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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兄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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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队来说,行军速度无疑极其重要,王福要求以跑步来挑逃羽林卫,虽然有点古怪,阎应元也没有多想,在羽林卫的训练中,本来就有每天行军十里的项目。

十一万人,当然不太可能一起测试,阎应元将他们分成十一组,每组取前一千人,再从这一万一千人当中挑选出七千人,如此,只需要测试两次,募兵工作就可以完成。

孙克咸现在已是捷虎营的一名守备将军了,羽林卫共分三营,汪万年的猛虎营、陆正先的飞虎营,还有就是王公略的捷虎营,这营头的名字是由游击将军自己取的,汪万年、陆正先都是以虎为名,王公略想了半天,干脆取了一个杀虎营,汪万年、陆正先两人当然不乐意,硬是逼着王公略改名,王公略才将杀改成捷,汪万年和陆正先两人虽然还是不满意,却也只能如此。

此刻孙克咸正骑在马上,抬头看着道路上万人齐头攒动的奔跑,这其中,就有不少和他差不多时间报名之人,与他们相比,孙克咸无疑非常幸运,眼下正值羽林卫急缺军官,一下子提为守备将军,可谓是一步登天。

初参军便提拨高位,这在军中本来是大忌,不过,对于孙克咸原先的羽林卫却没有多少忌妒,羽林卫组建的时间还不长,没有太过严重的论资排辈陋习,孙克咸读书识字这一点就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敬意,何况他又在公平比武的情况下击败了王游击,虽然多少占了兵器之利,私下不少人都传孙克咸决不止守备的前程,说不定过不了不久就又会提拨成游击。

一万人的奔跑可谓壮观,这些许多还穿着破烂衣裳的汉子都憋着一口气,用尽力气奔跑,也有聪明一点的人将脚步放缓,用不紧不慢的速度跟着大队,他们要跑动的距离不是一二里,而是十几里,要从城处一直跑到紫金山山脚。

谁都不想离开,若是报名时他们对是否有五两银子的军饷还半信半疑的话,报名后,这种疑虑就很快消失,并不是朝庭就给他们发了军饷,而是在伙食上,羽林卫给这些还没有成为士兵的大汉提供的伙食是白米饭管饱,中午每人有一块三两左右的红烧肉,骨头汤,晚上是四两左右的鱼,其余青菜罗卜随便吃。

千事万事,吃饭大事,能天天吃到白米饭,红烧肉,鱼,就是一些地主家也没有这么好的生活,为了能吃到白米饭,红烧肉,不要军饷许多人也要留下来,何况还有高额的军饷。

限于财力,王福这次只能招收七千人,不过,不等于以后不要扩充,今天能参加投军的人都是以后潜在的兵员,给这些投军的人留下好映像,下次招兵必定更加涌跃,以十一万人的伙食来讲,其实一天也花不了多少钱。大明物价一头肥猪大约值三两银子,一人三两肉,够五六百人分了,十一万人,每天要消耗二百头肥猪左右,加上其他伙食费,一千二百两银子一天就够了,几天时间花数一万不到的银子就可以换来潜在的十多万兵源,这个买卖实在太划得来,何况这其实是羽林卫正常的伙食。

开头大家都咬着牙齐头并进,拉开的距离也不太大,只是二三里路后,差距就显现出来了,队伍已拉成长长的一列,一些开始跑得太快之人已经气喘息息,放慢了脚步,只是谁也不肯停下来,停下来就意味放弃,意味着五两一月的高额军饷离去,意味着每天白米饭,红烧肉的生活离去,重新回到以前那种贫苦的生活。

“为了红烧肉,为了白米饭。”十人之中至少有九人在心中用这句话鼓励自己。

跑过了五里,不少人实在支持不住了,只得坐在地上暂时休息,看到后面的人一个个超过自己,一些人忍不住号啕大哭,哭过之后多数人还是爬起来继续跑,毕竟跑了还有一丝渺茫的希望。

落后的人多是一些没有参过军的老实农民,他们的身体素质倒不见得差,只是没有经验,开头猛跑,而那些老兵行军多了,自然知道如何节省体力,不过,能跑在最前面的多半不是老兵。

前面一名年轻汉子唉哟一声,一个不稳,栽倒在地,旁边一人连忙停下来将倒下的那人扶起:“二弟,怎么样。”

“大哥,我脚崴了。”年轻一点的弟弟叫道。

大哥抬头向队伍看去,他们前面不到一百人,如果按这个成绩跑到了终点,他们兄弟都稳进羽林卫,可是这个关键时刻弟弟的脚崴了,怎么办?

没怎么思考,大哥将身体蹲下:“上来,我背你。”

“不行,大哥。这样你也会跑不过的。”

“别废话,上来。”

或许是做哥哥的权威,弟弟犹豫了一下还是爬了上去,哥哥重新迈开大步向前走去,毕竟背上多了一人,无论如何也快不起来,渐渐的越来越多人将兄弟超过。

紫金山就在前面不远处了,他们已经可以看到山脚下先期到达的羽林卫旗帜,这兄弟两人由最前面的梯队一直落到第二梯队,第三梯队,至少有数千人超过了兄弟两人,每个超过他们之人都用看白痴的眼光看兄弟俩。

“大人,你看他们两人。”一名羽林卫惊讶的指了指兄弟两人道,这两兄弟在人群前中太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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