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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回家和突袭(爆5000字,刚好两章合一)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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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又开始了,阳光明媚,寒风也被阳光赶到角落里哭泣去了。

刘德在伊丽莎白哪里明白许多这个世界的情况,虽然大多是提马王国东部和黄金城的。

而且刘德在黄金城“住了”一晚,如果说厨房也算是的话,现在他都还记得早上出来的时候,那几十号女仆愤怒的眼神,要把他吃掉一样。

“还好我脸皮厚,这个该死的小娘皮,竟然把老子丢到厨房,害的别人以为老子是偷吃的呢。”

刘德几人批着原来的那套披风遮盖全身走在通往南门的路上,今天人比较少,而且因为是平民区的原因,人的身高比较矮,估计也就是在刘德的脖子附近。

穿着褪了毛的黑色牛皮甲,估计是照着身材做的,很贴身,只露出两张手掌的小个子士兵在巡逻,纪律一般,七摇八晃,头上倒是没有装备,这人也就是比刘德矮一个头,161左右吧。

虽说几人装扮怪异,倒也没人管他们。

不过这些士兵身高虽然只是160多,但在这个黄金城里面也是很普遍的。

而且估计是个平民,因为贵族除了基因,外伤,不然不会这么矮,不过这黑士兵用的是短剑,连着剑和鞘估摸有70厘米。

就和前世的罗马短剑一样,只是这玩意是全直的,就像一整块铁板打出来的,剑尖不是很尖,也就一把家用钥匙的长度,刘德看到他们倒是沉思不已,一种时有时无的熟悉感。

“短剑?·········罗马~~”

突然的刘德挑眉,想起了这个熟悉的感觉,他想起了地球上闻名于世的一个军团。

·····罗马军团。

罗马军团的标配之一就是用的大盾,短剑,因为当时罗马对阵日尔曼,日耳曼比罗马人普遍高大强壮一个头,所以用长兵器就是个先天的劣势。

加上冶炼技术的不合格,就从西班牙学来并改进这种武器,原来的西班牙短剑是青铜做的,方便又便宜。

之后罗马的马略改革就换上了经典的短剑,大盾,这样就可以组成的密集的三排方阵。

加上士兵的纪律,战术的先进,指挥官的才智,军团猛烈的冲击犹如惊涛骇浪,而且密集的方形盾合在一起,敌人的武器不容易突入。

但,一但是罗马方阵突入人群,那么大盾配短剑的优势就来了,短剑半米多的身材,能刺能砍,在细小的空间里面也不会拥挤。

这也是罗马前期能对阵日耳曼的原因,虽然最终失败,但是这样的战术在当时可谓是技高一筹。

“而这小娘皮的士兵虽然没有携带盾牌,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顾及而隐藏起来,但这可是个好的主意啊,”

刘德明白这个世界因为金属的缺乏,一般的军队用的就是长矛,就像之前围他们的城卫军,短的1米来长,不过大多是长的接近两米的也有。

这说明这个世界大多是没有什么军事计谋的,虽然不是前世中世纪贵族的那种,带着骑士拉着一批农民排开阵列,喊着荣耀和公正的“玩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嘿嘿,这倒是个克制长矛兵的的好计策,而且配上其他的兵种又TM的是个先进的战术,而且罗马没有罗马的军团还算罗马吗?”

虽然刘德有180的身高,但是村民也是大多160-170CM的样子,要不然第一次见到他,那些小姑娘也不会那么的倾心于他。

思维发散,人就会乱想,到了现在刘德也是明白小娘皮把自己弄到厨房的原因了。

“这是要昭告天下啊,真是迫不及待,万恶的资本家,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利益。”

让刘德在她自己的房间里面半晚,吊起她叔叔们的目光,再把他赶出去,啧啧啧,真是个好计谋,又能让别人起疑,又让人不确定他们的关系,间谍这个玩意哪个世界都有。

毕竟好歹也是黄金城,他们是不能在她眼皮底下做什么的,他们是弱势啊,动手不就是挑战黄金城之王的威望吗?

这可不是小说里面的“哦,不,我是你的叔叔,你不能杀了我。”······“好吧,叔叔,我想你没有下次了。”

强者的威望不容置疑也不容玩弄,犯了事,找个借口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杀了他们,要是这样伊丽莎白这个娘皮就要笑开怀了。

权利的斗争可是残酷无比,只有利益,那有什么亲情,想下李世民和他的几个哥哥还有他自己几个儿子就知道了。

而且刘德也不信他们不知道自己“乖外甥女”的目的。

“算了不想了,先回罗马,还要小心点,说不定有什么问题呢。”

刘德和卡亚几人之前是从北门绕过来的,一路上都是麦田和哨站,此时要从南门回去,因为南门的方向可以直至罗马。

还没出城一阵喧哗叫卖声就入了耳,当出了城的时候,刘德瞬间感觉自己进入了欧洲古代的生活之中。

一座巨大的交易市场,到处都是那种各种颜色的破布弄的顶,木制作小板车,有卖牛的,好吧,三角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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