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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端礼大婚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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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而不安的等待之后,除夕这一天终于来了。北平城里到处是一片喜庆的大红色,是过年的气氛,是婚礼的温度。

清晨,沈若寥推开房门,惊讶地看到一场鹅毛大雪悄然降临。晶莹的雪花,大朵大朵,路面上,台阶上,檐瓦上,到处都落满了厚厚的积雪,白璧无瑕之中,依旧点缀或平铺着大红的底色,鲜红鲜红,像夜夭山山谷中,白雪中盛开的梅花,像洪武二十七年腊月廿八那个夜晚,东院厚厚的雪地里遍地散落的红色的鞭炮碎屑,像那条雪白的床单上,大片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色,尽管经过了十五年,已经变作深褐,在他眼中,却永远流动着鲜红鲜红悲凉浓烈的味道。

这个不平凡的早晨,他竟然安安静静心无旁骛地练了半个时辰的功。然后,他打开店门,像往常一样洒扫干净。两骑高头大马飞驰到洪家酒店门口停住,马三保和骆阳一起走进店来,身后跟着十几个跑得气喘吁吁的王宫内官和宫女。所有人都穿得精神漂亮。大家不由分说,把他和吕姜两个人按到椅子上坐下,为他们梳妆起来。

三年前的三月十二,一个同样大雪纷飞的日子,严冬峻烈,没有丝毫春天的气息。他马上就要和杨疑晴拜天地,却突然间被拉到了院子里,跪在厚厚的雪地中,让鲜血把衣服和雪地都染红,让永不停息的大雪慢慢把自己深深掩埋,冷冷冰封。

现在,沈若寥看着自己一身从头到脚大红的色彩:红色的礼服,红色的腰带,红色的靴子,连头巾都是红色的。似乎还嫌这红色不够,还要在他胸前缠上一朵巨大的红花,照得他的脸颊也是霞云一般。

这是什么样的红色啊,如此纯粹而热烈,干净得如同房檐上的白雪,没有分毫的杂质,单纯得让人不敢触摸,不忍分割它的完整,它的无瑕。望着外面一片来自天空的纯洁的白色,他只觉得自己胸腔里咚咚地跳个不停,浑身散发着热气——夜夭山沉积了千年的冰雪,他那颗冰封了三年的年轻的心,一并在这比火焰还纯净热烈的红色中融化掉了,他不是以往任何时候的自己,他是一个全新的人,一个和这大雪一样纯净,和这红色一样激情四溢,充满生机、充满力量、充满希望的热血少年——

不,很快,他就不再是一个少年了。很快,过了年关,迎来春天,到了又一个三月十二的时候,他就已经二十岁,弱冠之年,是一个成人了。

到了那时,他已经有妻室,有一个家,身为一个成人,唯一所缺的,就是事业。而弱冠之年,他正好可以刚刚起步。

这真是一个无比热烈的冬天,一个沉静的旧年到新年的转变,他一生中,从来没有过如此包含憧憬的除夕。

吕姜没有穿红色,却也被装扮得极为漂亮;本来她就已经十分美貌动人,此刻在华丽衣装的映衬之下,别有一番端庄而娴静的高贵气质。她的目光时刻不离沈若寥,满脸是母亲的担心和疼爱,仿佛儿子要完成的是人生中最为重要也最为艰难的一桩事业。

整个洪家酒店从里到外都被布置得一片喜庆,大红色烫着金边的双喜字贴得到处都是。他自己平日睡的屋子现在就是洞房,每一寸角落都是大红色的。窗户上,墙壁上,帷帐上,贴满了烫金的喜字。大红色的床帏,长长的流苏垂到地上。寒冬腊月,床上却极其暖和,炕火烧得甚旺,暖床的大红色织锦被褥也柔软宽厚。高高的烛台上,十几根大红镀金的花烛又粗又高。窗边的梳妆台是燕王特意送给南宫秋的,上面铮亮的铜镜上也贴了一个大红双喜字。

沈若寥望着洞房,心里有些乱乱的不安的感觉。他走到外面来。没有喜堂;因为地方太小,也因为南宫秋是郡主的缘故,喜堂并不设在洪家酒店,而是设在了王宫端礼门外的广场上。幕天席地,全北平的百姓都会簇拥在那里,见证秋和风的结合。

当年,父亲和母亲的婚礼是怎样的呢?离经叛道的私奔,还能有什么婚礼可言吗。

所以,要不要这个婚礼,其实,又有什么所谓呢?

他曾想过,如果只有王真人一人,看着他和秋儿,风月为媒,天地为证,说不定更能够天长地久。

不过,眼下看着天地之间,一片雪白血红,其间伫立的红色的自己,望着王宫的方向,默默期待吉时的到来,期待从承天门里飘出的,那一抹和他一样红色的霞云,花轿中娇美如云的那个姑娘,他还是觉得,有一场婚礼真好,哪怕真的如王真人信里的那句话,这一切最终也只是一场戏,一阵风后,烟消云散,似水无痕,他至少可以把这场婚礼铭记在心,铭记一辈子。

当然,两个人都会。不管最终,是谁先打破这一切,让所有的只能成为永久的记忆——那会是怎样刻骨铭心的记忆,刻骨铭心的美好,刻骨铭心的伤痛。

无论如何,他会一直坚持走下去,他看不见未来,他只知道现在他一定要娶她,已经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阻止他了。

“我可以带秋风吗?”他问道。

马三保和骆阳对视一眼,犹豫了一下,道:

“王爷没有吩咐。还是带上吧,带上才是你。”

带上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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