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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两条毛腿肩上扛……”
李牧走在小区的道路上,一脸得意的哼着歌儿!
“噼啪 ~ ”
突然,一道惊雷落下,亮光耀眼,瞬间将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李牧包裹。
片刻后,光芒散去,干洁的地面只留下一个焦黑的人形图案……
XX市午间新闻:“下面播布一则紧急消息,今日上午10时许,我市华海路明月小区内,一年轻男子被突然从天而降雷电击中,神秘失踪,经警方证实,该名男子……”
………
………
李牧有些无聊的扒在柜台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旁边的算盘,一脸无精打采的模样。
今天,客栈依旧一个客人都没有。
没办法,现在是淡鱼季,渔民都在休息结网,没人出海,自然就没有商贩来盛渔村收购海产了,客栈有客人才是怪事。
说来也有些奇怪,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李牧对自己的遭遇依旧感到莫名其妙难以理解。
记得自己突然被一道雷电劈中,然后迷迷糊糊昏睡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来到这里了。
不仅换了一个身体,而且脑袋还多了些奇怪的记忆——
在这个世界,自己依旧叫李牧,跟前世有些相似,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数年前唯一的亲人婶婶去世后,他便继承了一家客栈,以及客栈后面那片桃园。
依仗着这两个产业,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算是小有资产的地主阶层,并不愁吃着穿用。
“妈的,不就是偷看了一下李老头的闺女洗澡么,用得着下雷劈我?!”
对于自己穿越来到这个世界,李牧依旧有些耿耿于怀。
他很清楚记得自己那天偷看李香兰洗澡,然后被抓了现行。幸好跑得快,逃过李老头的追杀,但正自得意的时候,雷电就突然从天而降了。
当时那可是晴天白日啊,哪来的雷电?他至今都没想明白。
不过,想到李香兰的身体,李牧心中不禁一阵火热。那才上高二的丫头片子,不仅长着一张祸国殃民的脸,身材还超级的诱人,皮肤白里透红,像是熟透的水蜜桃。
最主要那丫头还特别爱干净,一天至少洗三次澡。那不是故意引人犯罪吗?
李牧单纯的认为,那丫头绝对是故意勾引自己的,所以每次都会顺了她意。
只可惜她家的老头子不好对付,也不知那老家伙走了什么狗屎运,光棍四十多年,突然遇上拆迁好事,一间破茅屋换回明月小区一套房产,以及大笔的拆迁款,最后还顺利讨了个年轻貌美的老婆,老树逢春,一股作气生了个漂亮的闺女。
一想到那个满脸疙瘩的糟老头子居然能够生出如此漂亮的女儿,李牧总忍不住想,如果不是基因变异的缘故,李香兰就绝对是隔壁老王的杰作了。
李牧对那李老头意见不是一般的大,那不仅仅是因为老头子长得丑,而还因为那老家伙特别讨厌。
那老家伙防自己就像防贼似的,差点就没把自家的浴室改造成密室,每次闺女洗澡还提根棍子守在外面。李牧十八般武器轮翻上阵,掏墙打洞,窃听偷窥,虽然做得很隐蔽,但很多时候都会被他发现,抓了现行如果逃不掉的话,就免不得一顿毒打了。
这场偷窥与反偷窥的战争足足持续了三年之久,双方各有胜负。那天李牧才刚偷瞄了两眼,就被李老头逮个正着,幸好跑得快,逃过追杀,免了一顿毒揍,正自得意的时候,天就突然打雷了。
所以对于穿越这件事,李牧对李老头可谓怨念颇深。这三观不正的贱人把一切罪责都归究在李老头身上,如果不是那老家伙追打自己,自己又怎么会被雷劈?
当然,对于自己偷窥人家闺女的事情,这小王八蛋自然是选择无视的。
闺女长这么漂亮不就是为了让别人偷看的么。这贱人一直都是这么理直气壮地认为的。
因此,相对于基因变异,李牧更愿意相信李香兰就是隔壁老王的杰作。只要想到那老家伙头上顶着一大片草原,他的心就舒坦多了,甚至还有一股莫名的快感。
“掌柜的,快酉时了,反正今天也没什么客人,不如早点打烊?”
店小二跑过来,打断李牧的回忆。
这家伙叫王小虎,年纪跟李牧差不多。他跟厨房的老徐,以及既当老板又当掌柜的李牧,是这家安福客栈的领导班子——李牧负责收账,老徐掌厨,他打杂!
“酉时?”
李牧身体一震,突然打了鸡血般来了精神,然后像屁股抹辣椒水的兔子一般弹身而起,一溜烟冲向后堂,消失不见了。
远远传来他的吩咐:“把客栈收拾一遍,锁好门,跟老徐说一声,你们可以提早回家了。”
声音说完,人已不知跑去多远。
王小虎疑惑的挠了挠脑袋,他发现老板最近有些古怪,这几天一到酉时准要离开客栈往家里跑,神神兮兮,也不知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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