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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为了银子,这妹子哥不要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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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嗯,去扬州最好的青楼给花姑娘**的话,能玩到再也不想碰女人的地步。

这姑娘,不懂挡人财路堪比杀父之仇的道理么?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于梁苦笑,觉得有必要跟她叨叨,哥看上去很富裕?那不得养家糊口啊……

苗若兰面上带着委屈,少有的噘嘴道,“我是为你好,那镖,你最好别接。”

于梁怔住,话说这妹子一向识大体,典型的巾帼不让须眉,她这么做,一定有什么理由,当下颔首道,“行,我听你的。”

“……那也不必,我只是不想你趟浑水。”

他这么信任,苗若兰反而犹豫起来,顿了半响,轻叹一口气道,“那委托人留的字号,是晋威镖局的。”

于梁顿时恍然,那晋威镖局,可不是什么好玩意。

事实上,干镖行的,的确好人少坏人多,而晋威镖局,则是坏人中的坏人,败类中的败类……与其归说是镖局,不如归到马贼一类去。

没错,这镖局的创始人,是“吕梁三杰”,老大关西神刀霍元龙,老二梅花枪史仲俊,老三青蟒剑陈达海,这三人是拜把子兄弟,原本都是山西一带的绿林好汉,干的是打家劫舍的买卖。

后来发家了,就找官府洗白,交了不菲的银子后,从官府的悬赏令上化名勾号,摇身一变,开了晋威镖局。

当然,这干镖局的哪有抢劫来钱便利,他们借着镖局名头干“私活”的时候,怕是比走镖还多得多,江湖同行一向识之如同瘟疫,有多远躲多远,生怕坏了自己镖局的声誉。

十几年前,这镖局二把手梅花枪史仲俊在大漠一带意外身故,江湖传言,是死在侠盗白马李三的手下,也不知道真假。

“与虎谋皮,我很擅长。”,于梁正色道,“放心,他们真要干伤天害理的事,我绝对不干。”

苗若兰无奈摇头,听这口气,她已知道于梁决定要试试,尽管心中依依不舍,也不便拦着,只是低声道,“那你自己小心些。”

这姑娘对自己有些意思么?

于梁心中暗喜,盘算着要不要趁临走之前将她撩了,极品好车,人生哪得几回修。

当然,这念头仅仅存在几秒钟便被狠狠摁下,哥是有节操的,不能给妹子保证,就不乱采花了……就算要采,那也得打得过苗人凤再说不是?

与苗若兰惜别后,于梁收拾行李出门,将天机棍带着便上路,刚到外院,便瞧见胡斐和程灵素在门口候着。

“哥好像最近人气比较旺。”,知道二人是在来送自己的,于梁故作潇洒一扭头,开玩笑道,“不要留恋哥,哥是个传说。”

胡斐和程灵素一头黑线,很有一把掐死他的冲动。

“……这生生造化丹,拿去。”,程灵素淡淡的摸出一粒药丸,于梁赶紧收好,苦笑道,“姑娘,你为何如此抠门,这种救命的好东西,反正你会炼,多给我几颗又何妨?”

程灵素白他一眼,摇头道,“你当这丹药是大白菜么?要用好几种稀缺草药,我在药王庄种了几年,一共才炼成了十颗。”

于梁顿时无话可说,与两人互道珍重,然后了无牵挂上路。

那晋威镖局设在太行山以西的大同城,但在镖行留的地址,却是凉州城,着实让人奇怪,不过考虑到这镖局的性质,于梁也不想多刨根问底。

上了官道,他在驿站租了一匹马,朝着凉州方向走,从长安城出发,一路不徐不慢赶路,并不着急接任务,只当长途旅行。

严格来说,这还是于梁第一次出塞……做镇远镖局趟子手的时候,是没资格往这个方向走的。

镖局出镖,安全第一,其次便是成本,中原富庶之地,路程短,危险相对也少,基本上每个镖局都拿短途来锻炼镖局中的新人。

而走塞外的镖,必须得是老镖师!

这条路上,有着数不清的风险……戈壁滩的风沙,缺水的环境,以及彪悍的民风,还有数不清的大小马贼团伙,个个都能要了镖队的命。

去凉州的官道,是沿着古代丝绸之路修建的,并不难认,路上鱼龙混杂,有走镖的同行,官府的队伍,还有各色行商和旅客,南腔北调的声音不绝于耳。

于梁确信这其中有各个马贼团伙的耳目,专门刺探情报,寻找可下手的肥羊。

所以他非常低调,穿着最普通的衣服,蒙了头脸,身上没显露半点值钱的物事,除了背上背的那根天机棍外,看上去就像是最寻常的过路客。

三天两夜,他终于平安行到凉州城外。

这座在文人笔下多次出境的城池有着与中原城镇截然不同的风格……那高达七八米的砖砌城墙和城楼上架着的机弩无不彰显此地作为西北重镇的险要地位。

目前,这座城池归元朝所有,大明无时无刻不想将之夺过来,有了它,西北的安全,可以省下一半的心思。

此时正值和平时期,城门守卫警戒心并不算高,入城的人,只需要缴二钱银子,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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