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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可见,被切开的组织里迅速萌发出粉嫩的肉芽,刚刚深可见骨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别怕哈特,继续上。”
“是!我,我知道了!”
————————
“啊——”
少年哈特的声音在砖石走廊里回响着,明明是热血的狂吼,却在无数次被腐旧的砖石的传音中,渐渐失去了本意。传到格伦耳朵里的时候,这已经是单纯的惨叫了。
“嘿,格伦,你听见了么?”
女冒险莱温颇为嘲弄的问道。
“听见了,不过你可别想让我去救他,赶紧趁着那怪物被引走的时候,把队长他们的装备回收了!那可都是好东西!”
四个人现在正在全力奔跑,走的,自然是之前和弗利德他们分开的另一条路。
格伦他们的冒险者队伍被食人魔歼灭了,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或者说,这四个人临阵脱逃了。
可是,人心这东西,最说不好。能够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
如果之前葬身于此的十多个冒险者能有一个活着出去,格伦四人都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生死关头背叛自己的同伴,这个罪过实在是太大了。而逃走之后,还要用石头把其他人逃走的道路封锁起来……那更是罪无可赦。
可是啊,如果这十多个冒险者一个都没活,那么格伦四人就是全力在和食人魔交锋的时候挣脱出来的勇士,为了向后人传达这个食人魔有多危险。过街老鼠瞬间变成了冒险者的英雄和勇士,改变的何其之快。
格伦他们当然相当英雄,但是,他们更想当一个有钱又体面的英雄。死人不需要武器和装备,更不需要金钱和首饰。格伦他们这次雇佣弗利德,就是为了能够没有风险的寻到队长他们的尸体,然后回收他们的装备,能用的就穿上,用不到的就交换,坏掉的就卖给铁匠铺,怎么看都是不赔本的买卖。
冒险者的资金往往很短缺,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全副武装,而是添置自己最迫切需要的装备。
前卫一般是铁甲,剑士则是护腕,有些人会选择铁靴。而现在,他们都死了,只要能找到,这些都是格伦的。
而且,格伦记得很清楚,自己的队长,手里拿的是一把附加了魔法的车轮大斧!乖乖,那可是好东西!不管格伦是以后改用斧头,还是卖了换一把魔法战锤,都值得一赌。
至于两人身后一言不发的人,其实,是奴隶。
在格罗斯帝国之前,某个不被允许提起名字的王国是支持奴隶贸易的。大多数的冒险团都会雇用自己的奴隶——当然,冒险者买奴隶,仅仅是用来维持补给线,换言之,就是负责背包的,团队人员达到20人的话,光是必要的食物和水就足够沉重了,冒险者还要保存体力应对战斗,所以大团都会有自己的奴隶。
而奴隶,自然也不需要武器。在格罗斯帝国攻破王国之后,对奴隶贸易的态度,变得很暧昧,聪明人马上选择了观望,给奴隶穿上衣服,配上武器,模棱两可的静候帝国的态度。
这就是为什么弗利德借来的剑那么粗糙——奴隶不需要好武器,他们根本没有战斗力。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一言不发——奴隶也不需要说话。
至于那张精致的角弓,则是那个女人的逃走之时,从某个团员身上抢来的。
挂在奴隶身上,仅仅是因为她担心角弓的弓弦会割伤自己的手。
四个人跑了一阵,轻车熟路。
他们毕竟探索过这里一次,对于自己的队伍去了哪里,还是清楚的。
尤其是食人魔这个生物,有着把猎物拖回家里再享受的习惯。而很巧合的是,之前的探索中,格伦正好跟着前锋直达了食人魔的住处。当时他正在睡觉,原本准备一鼓作气消灭它,却没想到,被它那恐怖的恢复力给打垮了。
四人沿着熟悉的路途,迅速冲到了之前食人魔用作巢穴的房间。
那是一个酷似神殿的地方,不过年久失修,里面的精美装饰坏的坏,烂的烂,堆积这食人魔的粪便,猎物的血污,还有吃剩下的骨头残渣……逢魔境逢魔境,这里总算有点魔境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食人魔不在。
果不其然!队长他们的尸体也在!
格伦一眼就看出队长那华丽的盔甲了!
果不其然!就算是食人魔,也没法几天里吃完十几个人。
“太好了!哈哈,出去之后,一定要好好感谢他们啊!”
格伦兴奋的难以自制,这个世界很少有比不劳而获更让人觉着幸福的事情了。虽然他花了五个金币,可是很奇怪的,他一点都不心疼。这只能解释为,他认为自己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五个金币。
“好了,赶紧去吧,我可不想等那傻大个杀回来——哎,你说,有没有可能,那个黑头发的把那怪物给杀了?”
忽然,莱温想到了这个可能,他怯生生的问道。
“怎么可能,那可是食人魔!还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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