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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多着呢。”冯霁雯移了移身子,面向况太妃笑着问道:“您看我是不是白了好些?”
往前的冯霁雯给人的印象也不算黑,但多是靠涂脂抹粉堆砌出来的,再加之脾气暴躁,饮食没有节制,脸上黄气很重,加上长痘儿,故卸下脂粉后,皮肤状态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望着她笑嘻嘻地向自己仰着脸,一副娇憨和气的模样,况太妃心头不禁一软,嘴上却还是道:“十多岁的小姑娘,还比不得我这个大半截身子没入了黄土里的人,竟还敢说自己白?”
冯霁雯觉得自己有点方。
望着面前这张挑不出一丝瑕疵的脸庞,她反问道:“我能跟您比吗?”
她才不要自取其辱。
“年纪摆在这里,你占着这么大的优势,却说得如此不争气的话。”况太妃扫了她一眼,道:“我如你这个年纪时,肤色不知要比如今好上多少倍,如今到底是老了。”
冯霁雯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这位年轻时到底得美到什么地步了啊……
还能不能给她们这些颜值平庸之人一条活路了?
冯霁雯拒绝再讨论这个话题,抱起了净槐玩儿。
“净槐似乎胖了,是不是最近鱼吃多了?”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静云庵里养的那一池鱼不是用来观赏的,而是净槐的伙食。
况太妃自己虽然吃素,但并没有刻意改变动物的本性。
“不是胖了,是有孕了。”况太妃一面吃茶,一面淡淡地说道。
冯霁雯吃惊地问:“静云庵里不是没有其它的猫儿吗?”
“山后的野猫。”提到这里,况太妃轻皱了一下眉头,似是觉得自己高贵的净槐被玷污了。
冯霁雯却忙地问道:“那到时候下了小猫崽,能不能留一只给我?”
她很喜欢净槐,但也不想夺人所爱,所以一直没开口跟太妃讨要。
当然,就算她开了口,估计也没什么用。
太妃闻言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冯霁雯欣喜不已。
又留了片刻,眼见时辰不早了,冯霁雯便告了辞,并称等鞋子重新做好了之后便过来。
况太妃面无表情地点头,却同玉嬷嬷一起将人送出了大门外,眼瞧着马车消失在视线当中才折身返回。
……
冯霁雯刚回到府上,便有下人来报,说有人送了一只包袱过来,称是在城外捡到了她丢下的东西。
因来人是男子,故仆人并没有声张,只让人直接送去了棠院让冯霁雯鉴定。
冯霁雯一眼看罢,连忙地问:“送东西的人呢?”
“回姑娘,已经走了。”
“可有留下姓名吗?”
“并不曾。”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冯霁雯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当中。
对方直接让人将东西送还到英廉府,显然是知道了她的身份。
但却没有提出要回自己东西的打算,更连姓名都不曾留下。
一来大抵是那些经文确实不重要,二来……是因不愿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吗?
“把带回来的那些经文烧了罢。”她这才对小仙吩咐道。
当时在静云庵中,她并没有听从况太妃的吩咐,让小仙将那些东西立即焚烧干净。
冯霁雯笑了一声。
对方思虑缜密,倒显得她多此一举了。
不过,由此看来北京朝阳群众做事不透露姓名的习惯,原是从数百年前沿袭下来的么?
……
这一场雨水下来,北京城内外又冷了许多,不少人已经穿上了棉衣。
可身上是护住了,寒气却同往年一样从脚底往上钻。
皮革制成的翻毛长靴不是谁都能穿得起的,羊毛袜也是稀罕物,大多数穷苦百姓只能穿上加了层棉布里子的布鞋,或是再多套上一双袜子来御寒。
如今还好,等再冷些,手脚难免又要同往年一样长出冻疮来了。
但今年却注定和往年不一样了。
听说有两家叫做“庆衣阁”的制衣鞋帽的铺子里,出了一种新样式的棉鞋,里头竟是直接夹了棉花进去,穿到脚上十分暖和——既有寻常百姓穿得起的粗布面料儿,也有专供富贵人家做工精细用料讲究的上乘品。
新鲜的东西向来传的快,加上穿上确实舒服,不过三五日的功夫,名声便在城中打响了。
庆衣阁加紧请了工人和绣娘,却仍然供不应求。
没过多久,其它的铺子也开始纷纷效仿起来,甚至还有人因此有了其它灵感,从脚上联想到了手上,做出了夹棉的手套来,只是远远没有现代分成五指的手套的灵活度,戴起来固然御寒,做活却不方便了,故而并没有像棉鞋一样引起很大的热潮。
虽然后面遭了别家的模仿,但走在最前头的两家铺子这回还是大赚了一把,甚至因为棉鞋而带动了店铺名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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