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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的草原上,一支红色衣甲的汉军斥候小队正打马飞奔。这支斥候小队只有五人,领头的是一名身材健硕,年约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斥候。
在斥候小队身后不远处,一支百余人的匈奴骑兵正疯狂的追击着这支斥候小队。
“该死的匈奴人,等老子适应了这个时代,到时候让你们哭都哭不出来”,那名青年斥候心中暗骂,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
原来,这名青年斥候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是二十一世纪华夏国的一名退伍特种兵,因为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误杀了人质,因而被复员到了地方上。
在地方上,他沉默少言,改行当了一名货车司机,因为娴熟的车技,很快就成为车队的骨干。可惜天妒英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他不幸身亡。
但是幸运的是,没错,他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到了烽火连天的东汉末年,公元一八零年。成为一名汉军的伍长,可惜悲剧再一次降临在了他的身上。
因为他是东汉王朝并州雁门关的边军斥候伍长,穿越的时候正是奉了雁门关守将韩涛的命令,率领本部的另外四名斥候在南匈奴境内执行渗透侦察任务。
不想,在侦察到了一个重要军情之后被匈奴人发现,随即被蜂拥而至百余名匈奴骑兵追杀。他和匈奴人一场激战下来,虽然是暂时摆脱了匈奴人,可也因为力竭而死。正好这时候他穿越了,附身在这名斥候伍长身上,他的名字叫刘锦。
言归正传,再说刘锦。望了望身后不远处的匈奴骑兵,心中暗道:“得找个机会摆脱他们,自己才有机会回到雁门关”。
“老大,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咱们得找个机会甩掉这群讨厌的尾巴,不然咱们就回不到雁门关了”。正在刘锦头疼的时候,一名斥候队成员开口说道。
“郝四,你小子急什么,凡是有老大在,我能把你们带出来就能把你们带回去,放心吧!我记得前面不远有一片树林,到了那里咱们在想办法”。刘锦瞪了一眼那名叫郝四的斥候,旋即说道。
刘锦想的好可是匈奴人却不会让他如愿。不远处的匈奴人眼看短时间追不上这些汉军斥候,便依仗着精于骑射的长处在后面拼命的放箭,企图射杀这些汉军斥候。
上百名精锐的匈奴人的齐射是可怕的,仅仅一轮齐射就将刘锦队伍中的两名斥候射杀。
正在前面策马狂奔的刘锦听到后面的弓弦响,正待躲避,随即两声惨叫传来。刘锦转头望去,就见自己手下的赵五和赵六兄弟惨死在了匈奴人的弓箭之下。
“格老子的匈奴人,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刘锦暗骂一声,仗着自己前世从特种部队学来的各种杀人手段自信的命令道:“郝四,张毅,你二人先走,速回雁门关禀报军情并请求校尉大人速发援军。我来断后”。
说着,刘锦暗暗放慢马速,扯出自己马上挂着的强弓,左手张弓右手搭箭。虽然弓箭和刘锦前世所用的枪械不同,可两者的使用方法却是大同小异,刘锦能当上特种兵,这枪械上的造诣自然不凡。
“中”,刘锦信心满满的轻哼一声,弯如圆月的强弓顿时成了半月形。一支锋利的羽箭疾射而出。
随着一声惨叫突地传来,一名冲的最猛的匈奴人被刘锦一箭射中咽喉,死于非命。
有了这个激励,刘锦顿时自信心陡增,不停的拉弓放箭,不过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将马上挂着的箭壶中的二十多支羽箭全部射空。
刘锦身后的匈奴人也已经少了二十多人,剩下的匈奴人见刘锦弓箭射空,也不放箭了,反而是快马加鞭的追杀刘锦,一窝蜂似的刘锦围在当中。
望着近在咫尺的匈奴人,刘锦心中大骂:“难道老子刚到这个世界就又要光荣了吗?不行,老子还没享受过这个时代的美女和激情呢!”。
尽管刘锦心中大骂,可是如今突围才是正事。当下,刘锦扔掉手中的强弓,拔出自己并不擅长的木杆长枪准备迎战。
“杀”,随着匈奴百长(百骑长,匈奴下级军官)的一声令下,八十多名彪悍的匈奴人立刻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向刘锦杀来,一时间刀光闪闪,寒光熠熠。
刘锦前方是三名怒目而视的匈奴人,他们人手一柄雪亮的弯刀直奔刘锦砍来。刘锦从来没有使用过长枪这种古老的兵器,登时就有些慌乱,好在刘锦的心理素质还算不错,当下仗着长枪比弯刀长的这个优势一枪将正前方的一名匈奴人刺死,随后横枪架住另外两名匈奴人的弯刀。
刘锦正待变招,身后闪出的一名匈奴骑兵,以极快的速度一刀就砍在了刘锦的背上,锋利的弯刀割开刘锦身上的布甲,砍出一道深约半寸的伤口,登时鲜血便喷涌而出,染红了背上的衣甲。
刘锦当时就疼的呲牙咧嘴。可刘锦的头脑在疼痛的刺激下一下就清醒了不少,刘锦敏锐的觉察到自己的处境极为不妙。虽然自己依仗弓箭之利射杀了二十多名匈奴人,可是匈奴人还是占着绝对的优势。
再说匈奴人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彪悍善战。而他自己则是从和平年代过来的,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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