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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怎么陪呢,放弃工作,天天朝夕相处吗,像个保姆一样,天天跟在身边吗,那的确是完美的爱情,只是,不工作又哪里来的钱养你呢,不工作又怎么能给你买各种奢侈品呢,不喜欢了吗,不喜欢为什么会像爸爸一样为你做任何事情,不喜欢又为什么会每天给你做夜宵?
是谁在深夜里,在风雪中,等你从夜店玩够了接你回家?
是谁在暴雨中,为你送上一把伞?
又是谁,会这样没有任何条件的爱你,把你当做宝贝一样疼爱?
恋人不应该是互相扶持的人吗?不应该是荣辱与共的人吗?为什么,只会一味的索取,一味的不满,为什么,这样的爱,最终会变成恨,人啊,总是学不会感恩,总是学不会满足,总是得寸进尺,总是想要更多,人,没错,总是卑鄙的。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林凡突然很开心,那招牌般的笑容,是那样的灿烂,像极了窗外升起的朝阳,只是一颗心,却暗了下来,“又有谁对不起谁呢,我对你好,是因为有朝一日,我会对你很不好,很不好,萌萌,再见了,你认识的林凡,死了。”
而此刻,叶梓萌的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很不好的预兆,她紧紧的抱住身边那个粗壮的男人,男人犹自睡的迷迷糊糊,却仍旧伸出一只手臂来,把叶梓萌搂在怀里,有了那宽阔的臂膀,叶梓萌的心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身边这个男人,总能保护自己的,林凡,不过是个小白脸罢了,无父无母,孤身一人,能掀起多大的波浪来,想到这里,叶梓萌安心的闭上了眼睛,紧紧的依偎着男人,又睡着了。
“真当我是个小白脸吗,萌萌,你了解的我,不过是我想让你了解的我罢了,这天下,早晚不过是我掌中的玩物,如果我不能这样的生活,那就活出我的本色来吧。”林凡低着头,看着自己修长,白皙的手掌,仿佛世界真的就只在在方寸之间,默默的说道。
三年的朝夕相处,的确可以将一个人看的很透,只不过,如果这个人,只是揭开了一层面纱,把自己想要你看到的那一面展示出来,那又会怎么样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秘密。
林凡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林凡是个很有才的帅哥,他温柔,他体贴,他有爱心,他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的面前,会在半夜时分,为你准备好夜宵,也会在路上,捡回一只受伤的小猫来喂养,他会恰如其时的做你想让他做的任何事情,而且不需要你说一个字,这不是因为朝夕相处所培养的心电感应,即便是第一次见面,他都会自然的做的很好,好像,这是天生的本事一样,好像,两个人,是多年相知的朋友。
他多愁善感,他会在每个夜晚,看着窗外的灯火,说上一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善解人意,他会在每个尴尬的时刻,首先站出来,给每个人一个台阶,会把尴尬和误会用一两句小玩笑在无形中化解,他义字为先,会敞开胸怀和每个人做朋友,他这样的人,没有人不喜欢,“如沐春风”这样的成语,就是为林凡这样的人创造出来的。
只是,没有人真正了解林凡,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因为林凡会恰如其分的让你很容易就猜到他在想什么,却不会让你知道,他只不过是为了让你猜到而如此去做了而已。这样的人,是好人吗,不见得,是坏人吗,好像从来没有让人为难过,那么这样的一个人,又要怎么评价呢,或许,林凡自己才知道。
“萌萌,或许,不,是肯定,你肯定从来不知道,你和一个比毒蛇还要毒的人生活了这么久吧。”林凡在笑,在得意的笑,对于林凡来说,装出这副模样,的确是太累了,做回自己,却是一种解脱,一种一飞冲天的自由。
一个人,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是跟他的家庭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的,叶梓萌如此,林凡也是如此,不同的是,叶梓萌是由她那位强势的母亲一手培养的,而林凡,却是从几百本书中长大的。
都是谁在看这些书?《资治通鉴》,鲜血中的权谋之术,杀伐异己,谋划天下,太祖皇帝读过十七遍,林凡却看了不下百遍。《三国演义》,学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学刘备假仁假义,笼络人心。《红楼梦》,看世上人心叵测,交相攻讦。《孙子兵法》,人世如兵,有示之以无。《史记》,学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只是小白脸这样简单,又怎么可能是看起来的那样单纯。
只是,这些书,叶梓萌从来都没有看到过,甚至在两个人的小窝里,叶梓萌都看不到其中的任何一本,林凡十五岁离开家乡的时候,这些书,都被他卖做了古玩,是因为林凡缺钱吗,当然是的,但是如果一个人,可以把所用的东西都记在脑海之中的时候,他或许并不需要在家里摆出这些书来证明自己。
如果说有这么一本书,林凡却不远千里,带到了北京,那么,就是《魔墨》,和这本书完全一样的书,林凡从来没有在任何的图书馆中找到过,林凡不知道这本手抄的《魔墨》是否出自自己父母的手下,却清楚的知道,这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奇书,是唯一能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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