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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没有做粉条的工具,姜妙决定用手搓,红薯淀粉加水搅拌揉成均匀的面团,用手搓成细条放进烧开的热水中,当粉条边缘变得透明,在水面漂浮起来,就说明做好了。
姜妙用了半筐子红薯,做了满满一盆粉条,红薯粉除了做酸辣粉外,炒菜吃也是美味。
沈二郎下学回家闻到一股霸道的酸辣味儿,他书包都没来得及放就跑到厨房,探头探脑地看过来。
“小婶,你又在做啥好吃的呢?”
姜妙刚调好料汁,食盐、醋、酱油、花椒面和辣椒油按比例拌匀,将煮好的粉条放进去,加入花生豌豆和小青菜,淋上高汤,汤汁酸辣爽口,粉条入味有嚼劲,吃一口粉喝一口汤,久违的滋味让她分外怀念。
“酸辣粉,你尝尝。”
姜妙没光顾着自己,给沈二郎也煮了一份,粉条入口他眼睛一亮。
“好吃!”
他本就无辣不欢,酸辣粉的味道正对他口味了。
“这个酸辣粉比鸭血粉丝汤还好吃!”沈二郎喝完最后一口汤打了个饱嗝儿说道。
不光他这么想,大房的几人也觉得酸辣粉更好吃。
“同样都是粉,这个粗粉更有嚼劲,汤底味道更重,若是拿去卖肯定也会受欢迎。”
沈老大满脑子生意经,看到好吃的就忍不住想拿去卖钱,但这粉是姜妙做出来的,怎么处置还是得看她。
姜妙倒是无所谓,她现在只做点心,要是大房想卖酸辣粉她可以教他们,只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原材料不足。
沈老爹和张婆子找遍半座山也只找到了三筐子红薯,两人背回家累的气喘吁吁。
“我跟你爹翻了个遍儿,都在这里了。”
“爹娘,喝口水。”
姜妙也预料到山上不多,不然她之前上山几次也不会没见过。
“嗯,这些也够你做点心了。”
“不做了,留着当种子吧。”要是和土豆一样十几筐子姜妙还会舍得吃,就这几筐子做种都不够呢。
“咋不做了,反正山上还有红薯秧,等明年照样会结果。”张婆子不理解姜妙的想法,要她说这红薯放着就是浪费。
“娘,这土豆红薯都是高产作物,一亩地的产量赶上两亩小麦了,我想明年在咱们地里种。”
“这……”张婆子拿不定主意,乡下人都是种小麦水稻,地里连菜都舍不得种,怎么会让姜妙瞎折腾。
姜妙也明白,老沈家一共就十亩地,以前日子穷时种的粮食自家还舍不得吃,卖了换糙米,现在日子好过点可以吃白面了,但地里的产出也将将够家里吃的。
“我想买几亩地,咱们村不还有些闲置的荒地吗,正好买下种菜。”
“不是刚买了山吗,咋又要买地,咱们也吃不了那么多菜,老家院子里种上点就够吃了。”
张婆子觉得姜妙大手大脚,手里刚存点钱就要霍霍出去。
“咱们是吃不了那么多,但可以拿出去卖啊,土豆红薯都是饱腹的东西,比粮食便宜,贫苦人家都能吃得起。”
姜妙还惦记着明年的饥荒,若是有机会她其实是想把土豆红薯推广出去的。
如今的大燕朝百废待兴,平民百姓尚且填不饱肚子,原书里三年饥荒饿死了上万人,她没有能耐去改变剧情,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是想帮帮人们。
“就听老三媳妇的,老三考上功名也该置办些田产,买地又花不了多少钱,没必要在这事上面节省。”
沈老爹毕竟是一家之主,他拍板的事张婆子也没啥异议了。
姜妙决定先买十亩地,沈家人现在都做生意,地里的活计光靠沈老爹是忙不过来的,所有姜妙想着雇人干,她心里已经有了人选。
……
芙蓉镇近几日多了些外乡人,骑着高头大马在街上穿梭,姜妙刚上街差点被撞到。
“哎,小娘子先停下,见过这个人吗?”
马背上的男人叫住姜妙,打开一个画轴给她看,上面画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古代的画工偏写意,她只能看出小姑娘长相清秀,辨不出她的容貌。
姜妙摇摇头,那男人满脸遗憾,摆摆手让她走。
“大哥,你说郡主都走失五年了,容貌应该也发生变化了,主子给得这幅画像没啥用啊。”一旁的男人挠挠头,他们都找了五年了,走失那年都找不到,现在更是大海捞针,难上加难。
“总会有人认出来的!”黑鹰目光坚定,一日找不到荣宁郡主,主子就一日不会放下心中的愧疚,黑鹰忠心耿耿,哪里会轻言放弃。
“嗯。”
“找人的事暂且搁置,先回京把饥荒的事告知主子。”
他们找遍了周边几个府城都没有荣宁郡主的下落,本来该继续往其他府城找,但找人的路上黑鹰看到有些地方发生饥荒,而且正在蔓延,若是现在不重视,后果会不堪设想。
几人调转马头,朝着京城走去。
姜妙没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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