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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记得我认识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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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万万没有料到,两个月以后,我会在这里,遇到这样一个人,而且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我就像一个刚刚偷了别人东西的贼,恰巧被自己幸灾乐祸的仇人当场抓住一样,感觉狼狈而愤怒。

这个人两次出现在我面前,两次目睹了我**裸的伤痛和失败。也许,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冤家路窄。

此刻,看到我这样的狼狈,这样的不堪,他应该在心里为他妹妹终于成功撬到了我的墙角而窃笑吧?

可是为什么,我在他眼里分明见到的是惊痛,是怜惜,是不可置信的关切?

是了,他这是在可怜我这落拓的弃妇,是高子对矮子的悲悯,是对流浪猫流浪狗假惺惺的恻隐之心。我他妈恨透了这种居高临下的可怜,悲悯,恻隐之心!

他明明知道,“草莓园”三个字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庞统之于落凤坡,拿破仑之于滑铁卢,他却还要在我这样狼狈的时候,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出“草莓园”三个字,他这分明是要将我永生永世钉上“草莓园”这根耻辱的神柱。

方舟,刚才他告诉我他叫方舟。不错,我知道,诺亚方舟,那本该是承载平安与幸福的圣洁之舟,可是他在我眼里,分明就是一艘应该受到诅咒的破船!

许久,我才从这个自称叫方舟的男人身上收回仇恨的目光,硬生生甩开他的手,冷冷地对他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不记得我认识你。”然后和林冬一起,掉头就跑。

“晓雨,告诉我,你住在哪里?我去找你。”走出很远,我还听到那个方舟在我身后大声地喊。

我没有再理会他,和林冬一起迅速跑向巷子深处,远远地躲开了城管的追捕。

“晓雨,刚才那个人是谁呀?”等到确定城管已经离开,林冬停下来,把我拉到路边的树荫下休息,一边问我。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装作波澜不兴地回答林冬,“我不认识他。”

心头却如惊涛拍岸,卷起了千重巨浪。

“他知道你的名字,你会不认识他?”林冬显然不信。

“冬哥,我不愿意提起他。”

林冬把手中的两袋衣服交给我,“不提就不提吧,我们今后不再见他就是。”

我知道刚才方舟的举动一定让林冬心里充满了疑惑,可是我不愿说,他便不再问。

此刻,我没有心情在意林冬眼里的情绪,心里在翻江倒海地思索。

沉默了好长时间,我才终于打定主意,对林冬说:“冬哥,衣服你拿去吧,我不想再在这条街摆摊了,我想换个地方重新找份事做。”考虑了一下,我对他解释,“我不想再见到那个人。”

苍天无眼,偏让我与方帆的哥哥在此相遇,我不得不再一次选择逃离。

林冬没有追问我这是因为什么,他只是默默地接过我手中的衣服,闷头想了想,说:“那这样吧,晓雨,衣服我帮你卖出去。我有个舅舅是一家洋酒公司的经理,我可以介绍你去试试做推销洋酒的业务员。”

看我一脸茫然望着他,林冬憨憨地笑了一笑,“不过,晓雨,做业务员虽然工资高一点,可是那事情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的,你这娇娇弱弱的身体,能吃得消吗?

“冬哥,只要能赚钱,我什么苦都能吃。”我强咽下心中的苦涩,这种时候,只要能尽快找个事做,赚到钱来养阳帅,我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

“那好,我家里还有一台旧电动三轮车,你先拿去用。明天早上,你还到这里来等我就行了。”

“那太谢谢你了,冬哥。”听到林冬的话,我的眼眶没有来由地潮湿了。自从相识以来,他总是这样不问情由也毫不设防地帮助我。

“傻呀,这样也哭。出门在外,谁还没点难处啊?”林冬憨厚地笑着。他虽然看不透我心头的风起云涌,却用最朴实的方式温暖着我的心,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了我最实在的帮助,“晓雨,今天你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早上到这里来找我。”

“好的,冬哥。”

接下来的日子,我摇身一变,从小摊主一变而为一家名为hennessy(轩尼斯)的洋酒公司的业务员,每天骑着三轮车到方圆几十里的各个超市商场,酒吧酒楼,推销高档洋酒。

原以为每天骑着车子城南城北到处闲逛是一件能挣钱又浪漫的事。直到踏上这条路才明白林冬说的一点都不夸张,这工作单调、枯燥又辛苦,毫无浪漫可言。

一天到晚,我似乎都是在路上奔波,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晴天日晒,雨天风吹,噪音尾气,雾霾尘土,路途就是我的钱途。

可是我依然干劲十足。我只要一想我这样辛苦,我就能让我的儿子过得好一点,我多送一箱酒,阳帅就能多吃一斤肉,多喝一瓶鲜奶,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了力量。

我常常骑在林冬那辆半新不旧的红色三轮车上,望着马路两旁那些灯光璀璨、装潢富丽的店铺痴痴地遐想,只要这样拼命坚持几年,我就可以和他们一样,拥有一家这样的店铺,我和阳帅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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