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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的墨鸣,融会贯通级的声乐技能,两者相搭配所产生的威力,绝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何况,此时此刻的墨鸣,已经将自己融入歌中,仿佛自己就是作为杀妖兵器的王权富贵,生平第一次反抗自己的父亲,抱着自己最爱的女人——一个人憎鬼厌的蜘蛛精,赤手空拳的直面那些王权子弟,为的便是一个“自由”。
因为从今天开始,王权富贵再也不是兵人了,而是一个人。
“看遍万水千山”,不仅仅是王权富贵对清瞳的承诺,更是王权富贵的心愿。为了这个承诺与心愿,什么王权剑,什么王权世家,什么斩妖除魔的使命,通通都不值得一提。
这种彻彻底底的融入,给人带来的冲击与感动,几乎达到了陨石撞地球的程度。
因此,听着从录音间里传出的歌声,瞬间被歌声感动到的天羽结子和天羽美羽,眼角开始有泪光闪烁。
林明美等没有事先听过墨鸣唱歌的人,则被墨鸣精湛的唱功震惊到了。尤其是林明美,做为一名歌后级的歌手,她比其他人更能直观感受到,墨鸣唱功的高深。
说句不客气的话,除了她林明美以外,中华帝国四十岁以下的歌手里,没有谁能在唱功上稳胜墨鸣,连能够和墨鸣媲美的都没有几个。而墨鸣现在才几岁啊,这已经不是天才了,完全就是一个妖孽。
至于林云和李平之,做为曾经听过墨鸣唱梦回还的人,他们差点没忍住冲进音乐间,把墨鸣抓出来解刨,看下墨鸣是不是被外星人掉包了。否则的话,实在无法解释,为什么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墨鸣的唱功便有了如此大变化。
“难道真如他所说,他在直播的时候藏拙了,可这藏的也太多了,完全是天与地的差距啊。”
林云和李平之的不解与疑惑,墨鸣显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正拼命唱着歌的他,估计也没兴趣为两人解惑。
四分钟后,一首梦回还唱完,从歌曲当中“脱离”出来的墨鸣,站在原地舒缓了下感情,才从录音间里走出来。
“怎么样,我没说谎吧,这就是我真正的实力。”
走出录音间的墨鸣,望着震惊到一脸呆滞的李平之和林云,忍不住如是笑道。
闻言,回过神来的李平之和林云,在对视了一眼后,齐齐道:“变态。”
“嘻嘻,多谢夸张。那么,由我来唱梦回还,没问题吧。”墨鸣嬉笑道。
面对墨鸣的询问,李平之和林云再次对视了一眼,接着由林云出面道:“没问题。不过,你真的不打算,把梦回还的版权卖给我嘛?我可以出高价,并给你唱片的销售分成。”
“不卖,这是我们继续谈下去的前提条件。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就谈一谈授权方式,以及授权费的问题。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们好聚好散。”
墨鸣的口气非常坚决,对于他来说,享受这些“原创歌曲”带来的赞誉和利益,已经是很厚脸皮的事情,版权说什么也不能卖,否则就太下作了。
这里可能有人要说了,你抄都抄了,女表子都当了还立什么贞节牌坊,恶不恶心啊。
但是在墨鸣看来,抄歌是无耻,问题是他现在还知道自己很无耻。可要是把歌的版权卖了,说明他已经把做人的基本给丢了,甚至在心里真的觉得——这些歌曲是我写的,我是这些歌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
到时候,墨鸣可就不只是道德有问题,而是直接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人渣了。
因此,墨鸣绝不会卖歌的版权。这是他在提醒自己,这些歌不是你的,你只是一个无耻的抄袭者罢了。你可以靠这些歌赚钱,获得别人的赞赏与崇拜,但没有资格决定这些歌的归宿。
这也是没多少节操的他,唯一能坚守的底线了——要是墨鸣有节操的话,当初思考怎么赚钱时,也不会第一时间想到抄书、抄歌、抄漫画了,更不会厚颜无耻的对李平之说“梦回还可是我自己写的歌”。
“好吧。不卖就不卖。不过在谈授权的事情前,我想先和你谈一些别的事。”
“什么事。”
对于墨鸣的提问,林云在看了看四周后,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笑着提议道:“这里不方便谈事,我们还是去其他地方谈事,把这里留给明美,让她好好录新专辑吧。”
“什么,林明美小姐要出新专辑了?”——这是天羽美羽,身为林明美的铁杆粉丝,听到林明美时隔两年之后,要出新专辑的消息,激动惊喜之下,忍不住喊出了声。
“什么,你说林明美是来录新专辑的,不是来唱梦回还的吗?”——这是墨鸣,一直以为林明美来这里,是准备顶替自己唱梦回还的他,一脸奇怪的对林云问道。
问完,意识到自己被坑的他,扭头怒视了李平之一眼,却发现李平之正在斜眼吹口哨,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额,我没跟你们说这事嘛?抱歉抱歉,你们看我这记性。哎,人老啦。”
而意识到自己不小心说漏嘴的林云,在回过神来后,只好满脸尴尬的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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