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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馒头圣手小伍子
殇尘是个宝,我一定要看牢。可怜他是一个穿越男外加太监,不然若是穿越女,那绝对是独领风骚,艳绝后宫,定会争得皇子太子们头破血流,血流成河,滔滔不绝。
不对,他现在是太监!而且还是个漂亮的太监!这这这不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祸害完太子皇子,再祸害文臣武将,乃至武林盟主,魔界教主,风骚采花贼一锅端,集体小攻打包的万中无一的!极品受嘛!
殇尘真可悲,不仅仅在身体上,伺候着我,还要被我在脑子里yy,果然身心都献给了我。我在心里,小小内疚一下,但坚决不改。
在六子被夜来香带走后,万公公并没来说什么。六子就这么太太平平,顺顺利利地躲过了检查,希望他在青春期的时候,不要被自己的突变吓坏。
到时,我和殇尘是不是要给他和小伍做心理辅导呢?想想就好滑稽。
在小伍子的推销上,便没六子那么顺利了。因为我们不能随随便便将小伍子往哪个公公面前一塞,然后问你要不要。所以,这里欠缺的,还是一个机遇。只能说,小伍的运气,远远不及六子。
但是,没想到这个机会,还是来了。
在夜来香结束他的课程后,玉公公又来了。这次,他给我们每个人分发了针线,这便说明,他开始要挑选小公公了。
都是男孩子,虽然在家里也会缝缝补补,可是突然拿到针线说要绣花,谁都会觉得变扭,那都是女娃娃做的事情。
终于,发现有殇尘不会的了。他皱着眉看着干净的绸帕,整张脸别提有多纠结了。就像一个大男人你忽然叫他穿比基尼,这肯定比叫他裸奔更难受。
于是,我就叫小伍好好绣。可惜,他也不是这块料,拿着帕子擦鼻涕还差不多,叫他绣花?最后绸帕上倒的确都是“花”了,都是他扎破手指的血,一块干净的手帕恁是成了血书。
而我,惭愧,虽然,伦家是个地地道道的女性,但素,偶好像欠缺那颗七窍玲珑的心,所以偶直接放弃,干脆拉过玉公公聊天。
我就问玉公公:“公公,为什么这‘一枝独秀的’技艺只传舍人,不传宫女呢?”
玉公公摸着我的头答:“因为这门技艺来自于女儿国,在女儿国里,做女红做地最好的,都是男人。”
“女儿国!”我听到一个让我精神抖擞的地方。大家也都好奇地围了上来,叫玉公公多说说女儿国的事。
玉公公就说了:“我对女儿国也不了解,因为没去过,不过那里是女人当政,男人就下地劳作或是当兵。每三年,女儿国就会来天朝上贡,她们的绣品简直是天下无双。一开始啊,我们也以为是出自女儿家的手,但后来请女儿国师傅来传授‘一枝独秀’时,才发现是个男人。”
“为什么!”大家好奇地问。
玉公公笑着:“是啊,为什么会是男人。我们当时也问那位师傅,师傅说,因为男人心细可以如尘,远远超过易被外界影响的女性,所以在女儿国,一些上好的工艺品,都是出自男人之手。所以女儿国啊,出细致入微的男子。”
玉公公的话,让我浮想联翩,纤纤玉手却是男儿之手,骨干而修长,在烛光下泛着淡淡的玉光,针线穿梭,发丝垂落,那又是一副怎样奇妙的景象。若那男子又是小龙女一般的男子~~~于是,本人开始因这虚幻的画面而荡漾~~
别看大部分男孩都不擅长女红,但还真有人有这个天分的,这个人大家绝对没有想到,竟是平日看着五大三粗,凶凶巴巴的,当初是三大恶人之首的:小赵子!他一手小菊花绣地虽然还有瑕疵,但在我们所有人中,那绝对是成形的!
太极品了,原来人真的不可以貌相。早知道他那么擅长绣菊,我肯定早与他结拜了,没事让他给我的手帕上绣一朵,这才体现出我天朝唯一腐女的身份!
这一次,没有人跟玉公公抢,估计御膳房的常公公需要的人才跟他不是一路,或是两人感情好,也不在乎。
但是,虽然玉公公选好了人,也没将他们带走,而是留在大院里,看来是等最后和常公公他们一起领人了,也算公平。
趁这段日子,大家没事就扎堆想礼物的事。最后,我提出写《兄弟录》,其实就是《同学录》。大家都说好,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都不识字。
我就说,不识字的将想写的话告诉小曹公公他们,让他们教他们怎么写。
大家当即觉得这个办法好,也非常有意义。
我们把想法告诉了小曹公公,小曹公公被我们的情谊所感动,向上面打了个报告,就申领了小册子和毛笔,我们还多要了一本,是给六子的,写好了好给他送去。
从教大家写字上,就可以看出哪些公公心善。小曹公公他们就很有耐心,大家去找他,他都会认真仔细地将每个字写得清清楚楚,然后大家跟着写。而小李公公几个人在教了几个后,就厌烦了,找了个理由,消失无踪。
玉公公也会教大家怎么写,还时常欣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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