色的烟花,绚烂夺目。
会盟完毕之后,吴锋带着白衣营士兵们,火速赶往吕梁山脚下。
吕梁山区极为宽广,由许多条山线构成,几乎占满整个并州西部。
吴锋选择了两条山岭的汇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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