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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指向对面岩壁。
方恒不禁一呆,一指弹向耗子脑袋:
“你是找死还是想我死怎么的?这河是那么好过的?上面蒸腾的热气随便一燎就足够你死个几遍了。而且,那东西只对你有用吧?”
火眼金睛一瞄,方恒便瞅见那是一块血魂石,而且品阶不低。有老顾那本书,方恒才知道地火鼠所谓吞食同类变异确实只是传说,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而真正对其变异有用的正是血魂石。
血魂石生于岩浆中,无论品阶高低都是如此。且此奇石只对依靠变异进阶的妖兽灵兽有效,一颗足以让它们脱胎换骨。像耗子,只需一颗三品血魂石,便足以从二品升至三品,成为寻灵鼠。也正因为如此,这耗子才一路指引方恒深入此地。灵兽的感觉灵敏之极,尤其对能改变自己命运的东西,哪怕相距万千丈,也能有所感应。
听着方恒抱怨,耗子随便指了指周边岩壁,似乎在说,看看,那些不都是你需要的?
方恒脑袋一转,正要好好打量打量,忽然“嘭”的一声,三尺外一道岩浆柱陡然暴起,升起三丈高。
该死!
一声咒骂,方恒双掌连挥,掌风激荡,将纷纷坠落的岩浆拒之门外;同时眼疾手快,只剩一尺的jing神力防护罩再度收缩,一只无形之手探出,将岩浆中一块泛着氤氲之光的石头接住。
这是方恒收获的第一块九品火晶。
正打量这块时刻绽放无尽火彩漂亮到完美之极的火晶,耗子忽然吱吱大叫起来。
方恒抬头,眼神一缩:
我靠,就知道地下世界不是那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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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飘渺仙侠剑书友慷慨打赏,惭愧,时至今ri,本书终于有了第一位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