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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网络邂逅(1)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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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网络上的邂逅,应该可称之为浪漫。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络并不真实。所以由此观之,网络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

“啊啊,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

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勒……你这样仿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吗还仿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分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阿泰一屁股坐在床边,笑了笑,“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泼你冷水。这样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十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真是一项高难度的挑战。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仿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装作没听到我说话的样子。

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痞子﹍这么巧﹍:)”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分邂逅的男人最美好。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

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痞子﹍你再吹呀﹍”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戴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碴,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啤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呀﹍”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或肩膀脱臼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由于狗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她腰部和臀部的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会因为钱没带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粗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同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

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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