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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贝克海滨球场的比赛,使得甘国阳三人一战成名。在这之后,“枪炮玫瑰(gunandrose)”的名声也开始逐渐在球场上传开。
不过,他们被大家认识除了因为那场神奇的首秀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三个都是华人。华人在美国一向被认为是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代表,基本和体育无缘。各种体育场合都是黑人和白人的天下,而篮球场更是“漆黑一片”。
这三个黄皮肤的出现,毫无疑问大大吸引了众人的注意,而实际上他们的实力和其它一些野球球队还是有差距的。
那天打完比赛回家,第二天甘国阳就浑身酸痛的差点爬不起床来,之前每天上午去联合广场斗牛的惯例也被落下了。
但在联合广场这样的简陋场地玩斗牛已经满足不了三人了,海滨球场成为了他们新的选择。
“嘿!盯着他!盯着他!别放松!”
“别光顾着球!看人看人!”
“跟住他!跟住他!”
“冒他!”
球场上不断传来球员的指挥交流声音。
“刷!”球空心入网的声音,打断之前的喊话声。
“耶!赢了!大表哥你的投篮是越来越准了!”是胖子甘国辉的声音,看来他们又赢下了一场挑战赛。
“今天手感还不错,比昨天好多了,昨天就赢了一场。”甘国阳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比较满意。
“枪炮玫瑰队”在这块场地已经打了一个多星期的挑战赛了。总体来说他们的表现是越来越好。
陈星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和老黑一起打打酱油,而成为了枪炮玫瑰队的主力控球手,运球传球都有进步,是一个不错的指挥官。
而甘国辉一身的肥肉依然不见消减,但人看上去明显jing神了很多。第一场比赛的绝杀球给了他巨大的信心,他不再害怕和黑人打球,而是敢于对抗,敢于做动作,是枪炮玫瑰三人组的篮板手。
甘国阳虽然个子最高,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出se投篮手感,他接球就投的命中率越来越稳定,多次在危急时刻依靠逆天手感上演连续进球并最终翻盘的好戏。这也让他成为了枪炮玫瑰的头号得分手,一号明星。
不过,甘国阳却有些担心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越来越依赖跳投了,而他的对抗,运球突破进步都不大,更不用说内线的强打了。
“嘿,你们好!能在这儿打球吗?”这时,球场边传来问话的声音。
大家都转头望去,发现从球场外走进来三个高个子,两个黑人一个白人。三个人都穿着红se的小背心和蓝se的运动短裤,脚上都有长筒袜和匡威鞋,给人一种非常正规专业的感觉。
“哇偶,原来是皮特曼!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搭腔的是杰森,这家伙看来是个小百事通。
“觉得有点无聊,听说这块场子来了个很有趣的队伍,所以我们就来看看。”说话的是那个白人。在八十年代美国街头球场,白人是很少见的,因为街头球场被认为是混乱、肮脏的黑人场所,而种族歧视在那时还很严重。
不过旧金山这边的情况要比东海岸的一些城市好许多。这个白人看来是这支球队的老大,他接着说:“我们想过来玩玩儿,让我们打一场?”
“ok!没问题!”<er(癌症)队要来我们地盘来一场挑战赛啦!”
“唔呼!”场地里的许多人都兴奋了起来,看来这个“癌症”队名字虽然奇怪,但肯定有点名头的。<er?癌症?这是什么队伍?”甘国阳听到他们要和自己队打比赛,也很好奇他们的名字。
“是的,癌症。他们是在金门公园打球的,是个相当厉害的队伍。之所以被称为癌症,是因为他们的防守非常的厉害,能像癌症肿瘤一样折磨对手。”陈星认出了这支队伍。
金门公园是位于旧金山西区的一个大型绿地公园,那边也有很多球场,聚集了旧金山最出se的一群的业余篮球手。
“嘿你们好,我是皮特曼。”癌症队的白人球手已经走入了场地,和甘国阳他们打招呼。
“嗨,你好。我是gan。”
“最近你在滨海球场很红,都传到金门公园了,我们就来看看,来场好看的比赛吧?”在街头球场,慕名而来的挑战是很正常的现象,这也是街头比赛的一大看点。
甘国阳自然接受了对手的挑战。
“让我们开始吧!”在杰森的吼声中,比赛开始了。
皮特曼身高在6尺1(1米85)左右,是癌症队的控球后卫,只见他弯着腰,像一只灵猫般控球在半场穿梭。
那时候,街头篮球的打法还相当实用,不像后来越来越花哨。在六七十年代经常有nba的巨星去纽约的洛克公园打球,因为有许多优秀的街头选手并没有进入nba,街头篮球的水平相当之高。
而后来,随着nba商业化越来越成熟,球员的工资越来越高,天才球员纷纷涌入职业篮坛,街头的传奇便永远只能存在于老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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