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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赫连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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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对杜仁杰提出来的要求有些意外。

她本以为这个以披着儒雅外衣的狡猾的杀人凶手会想尽办法为自己脱罪,但他却只字未提。

那双噙着泪的眼底,她看到了痛楚,看到了悲凉,看到了缅怀!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情,那是贺涛在查到宣华楼时,顺嘴提了一句,说是杜老板年过四十至今未娶。

“人是我杀的,他该死!我平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他死的无知无觉!”

这是杜仁杰放下筷子后,说的第一句话。

洛书招手,示意书记官上前来记录。

“杜老板,下官一直想知道,你的杀人动机,仅仅是要给那些受训的学子们一个警告吗?”

杜仁杰摇头失笑,“时候还早,若洛大人有时间,不妨听我讲个故事吧。”

洛书目光复杂,虽不情愿,但还是坐了下来。

“二十三年前,代州比现在要繁华些,金夏两国关系也不像现在这几年一样剑拔弩张,代州边境与金国接壤,通婚互市。我的妻就是从金国来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也是如你这般年纪。”

“我在路边捡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快饿晕了,我和娘一起,将她抬回了家,我是个读书人,家中清贫,平日里靠着与戍边的战士写家书为生,年近二十一还未娶妻,娘见她生的清秀心中便起了一个主意……”

“一年后,我们成亲了,和天下所有的夫妻一般,举案齐眉琴瑟和鸣,那时我家境不富裕,妻从未嫌弃过,代州的冬天漫长的要命,年初到年尾吃的都是白菜,三月不见荤腥,却从未觉得那白菜索然无味过。”

“我甚至以为我们会像天下所有平凡的夫妻一般,从青丝垂髫,到白发苍苍,呵……如果真的那样,我也不会成为一个杀人犯了。”

“一年后,金夏两国边境发生了冲突,金人闯入代州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的妻就是在那一年,被金人抓走的。后来朝廷为了安抚金人,两国议和。”

他说到此处,数次哽咽不能言语。

“后来我听人说,她是被金人的一个头目看上了,抓去了,我想尽一切办法,倾尽家财托了一个在金军中当差的同乡,只希望能把妻赎回,钱也送走了,但我没想到,送来的竟然是一具尸体……”

杜仁杰眼底恨意难掩,手中捏着的那块半干的馒头簌簌的掉着渣子。

“我掀开那块遮尸布,看见妻的一只手的手筋已经被挑断,她是血流尽而死,后来我从那同乡口中得到,那金人头目给她灌了药,我那妻不愿意屈从,生生切断了自己的手筋,她有先疾,但凡流血,极难止住……”

而那个将他妻抢走的人,便是扎略。他将头埋的很低,再次抬起头来时,泪流满面。

一段时隔二十几年的怨恨,终于结束了。

……

洛书从宣华楼出来时,已至黄昏。

深秋的夕阳将她的影子拉的极长,漫天绚丽的晚霞铺陈在西天之上,照射在青瓦红红台的长安城内。

有晚归的雁,在那夕阳里飞渡,带着谁的锦书,寄托闺中相思。

杜仁杰被大理寺的人带走了。

顾大宝也被送到了大理寺中,等待审判。

扎略虽说是溺水而死,但手腕上的刀伤明显,血流了半个池子也是众人有目共睹,杜仁杰本可以袖手旁观便可,但他的执念却让他冒险下去划了一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洛书并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只是若在前世那个律法严明的时代,杜仁杰也许会以故意伤害罪,判几年,但这个时代终是不同,怕是免不了一死了。

她的感叹不过觉得,他罪不至死!

这一时的走神,竟然没有发现,自己已走到了城门。

旌旗猎猎,红黄相间的旗帜上笔墨龙飞凤舞的写着夏字,守城士兵站的笔直。

叶沉骑马从大理寺经过宣华楼时,见门口站着一金人模样的小厮,东张西望的像是在等谁。

他刚进城,自然不晓得眼前这人是大夏唯一的亲王。

见他下马,明显眼睛一亮,匆忙行了一礼,“这个大人,不知今日与你同骑的那位官爷现去了何处?”

叶沉静静的打量着眼前这人,十分眼生,并不是唿延寿所带的那些使者团中人,想来是跟在金国五皇子赫连玦身边的人。

只不过,赫连玦今日刚至,却派人来找洛书,难不成两人认识?

叶沉笑笑,“洛大人出恭去了,不知阁下有何事?”

那金人小厮一听,连出恭都知道,想必这两人关系也是亲近的,随即将手中的一个锦囊递给他道,“我家主人让我将此物交给她,其余的我也不知道,只是我在此等了快半个时辰,也未见到她,小人还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等……”

叶沉点头,表示自己都懂,顺手接过那东西,放在腰间,“你去忙吧,我帮你转送给他。”

那金人小厮一心想着赶紧回去,正巴不得将东西给他。

赶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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