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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只是,八卦不是笙歌想躲就能躲过去的。
太阳高照,家家户户都有噼里啪啦声音响起的时候,笙歌院外已经经过了不少人,甚至还有驻足观看,时不时交头接耳嘀嘀咕咕一番。
既然躲不过,那就正大光明的面对吧。
八卦这种东西你越是想遮掩想低调,那么指不定别人脑补出的东西多惊世骇俗了。
“胡老爹,难不成家里要添新人了?”
这是接受程度最高的一个猜测。
毕竟在庄子里一般只有办喜事的人家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拾掇,就差把房子拆了翻新盖了。
“……”
笙歌摸摸下巴,她想自己过的舒坦点儿有问题吗?
难道有限的条件内创造最舒心的生活不好吗?
添新人?
来一段夕阳恋吗?
只不过她是一个披着男人皮的女人啊,难不成来百合?
笙歌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还是一个人比较舒心。
她是个颜狗,夕阳恋意味着对方也是个糟老婆子。
看起来糟老头儿和糟老婆子天造地设,可她喜欢美人儿啊。
“说什么呢,我不就是想自己过的舒坦点儿吗,抠抠巴巴的赚钱干嘛。”
“再说了,我准备改行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做个文人,最起码得先置办一身行头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便宜女婿要躺着也中枪了。
不等笙歌反应,就听到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的开口了。
“老胡,不会是被你那个现世宝窝囊废女婿给带傻了吧,文人?那玩意儿能当饭吃吗?”
“胡老爹,范家那个穷鬼的话可信不得。”
笙歌了然,神棍不愧是神棍啊,掐指一算就没不灵验过。
“老胡,还是出摊卖猪肉吧,最起码也是个收入。”
所有人不约而同以为笙歌是受了范进的蛊惑,所以先是讨伐范进,后又是劝说笙歌。
那掏心掏肺的模样,还真让笙歌有一瞬间恍惚。
“就是闲来没事读个书,又不是不赚钱了。”
笙歌可没想像范进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胡屠夫的多年积蓄已经被她花的差不多了,难不成喝西北风。
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着实满足不了她。
“钱嘛,花了再赚就是了。”
笙歌淡淡的说道,随意应付了几句,在其他人长吁短叹中关上了门。
对于流言蜚语,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这可不是她强大到百毒不侵,而是她熟知这个时代的人性。
想想范进中举前后周围人态度的转变,就足以让她悟到人性谄媚。
这样说或许有失偏颇,但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人也许还会被人看不起,但学而优则仕之后,则会人人巴结。
科举高中,不论是在读书人还是在庄家汉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这是一种病态,狂热迷恋到极致的病态。
笙歌净手后,打开范进送给她的书,书已经微微有些泛黄,但每一页都整齐规整的写着旁注。
范进的字一笔一划,工整严谨,看起来赏心悦目。
看来,范进是真的下了苦工的,这样的人大器晚成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也许范进缺的真是周学道这样一位伯乐。
晦涩难懂的文章在范进的注释下看起来容易多了。
笙歌走马观花的浏览着,每一篇文章范进都用心的写了感想,相当于她做学生时候的读后感。
范进所做的文章结构严谨,但读起来未免有些太生涩深奥了,总让人看的云里雾里。
笙歌哑然,如果范进按照注释的风格参与科考,说不定早就成为举人老爷了。
一篇一篇看下去,笙歌渐渐发现了范进的闪光点。
因为她熟知范进中举的故事,所以范进的痴狂疯癫和世故也被她牢记心中,本能的就不喜这样的人。
可现在看来,范进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笙歌作为一个初学者,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字不差的默背。
幸好,笙歌记忆力不错。
谈不上过目不忘,但最起码看个两三遍也能记住。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舒展了没几天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她没钱了,存粮也空了……
她能做什么呢?
思来想去,笙歌选择了替人写信赚些琐碎铜钱。
一举两得,既能维持生计,又能练字。
范进规整严谨的字在前,她用毛笔写出的字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人们常说字如其人,万一考官看到她鬼画符的毛笔字直接画叉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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