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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我来适与风雨会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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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方家和他败了,那么这块巨石就要将他和方家压成齑粉。若是胜了,方家和他都能登上东平之巅,在八百里江山内称雄!

命运的轨道在方兴面前展露了清晰的轨迹,一条是通往云端的王冠之路,一条是通往死域的死亡之路。

想通了这些,方兴反而却轻松了许多。虽有重担千万钧压身,但这终究要比做一个稀里糊涂的蠢蛋要好上许多了。

方兴双手交叉靠在脑后,双眼盯着窗外冉冉升起的红日。嘴角一咧,两眼笑眯成一条细缝,这是他降临此界之后,第一次释怀的笑了。

“乌龟?”他对乌鬼说。

“嗯,小的在。”

“我睡一会,若是有人来了,你喊我。”

“呃?是!小的明白了!”

方兴笑了笑,不再说话。这间小屋自然就安静了下来。

方兴的确是累了。当他再次睁眼,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阳光照耀床铺,晒得人浑身懒洋洋的。

这是方兴重生后,第一次睡觉睡到自然醒。这几天,他浑身精神都绷得紧紧的,不敢有丝毫松懈,种种经历层出不穷,一波又一波的袭来,让他没有一丝清闲。直到这一刻,方兴心底无牵无挂、无思无虑,这才难得有了片刻的清净。

心头一片舒爽,在一片空灵缥缈中,他不禁触景生情,凭空涌出了一股雅兴。于是,方兴效仿先贤吟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又伸足了一个懒腰,方兴随口问道:“现在几时了?期间有俗客来否?”

却听乌鬼兴奋的说:“刚才小的听见有人报过时辰,眼下应该是巳时一刻了,期间也没有人来过。眼下,三丈内里唯有一只飞虫,不知道是不是主公说的俗客?”

方兴失笑道:“你倒是有好兴致,一只飞虫也记得。”

乌鬼兴致勃勃的说:“这一百多年,小的一直都在乱风岗上站岗,常年相伴的都是小的同僚,尽是些僵尸鬼物。已经有几百年都不曾这样细细打量过人间的景致了。现在看到春天的景色,真是欢喜的厉害!小的从日出开始,一直数到现在,已经数到了五百七十三只虫子和七十一只鸟雀了。这么多活物,比起小的在乱风岗上站岗的一百年瞧见的还要多呀!”

他这段话其实也普通,但是方兴听了,却又是一种触景生情,他闻言一叹道:“很多时候,一种习惯,继续习惯后,便什么也不是了。有的人,只想继续这种习惯,更多人,被另一种新鲜所吸引。总是要到说再见,才会想起从前。”

说到这,方兴不由想起身处灵台心境之中,忍受黑暗禁锢时的感受,他忍不住感慨道:“我以前也不觉得这人间美景有什么了不起的。直到近日,大梦归来之后,这才觉自由的可贵,这也才明白眼前人间美色的难得。你能有此感,也是因为在乱风岗上黑云遮日几百年才有的。这点,我们还有些共同性的。”

乌鬼破天荒的有了一丝羞愧,他喃喃道:“小的倒没这么多见解,只是觉得这春天的早晨好、上午好,太阳好,虫子和鸟雀也都好。反正都是好,看的新鲜,也亲切。”

方兴微微颌首后,便不再言语。这一世,他身处如此残酷的世界,这心头的片刻清净都是奢侈的。现在他有雄心壮志在怀,唯有这些美好压到心底最沉处,充作那最宝贵的回忆了。

熙熙春日里,灿烂阳光被窗栏割碎的斑斑点点,落到方兴的脸上,让他不由嘴角微微翘起,面露微笑。他双眼微阖,正见那只乌鬼所说的飞虫,从他眼前飞过。

“嗡嗡”这只晚起的虫子在方兴的耳边嗡嗡。

方兴忽然闭目,在他的灵识感应之下,那只飞虫在他的眼帘上划出了一副复杂的飞舞轨迹。不仅如此,连那翅膀振动空气所带来的微弱气流都能被方兴感知得一清二楚。

“早起的虫子被鸟吃,晚起的虫子被我打。”方兴难得的做了回顽童。右手探出,食指轻轻一点,一丝先天虎啸劲气便射了出去。这一刻,他已炼气第三重天的修为,先天虎啸劲气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粗糙浅陋的运用了。在灵识作用之下,方兴可以让先天虎啸劲气依旧如同九天银河那般汹涌倾泻而下,也可以更加细化的操作它,让先天虎啸劲气像一支匕首,又或是眼下这根绣花针。

“打它左边的第一只脚。”方兴心道。那只飞虫在他的感应之中,清晰无比,如同拿了十倍大小的放大镜近距离细看一样。

只可惜,似乎他的灵识的运用还尚未纯熟,先天虎啸劲气射出,那只飞虫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吃了个惊后,丢下一只脚,慌张的飞走方兴竟不想,那只可怜的小虫竟被他击中身躯后直接爆开,浆液化雾,死得不能再死了。

“哈哈哈!”方兴略略发糗,不由掩饰的大笑起来。

却不想,那乌鬼这时已经恢复了常态,看了这一幕,便高声叫道:“主公威武,小小飞虫挡不住主公区区一指!主公威武!”

摇摇头,方兴将那份少年郎的糗态尽数收敛了起来。又瞧了一眼那还在嘶声歌颂他的乌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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