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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想见翘楚,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她了。
心念一动,很快地,他就出现在了翘楚的房门前。几步路罢了,他居然用了轻功。“翘楚,我能进去吗?”他在门外问了一声,就听到里面答应着:“嗯?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说话的工夫,就听到里面急急的脚步声,在话音刚落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所以,沐清风知道,原来翘楚也想见他了。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沐清风忍不住笑出来,总算不必压抑冲动,一把抱住了翘楚,把她塞进怀里用力磨蹭。
“做什么……你是大型犬吗?啊妆花了,妆都花了,哎呀,不许蹭啦!”怀里的姑娘贴着他的胸膛抱怨着,声音里却满是笑意。
总算抱够了,沐清风便直起身子,找了块帕巾,浸了桌上的热水给翘楚擦脸。“花了就花了,反正不抹那些最好看。”沐清风说着,看着翘楚,还有些不满地皱了下眉,“这化的都不像是你了。”
“你懂不懂欣赏,化了妆比我本人漂亮多了好么?”翘楚笑着说他,同时闭着眼睛,任由他给她擦脸。
“哪有的事,你本来的模样最好看,什么都比不上。”沐清风说着,细细地把她的脸给擦干净了,便微微弯腰,稍一用力,将翘楚拦腰抱了起来,让她好好地靠进了自己的怀里,向床边走去。
抱都抱上了,翘楚哪儿还能有个老实的时候,就顺势搂住了他的脖子,向上攀了攀,轻车熟路地向着他的耳后轻轻吹了口气,然后衔住他的耳垂,吮吸了起来。
“……翘楚……”沐清风的声音便瞬间带上了些嘶哑。
“嗯?”翘楚笑眯眯的,用牙齿轻轻咬他,一脸得意。
所以这天,是顾明姝和朱绯代替宅子的主人送走宾客的。
“哎呦,真是猴急,好歹也得先把客人送走呀。”朱绯守在巷口,送完了最后一个客人,便甩着帕子,半真半假地抱怨道,“看他们走时都笑得心知肚明的,害不害臊呀!”
“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顾明姝远远地望着远走的宾客,轻声道。她眼里空洞洞的,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
“真是的,害的人家还要替他们送客,都没有时间和姐姐情意绵绵,颠鸾倒凤了呢。”朱绯帕子捂唇,继续抱怨道。
“……”不害臊的那个是谁啊。
而在此之前,在谁都没注意到的地方,有人喝了宴席的酒,远远地对新人道了“恭喜”,远远地看完了拜堂礼成,而后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成亲当日谁都能来吃酒,宾客众多,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人。只是昆仑玄圃派的弟子们都知道,前几日,掌门外出有要事要办,估摸着再过几天就要回来了。
冬日是穷苦人最难熬的日子。比起一般人所苦恼的寒冷,饥饿给他们带来的灾难更要大得多。然而,今年的冬天,因冻饿致死的人却忽然少了许多。究其原因,是今年出了怪事。也就是从最近开始,不知为何,在各地猖獗为富不仁的贪官财主们忽然全都变了个作风。每隔些日子,便会有某地为富不仁者们开始开仓放粮,甚至还为穷苦人发放棉絮被褥。次数多了,百姓们便都称这是神仙显灵,令恶人都改邪归正了。后来,又有人说见过那神仙,说那神仙一身红衣,走进哪一家,哪一家就伏了仙法,弃恶从善了。
而这些事翘楚都不在意。那天晚上她累得不轻,就抱着沐清风的腰缩进他暖暖的胸膛,在冬天里觉不出半点寒冷,睡得无忧无虑。而沐清风则轻轻摸着她的脊背,像往日一样,用腿暖着她的脚。等到她睡着了,他就亲亲她,然后和她一起睡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多了七八百字的样子,复制到这里了:
本来,翘楚倒也真的并不在意那个婚期的。可是最近,她却忽然后悔了起来。理由挺简单的,说得直白点,就是……
不到成亲的日子,沐清风不让她上。
自从喜欢上了沐清风,翘楚才开始理解,情|事这种东西真的是情到深处水到渠成的。以前,翘楚没经历过那种事,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当然也就从来没有过什么渴望或者幻想。可是现在却都不一样了。她喜欢沐清风,喜欢到看到他都会感到高兴。没事的时候,她喜欢抱着沐清风的腰,喜欢玩他的头发,喜欢扯开他的衣服拨弄他的胸口,抚弄他的背他的腰他的臀他的腿,把他逗得面红耳赤欲拒还迎……一开始她倒还满足于此,可是后来,很自然地,她就越来越想要更加深入了。她想要和他在一起,她想要和他结合在一起,她想要给他舒服快活,还想要给他一个孩子。
对翘楚来说,这实在是不小的转变。有时候,翘楚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些想法,甚至会感到难以置信。因为就在不久前,她还因为怕痛而对初次没有任何好感,更别提愿意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去生一个孩子。况且她又是怕麻烦的性格,所以一直都不那么喜欢小孩子。可是现在,她却不知不觉全都变了。在想起有关第一次的事,她就总会想象沐清风的反应。平时随便逗逗他都足够让他脸红,如果真的是情|事……他的反应真是想想就让人激动。况且,他也那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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