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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瑾来说,林玦说是一个梦,不如说是一个传奇。
初次遇到林玦,准确的说,是见到这个名字,是在一张大大的喜报上。林玦的名字位列第一个,用极大的字体明晃晃地占据第一名的位置,而梅瑾就在它的下面,在这场全市小学生数奥竞赛中获得了亚军。
自认识字不少、文化极高的梅瑾,看着这个不认识的“玦”字想了半天,想着这个打败他的人是什么样子,他的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要怎么做才能在这届难题中几乎拿到了满分的成绩?
然而还有高年级的比赛,他们小学组的颁奖几乎等同于没有,每个学校的老师领了相应的奖状,便各自回了家,梅瑾便错失了和林玦见上第一面的机会。
回到家,她翻开字典,找到了这个字,原来它和自己的“瑾”字一样,看右边的发音就可以了,可是这个意思看起来似乎不怎么好——“半环形有缺口的佩玉。”不过还挺巧的,自己的“瑾”也有玉的含义,可小孩便是小孩,好奇和懊恼了几天,便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去了。
没有想到,在中学的第一天,她就见到了这个曾经勾起她无限好奇心的人。或许因为户口的关系,他们这两个小学的孩子都被划到了南城中学。作为学生代表的林玦,扎着红领巾,站在国旗下,阳光洒在他的头发和鼻尖上,他微微一笑,念起了自己的发言稿。
“大家好,我叫林玦,是今年初一的学生。”
由于站着远,梅瑾并没有过多关注台上的动态,她更多地想着英文课本后的单词,可当这个名字被这清澈的声音唤出的时候,她就像被电到了一样,连忙踮起了脚尖,迫不及待地要看清这个人。
梅瑾想过好几种林玦的样子,会不会是个在家得到过度呵护的小胖子,又或者是个文文弱弱的眼镜男生,可原来都不是,他原来长这个样子啊,干干净净的头发,整齐的校服,阳光的笑容,就像这个年纪的男生最该有的样子,更难得的是,他连声音都这么的好听。
“我从前最喜欢春天,因为那是我告别寒冷,迎来新生的季节,我看到许多植物从梦中苏醒,而我也从疲惫和困顿中慢慢地精神起来,可慢慢地,我发现,秋天也充满迷人的地方,因为它是四季之中最为沉重的时候,这样的重量不比冬天,它是收获的厚重。我想,秋天之所以是金色的,除了枫叶晕染了大地,便就是人们笑容太灿烂了。”
梅瑾被深深地折服了,她从前常常为自己骄傲,觉得自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可以在数学上挥斥方遒,又可以在琴键上十指跳动,直到前些日子得知自己没有被选为学生代表,她心中都有些暗暗地不服气,却不知道打败她的竟然是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人,这样一个林玦,可他怎么可以做得这样好?梅瑾自问,如果今天是自己站在台上,她或许无法做到像他这样行云流水、侃侃而谈,从前的她从来不知道,学生发言可以不用提到红领巾,可以不用感谢老师,可以这么温柔地将文字附上魔力。
林玦的发言不算长,规范地敬了个礼后,落落大方地走下了讲台,底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梅瑾的眼睛一直紧盯着他,直到看他走进了F班的队伍中去,她正觉得疑惑,身边的两个老师已经开始八卦。
“那么好的孩子,真是可惜。”
“F班也行,你看,这都做上学生代表了,年级里都开始重视了。宁*头,不做凤尾嘛。”
“哎,这鸡头有啥好做的,都是一群头疼的学生,要不是他成绩这么好,能让他就交四分之一都不到的学费啊?”
“我觉得年级里算客气了,他本来都不来读了不是,还不是F班的王淑芬被换了,新来的小陆听说了,特地家访了下才来的,听说还给了不少钱呢。”
“小陆这是年轻,还不知道这么下去,以后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呢?你看他班那个严汝毓,我的天。”
“这倒是,不过我看小陆年轻,不像王老师那么古板,应该会好些。”
“……”
他们的话题慢慢扯远了,梅瑾没心思再听下去,林玦已经不在她的视线中了,朝他的方向望去,只能看到一片黑压压的人群。
原来,他家里这么穷啊,连书都读不起,想想自己读了一个数奥班,爸爸妈妈请了老师给自己上了好多课,可竟然还被他夺了冠军,他真是个聪明人。
越这么想着,梅瑾心里便越是难过起来。
直到解散的时候,她透过人群又看到了林玦,看到他脸上的笑容,心中的沉重才消去了一些。
林玦似乎感受到了别人的注视,转过头看到呆呆的梅瑾,弯嘴一笑,让梅瑾腾地一下红了脸,连忙转过身去,惹得林玦半天摸不着头。
“他对我笑了,我们才见第一面,他就对我笑,他怎么能对我笑呢?”
“他笑起来可真是好看啊,感觉像他口中说的‘春天’,可他现在喜欢秋天,我要不要也一起喜欢秋天呢?”
“他这样没事就对别人笑,会不会除了我,也对别人这样笑啊?真是的,不要笑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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