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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去冬尽,春天跟着而来,不知名的野花开满在无名的小路之上。
淅淅沥沥下着春雨,不是特别的大,只能让人感觉一点点雨丝,凉丝丝的,浸在发上,浸在脸上,带着莫可名状的寂寞。
这是在悉尼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有不少需要在这个学期做的事情,至于连通公司那边的兼职只好先辞了,一心将精力扑在学业上,这个学期将是最后一期,为了能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我努力着。
抱着刚刚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书,走在校园的小道上,丝丝雨点打落下来,轻轻地带着凉意,没有打伞,只是将书本好好的护在怀中,免得打湿了。
“朵朵,来了没?”电话那头传来晓兰兴奋的声音:“快点,快点,朵朵,我已经在步行街了,快来哦!”小雨和李明宇马上就要结婚了,燕燕也和潘一舟教授定下来订婚,巧的是两个人居然是一天的,正好,她们之间这么多年了,也都是特别好的朋友,小雨柔柔的性子,自然是身受喜爱,两个人一起举行,貌似非常的隆重,她们可得穿的漂亮点!说不定还能在婚礼上找到另外一半呢!晓兰催促:“哎呀,朵朵,你怎么还在学校里,快点……”
听着晓兰催促的声音,简直堪比自个要订婚了,一知道这件事情,晓兰直接放下非洲考察的事情,不辞辛苦坐着飞机飞回悉尼,昨天晚上才下飞机,连歇息都没有,直接就跑去嚷嚷着要买衣服,真是服了这个丫头,出去这么半年了,还是这么急性子,一点都没有变。
笑着应了,原本要将书放回屋里,晓兰这般催,只好一起带过去,见到晓兰的时候,已经是在半个小时之后,她变得更黑了,原本白皙的皮肤被太阳晒成古铜色,戴着黑框的眼睛,背上背着一个大包,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见到我过来,忙跑过来,抱住我的胳膊:“朵朵,怎么这么慢,哎呀,还拿了这么多书,你真当自己开图书馆啊!走……我刚刚发现一个服装店,里面的衣服太有特色了,你一定喜欢……”不由分说,拉着我就走,也不经过的我的同意,还是这般莽撞,不过,这才是晓兰,才是我心目的好友。
对着镜子照着,枚红的颜色,衬托的皮肤更加的白皙,束腰短小的小西装,配上修长笔挺的牛仔裤,在加上一个军绿色的小羊皮靴,是我从来没有穿过的高度,平时一直随意穿衣惯了,这么一个大改变,连我都有点不认识在镜子当中的人了!
晓兰大加赞叹,拉着我的胳膊,悠着我转了一圈,这个丫头,没有一刻消停的时候,目光中的赞叹,口中的啧啧声不绝于耳,她似乎想到什么,紧紧地皱紧眉头:“似乎还少了点什么……嗯……”她转过身去,朝店里放置各种服饰望去,突然,她眼睛一亮,从一个模特的头上拿下来有一点带着西部牛仔风格的帽子,直接扣在我的头上。
“哇,太完美了!朵朵!怎么样,喜欢嘛!”
我看看镜中的自己,也觉得有些趣味,这一身倒是还能入眼,价格也适中,免得晓兰在祸害我,不停的让我试衣服,我马上同意,直接买了这么一套的行头。
晓兰换了一身非洲那边的一种民族服饰,长长的长裙一直到脚踝的地方,胳膊上带了五彩编制的手链,脖子上也配上贝壳做的项链,脚脖子上绑着一个小巧的铃铛,也是我非常喜欢的那种样式。
提着大包小包,累死人了,晓兰还想逛街,可我是奉陪不了了,拿了这么多的书,又提着袋子,怎么可能走得动,晓兰眉毛一抬,尽显潇洒之资,只是打了一个电话,便拉着我坐在旁边的木椅上,我也只好陪着她,没有想到才过来十几分钟,便出现了一个专门帮她们提袋子的男子,看起来二十初头的模样,长得极为清秀,甚至比晓兰看起来还要秀气一点,说话起来有点腼腆,过来基本上也没有说什么话,很自然的便拿过我手上的袋子和书本,还有晓兰手上的,特别听话的跟在我们后面。
“书童……拿着这个……”
“书童……这个挂着……”
“书童……”
可怜的孩子啊!就被晓兰这么使唤,我要是在看不明白岂不是笨蛋,不由得轻笑起来,晓兰的性子我还不知道,如果不是她看上眼的人,又如何会叫过来。这个男子看起来还算是比较稳当,沉默寡言却显得非常的成熟稳重,笑起来很好看,给人的感觉相当的温和,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晓兰,小雨,燕燕,还有叶岚,她们全部都已经有了归宿,我真的很为她们感到高兴,能够遇到自己喜欢,又喜欢自己,并且能够在一起,这样的缘分很难,真高兴,她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婚礼和订婚礼同时在大饭店举行,这天的宾客特别的多,小雨的家族本来就在悉尼,家里的亲戚特别的多,家庭成员复杂的很,我一直都没有搞清楚她们家到底有多少小孩,至于李明宇,那就更多了,福利院的院长,还有那些可爱的孩子们通通都出现在这里,他们一个一个的穿着特别的隆重,很礼貌的拿着自己准备的礼物,十分乖巧的放在送礼台这边。
燕燕本身在悉尼也有不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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