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狗小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很萌很嚣张状元夫人有点狂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罢了罢了。”尉敬迟不计较这些,大拇指一按,合同就算生效了。
然后下巴一扬:“给钱。”
手下便数了三万两银票交到苏云欢手上。
钱货两讫。
苏云欢将两只酒杯倒满,送上一杯,然后自己高举酒杯说道:“如此,苏云欢敬王爷一杯,祝我们今后合作愉快。”
尉敬迟也不含糊,接过酒杯,一仰头喝个干净:“苏云欢……好!本王记住你了。”
苏云欢见气氛融洽,便又开口问道:“还有一事,不知王爷可否相告。”
尉敬迟的大掌拍在苏云欢的肩膀上,笑道:“除了于阗国的事,本王都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呃……那就没什么事了。”苏云欢抽着嘴角,“为什么于阗国不行呢?”
尉敬迟也不瞒她:“本王知道你们越国一直想到于阗国去,但若告诉你们,我们楼兰损失就大了,所以,不会有人告诉你们的,除非你们自己去寻。”
好吧,她竟无力反驳。
确实,若真让越国和于阗国建立起贸易关系,那么首先淘汰的就是楼兰国,谁愿意让楼兰在中间挣差价呢!
相信于阗国也是苦苦寻不到去越国的路吧……
“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多谢王爷坦诚相告。”苏云欢拱手道谢。
尉敬迟却是一脸凝重道:“不过本王可以告诉各位,于阗国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去的,尤其是近段时间,沙漠中不甚太平,本王奉劝你们不要贸然犯险,否则只会有去无回。”
沙漠之中除了沙尘暴,还能有什么不太平?难道有劫匪?
苏云欢目光坚定道:“多谢王爷,我们会小心的。”
尉敬迟见她一副非去不可的架势,不再多言。
睡了一夜,第二天苏云欢又去卖器皿的地方打听夜光杯的行情,得知这里的夜光杯果然如江林宣所言,能卖到三千两银子一套,不由在心里打鼓,是在这里就卖掉呢?还是拿到于阗国再卖?
昨晚听尉王爷说的,好像去于阗国的路途会有波折,万一夜光杯有个闪失,她岂不赔大了!
可是全部卖到楼兰她又不甘心……
“其实你可以先在楼兰卖个本钱回来,等到了于阗国,就算赔了也可以保本。”江林宣在一旁转动着右手拇指上的扳指,悠悠开口道。
苏云欢注意到他的这个动作,似乎每次动脑筋的时候,他就喜欢转动把玩。
不由好奇道:“你那扳指是什么材质的?感觉还带了荧光,看上去挺值钱的。”
江林宣伸出修长的右手,只见指甲干净,骨节分明,漂亮程度丝毫不输给女人。
他把拇指上的扳指展示给苏云欢看,说道:“我这个是玻璃种翡翠,还不错吧?”
玻璃种翡翠,顾名思义,像玻璃一样透明的翡翠,是翡翠中的极品。
苏云欢郁结,通常男人都喜欢带翠绿色的,因为肤色的原因,若是带浅色的,会显得手比较黑,但是显然江林宣不用为此烦恼,这玻璃种翡翠带在他手上更显得他的手净白细腻!
但同时她也由此得知,越国与蒲甘王国,也就是现在的缅甸,有贸易关系。
看来她还是老老实实倒卖于阗国的玉吧。
按江林宣说的,苏云欢以每套三千两的价格,卖掉了十套,不但收回了本钱,还小赚了一笔,余下的十套她打算带到于阗国以五千两银子一套的价格卖掉。
苏云欢临走前,在房里算了一笔帐:“茶叶收了三万两,抛去本钱五千两,还剩两万五千两,再加上卖杯子的三万两,抛去本钱一万六千两,还剩下一万四千两,剩下的杯子不计本钱,要是按每套五千两银子卖出去,那么就是……两万五加一万四加五万等于……八万九千两!”
哇塞!苏云欢激动得猛拍桌子,心中是无比的兴奋和成就感。
一趟下来她就成了小富婆,要是十趟八趟跑下来……
“哈哈哈哈……”她连走在路上都在笑。
风十一在一旁抱着胳膊,打趣道:“瞧你一副得意忘形的模样,小心乐极生悲!”
“呸呸呸!”苏云欢啐他一口,“你能不能说点好的?”
风十一撇了撇嘴,翻身上了骆驼。
未来几天他们都要在沙漠中行走,没有骆驼是不行的,因为骆驼耐热,而且每天只吃一顿,是沙漠中唯一的交通工具。
相比于他们之前横穿的戈壁荒漠,此次他们要行走的沙漠更加恐怖,因为这里不仅没有参照物,地貌还会随着风沙而变化,稍不注意就会迷失方向,比戈壁荒漠更加艰难。
所以走之前,苏云欢已经让他们将能卖掉的货物全部卖掉,然后换成食物和水。
好在他们也不知道于阗国需要什么,所以带来的货物原定也是要卖到楼兰的,于是七个主人外加四个小厮,带着二十头骆驼出了楼兰国的城门,踏上了去往于阗国的路。
沙漠中是没有路的,即便是刚刚走过的地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