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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事实不如她想象中的那般糟糕。
“月牙儿妹妹,你不记得我了?”那小姑娘举目看过来,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灵动可爱,她口气带笑地道:“我们小时候还一起玩儿呢,我四岁那年去了广州姨母家养病,前些日子才刚回京——”
四岁那年?
这谁记得!
冯霁雯大松一口气,这才放了心踏进了厅内,看向那姑娘,有些不好意思地道:“约莫还有些零散的记忆,却是不大记得起来了……”
不料那姑娘郝然一笑,讲道:“没事没事,别说你那时才三岁多了,就是我自个儿也都没什么印象了。”
呃?
这下倒是省心了。
“还是我二表哥告诉我的,说了些咱们小时候的事情,我才隐约想起来了那么一点儿。”那姑娘看向那彦成,笑着说道。
二表哥?
冯霁雯也下意识地看向那彦成。
那彦成权当做了中间人,算是让二人重新认识了一回。
原来这姑娘是那彦成的姑姑章佳氏与奉恩辅国公弘融的嫡长女紫云格格,也就是阿桂的外孙女,因自幼体弱多病,在大夫的建议下,四岁那年跟随经商的姨母一家移居去了气候温暖的广州养病。如今身体愈发见好,又因到了婚配的年纪,这才被接回了京来。
紫云是个很爱说话的姑娘,跟冯霁雯说了许多自己回京后所遇到的无法适应的事情,又说在广州时如何如何。
而冯霁雯自打从来到这里之后,还没能有个可以说话聊天的小伙伴儿,紫云一副带着浓浓广州味的京话,莫名的有趣。她所言又多是京中现下的一些常见之事,并非是冯霁雯平日里能从西施那里得知来的,故她倒是很愿意多听一听,时不时地还会问上两句。
说来也巧,紫云刚从南方回来,对京城甚为不适应,而在这一点上,冯霁雯的不适应甚至要比她来的还要深刻,故二人在许多方面,倒是很有共鸣。
“我最不习惯的就是每逢见到一个长辈,便要招呼行礼,那么多的人,我连他们的脸都记不住,又焉能辨的出该喊他们什么?我跟着额娘认了半个月,竟连一小半都没能认得过来,害得我现在都不敢随意见人了,生怕喊错了称呼让人笑话。”紫云十分苦恼地说道。
像她们这种大家族,各种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忽然融入进来,确实是件难事。
冯霁雯不由道:“这一点,我也是深受其害的。”
这些日子,她也是在不停地跟着西施打听家中的人物关系,虽然英廉府里人少,但京中有关的亲戚却是不少的。
她还专门将西施收集来的信息,记了个小本子呢——
“深受其害?”那彦成捕捉到了一个很怪异的成语。
“咳,深有体会。”冯霁雯改口。
“可我确实是深受其害啊。”紫云苦着张脸,哀呼道:“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记性还算好的,可唯独记不住人脸,见过一面转脸就忘,回头一想只觉得统统是一个模样,又有什么办法呢?”
冯霁雯看向她。
看来这小姑娘患有一定程度的脸盲症。
见紫云一脸苦大仇深的模样,冯霁雯想了想,道:“我倒是可以给你出个法子——你可以将他们的某一个特征拿笔记下来,时不时地翻看一遍,虽然也费些时间,但却比认脸来的简单多了。至于名字和其它,日后相熟了,便自然而然地会记住了。眼下你最紧要的,应是要先记住同他们之间的关系。”
紫云一听便来了精神,忙追问道:“什么特征?”
“比方说韶九,你便可以记为:大舅家二表哥,肤色微黑,下颌有痣。”
那彦成一怔,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下颌处的那颗小黑痣,又摸了摸自己的脸:“我黑吗?”
他在家里,还算白的呢。
冯霁雯不置可否地道:“我只是打个比方。”
那彦成这才稍稍释怀了一些。
紫云忍不住哈哈笑了一阵,过后便眼睛亮亮地说道:“我明白这个法子怎么用了,回头我就让丫鬟帮着记下来,我虽记不得人脸,但背书还是擅长的,到时若全能背得下来,只管照着特征认人就成了,也用不着再去头疼了!妹妹这个法子当真是好!”
这简直是脸盲患者的福音啊。
越说越起劲的二人,竟隐隐有了些千金易得,知己难求的惺惺相惜之意。
一来二去,倒是将那彦成这个中间人给晾在了一旁。
他却乐见其成,也不插话,只在一旁面带笑意地静静吃着茶,只末了总结了一句:“打小儿你们俩就喜欢凑在一起玩儿,我就知道,这些年过去也是隔不断的。”
“那还用你说!”紫云已将冯霁雯视作了久别重逢的好友,说话时,笑着看向冯霁雯。
那彦成刚要开口打趣二人两句,却听得冯府的下人来报,说是阿桂大人府中来了人,称是大老爷、也就是那彦成的父亲阿迪斯,让那彦成即刻回府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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