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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不战而胜
市政府派了专人护理顾远山,外人根本无法靠近,老秀仙每日抱着保温桶在病房外徘徊,里面装着她精心熬制的骨头汤、鸡汤、鱼汤,每日变换,不重样。可,没有一次是送进去了的。
她也苦苦哀求过,都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她日复一日,苦苦的坚守。
顾远山的头部也遭遇了重创,出血止住了,留下了一块淤血,造成了轻度脑震荡。大夫建议保守治疗,让淤血慢慢吸收。
多重病症,使得他在手术后一直处于意识模糊的状态,直到一周之后,他才彻底清醒过来,对受伤的过程,完全没有了记忆。
老秀仙病房外坚守了一周,才打听到顾远山已经醒来,她总算把心搁进肚子里,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她病倒了。
广宣被抓,广志又不着家,她孤苦伶仃的躺在床上。心里牵挂着这个,牵挂着那个,不由得以泪洗面。
广志这些年赚了一些钱,给她这老屋里也装上了电话,她却从来不愿意去打搅他。
这会儿,她熬不住了,生怕自己死在这屋子里都没有人知道。
她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从柜子里翻出广志的电话号码,颤巍巍的拨过去。
“喂,广志啊?我是妈妈。”电话刚一接通,老秀仙就迫不及待的喊。
“妈,我是秦惠芬,广志出去了。您有事?”
“哦,那就算了……我没事。”老秀仙匆匆挂断了电话。
秦惠芬手里握着电话,贴在耳朵上,怔怔的站在那里,话筒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她的心里不是滋味,嫁给黄广志十余年了,老秀仙还是不能容纳她。
虽说他比黄广志大十多岁,但是,他从来没有嫌弃过她,而今,他们的儿子都十岁了,老太太对她还是不咸不淡,对孙子也是爱答不理,就因为这些,他们一家三口也就少有回去,省得惹她不开心。
要说秦惠芬和老秀仙一般大小,旁人决然不会相信。她着实长得年轻,脸上白白净净,没有一点褶子,身材也保养得不错,凹凸有致,皮肤紧致,咋看都不像一个年近六十的人。走出去,看起来和黄广志也很般配。
要说最让老秀仙生气的,恐怕也就是秦惠芬长了一张青春常驻的脸,这是任由哪个风华不再的老太婆都记恨的!况且,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儿媳妇。一道走出去,世人都会夸赞她的儿媳妇长得标致,又有谁能够知晓她的心里有多苦?
相比之下,她只是一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太婆。
许久,秦惠芬才搁下电话,她寻思着:这些年,老太太从不打电话过来,这次,八成是出了什么事?
如此想着,她急忙穿上外套,拿了围巾出门,一路走,一路把围巾围在脖子上。
走出不远,她就看到黄广志领着儿子回来。她加快步子迎了上去。
“风风火火的,上哪儿去?”黄广志老远就问她。
走到跟前,秦惠芬才低声对他说:“妈打电话来了,声音不对劲,该不是出了什么事?”
“那咱们赶紧看看去!”黄广志立即露出焦急的神情。
“走。”
“我不去奶奶家……”黄继鹏挣脱被黄广志牵着的手,站在原地不肯走。
“幺儿乖,一起去,都快一年没见奶奶了!回头妈给你买羊肉串吃?”秦惠芬使出绝招哄着他。
“我要十串!”黄继鹏当即喜笑颜开,主动拉着她的手朝巷口走去。
“十串就十串。”秦惠芬一脸幸福。
每每跟儿子手牵手,一家三口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是她最为幸福的时刻。
这样的时候,她就会想起燕雀村那些愚昧的人的风言风语。不是说她克夫吗?不是说她生不出儿子吗?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夫疼子孝,这就是最有效的反驳。这样想着,她就会挺直腰板,走得自信而坚定。
有那么一阵子,她也有过担心,深怕自个儿人老珠黄了,黄广志会嫌弃她,另求新欢;可,事实证明,她的顾虑都是多余的。他是一个绝对专情的男人,许多时候,他反而对她有所忌惮,怕她出去勾三搭四,把他甩了。
人的姻缘,就是这么奇怪,并非常人眼里认为合理的婚配,就一定是幸福、长久的。
走进那个一年未曾踏入的四合院,里面死气沉沉,没有丝毫生机,黄广志和秦惠芬心里都咯噔一下,相视一眼,着急忙慌的往屋里走。
屋子里漆黑一片,黄广志扯着嗓子喊:“妈……妈,你在屋里不?”
悉悉索索一阵声响后,老秀仙佝偻着背,披散着满头白发出来,眯着眼睛望着他们。
“妈,我是广志,我和惠芬带孩子回来看您了!”黄广志鼻子一酸,眼泪差一点掉下来。
他万万没有想到,仅仅一年的时间没见,他的妈妈就变得如此苍老!他又哪里知道,实际上,她是因为最近过于惊吓、操劳,才近乎一夜之间白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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