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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故事,肯定会越来越精妙。
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在开创了叙诡的手法之后,亲自把这种写法再发扬光大一下?
也给模仿者更多的参考不是?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很诱人。
恶趣味是人人都有的。
林渊偶尔也会有。
从碧瑶之死开始,很多读者就一口一个“楚狂老贼”的叫着。
自己要是不做点老贼该干的事儿,岂不是对不起读者的这一“美誉”?
想到这,林渊去了趟卫生间。
五分钟后。
林渊回到工作室大厅,开口道:“金叔,看完《罗杰疑案》,如果你再看同类型小说,有把握猜出答案吗?”
“可以看穿叙诡。”
金木自信,然后保守的补充了一句道:“八九不离十。”
他可是资深推理爱好者,本就善于猜凶手。
而叙诡这种模式,没接触过,确实会被误导,可一旦有了心理准备,那就不一样了。
“那好,你看看这段对话。”
林渊在本子上,写下了一段对话,还画了一副漫画。
简单的漫画中。
一个老头问年轻人:“你为什么和她发生了关系?”
年轻人无奈的回答:“她脱光躺在那,我能怎么办?”
老头怒了:“你本该做尸检啊!尸检!”
金木看到这里,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继续看。
年轻人摔椅子:“不用你来教我工作!”
老头愤怒的起身:“你是我见过最烂的兽医!”
金木:“……”
他感觉三观有点破碎的倾向。
这短短几句对话,用连续的反转疯狂秀,让他闪到了老腰,对于自己之前那句“可以看穿叙诡”有些不自信起来。
这都啥呀?
玩叙诡的心都这么脏?
不愧是……叙诡的开创者!
林渊道:“刚刚只是热身,顺便给你一点小提示,我新的短篇决定写叙诡,向所有自认为可以看穿叙诡的读者发起挑战。”
嗯。
几分钟前,林渊前往卫生间,不是为了嘘嘘。
他肾挺好的。
他只是跟系统定制了一部短篇小说。
那部小说的名字叫:《咚咚吊桥坠落》。
至于刚刚那个漫画小故事,只是一个预热而已。
不要小看这个泛黄的段子。
这个段子,实际上蕴含了叙述性诡计的一个非常核心的精髓:
心理暗示。
这就要向大家简单阐述一个议题。
究竟什么样的叙诡,才是好叙诡?
评判一部叙诡作品质量的第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这个叙诡,到底是“为了叙诡而叙诡”的纯骗?
还是通过一系列心理暗示,习惯性误导,最终形成的一个惊天诡计?
这个诡计最终不但要欺骗读者,还要服务于小说的剧本,丰富或翻转小说人物的刻画,加深小说的思想性,这才是真正的叙诡:
处处布局,步步为营的蜘蛛网诡计。
而类似的小故事,可以让读者更直观得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叙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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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老规矩,今天只有四千字,明天八千打底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