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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于子墨的‘诗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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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爷,不知这两位是?”正当阙胜被于子墨两人引得心里活动剧烈的时候,终于有人开口询问了,几个旁边桌的公子哥全部把目光投了过来。

“这两位是我邀请过来的朋友。”尴尬的朝对方笑了笑,这些人可不是外面的壮汉,即便以阙胜的身份,在这样的场合,也不能跟外面一样,把对方喝退。

“哦?既然是小王爷的朋友,那必定也是身份显赫之人,不知能不能引荐下,也好让我等认识一番。”一个身穿锦服,面色红润的公子哥站起朝于子墨等人拱了拱手,一副诚心相交的样子。

“这个·····。”阙胜迟疑了下,转头看了看于子墨,见他满脸毫不在意的模样,至于连若天,他的脸庞早已经被如山的果皮给淹没了,阙胜也懒得去管这吃货。

“难道小王爷有什么不便之处吗?”

“呵呵,各位,到不是小王爷有什么难言之隐,而是本人身份低微,实在是说出来大家也必定不会认识。”见对方还是咄咄相逼,于子墨摇头笑笑,站了起来,对着这些个只看家世来对人的豪门子弟,心头一阵的轻蔑。

“咦?”这时一声轻呼从另外一个地方响起,于子墨等人终于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场中所有的人都不由的把目光投了过来,满脸疑惑的看着。“你不是香格里拉大酒店的清逸先生吗?”刚发出轻咦的人,略微想了下,才出言说道。

这也是于子墨不常露面的缘故,要是换做龙阳过来,几乎这里的人都能一眼认出他,像这些公子哥,哪个不是香格里拉的常客。

“呵呵,区区薄名,竟然也有人知晓,惭愧惭愧。”于子墨往出言之人看去,见是一名眉目俊朗的少年,向他点头示意了下,随即谦虚的跟大家说道。

画舫里顿时引起了一阵议论,对于这个刚开不到一月的酒店,这些人可不敢随意轻视,除了该店本身日进斗金外,还深受皇家的青睐,现在在上京城,也算是一个热门话题了。

“香格里拉?今日我们是文才聚会,可不是酒楼宴会,怎么随便什么人都能进来。”一阵淡淡的轻蔑声传来,随后便见刚开始的斯文男子,从容的走了过来,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闻言,阙胜脸色一变,看着来人低头对于子墨说道:“这是我四叔秦王的儿子,看来是因为上次的事,针对酒店的。”

至始至终于子墨的脸色都没有一丝的变动,如果连这种公子哥的小把戏都能把自己激怒,那前世又怎么能干销售这一受气的活呢。

“这位公子说的是,今日是文才聚会,所以来的是我,要是酒楼宴会,出现的就是酒店老板了。”于子墨不紧不慢的站起,双眼直视对方,配上痞懒的笑容,好似完全没把秦王之子放在眼里。哼,你老子都折在本公子手上了,就你还嫩着呢,回家再浇几年人工肥,大点了再来吧。

“哦?这么说你也是吃过墨水的人,那刚好趁此机会,让你展示下,不过要是胡乱说一通,可别怪我让你大冬天的游泳回去。”

“阙玉,他们是我带来的朋友,你不要欺人太甚了。”阙胜看着对方还是步步相逼,终于忍不住开口喝到。

“怎么?阙胜,我可是按照规矩来办事的,难道你以为我们凭着身份,就能置这些于不顾吗?”

淡淡的看了前者一眼,阙玉在心机方面,要比阙胜强上许多,到有几分秦王的感觉。

“你···········。”

“既然如此,我自当遵守此地的规矩,不就是赋诗一首么,又有何难度。”于子墨打断了阙胜的话,轻松的语气,使得其余人脸上都是一阵鄙夷,要真像他说的那般简单,这个聚会不就变成地摊货了。

“子墨,你行不行啊,我可从没听你作诗过。“虽说于子墨脸色平静,但阙胜心里还是有点担心,作诗可不是讲话,说出来的都能算数,那可是要从小到大积累的,在座的人,哪个不是受过很好的教育,就连他自己,从刚才到现在,都没想出一首好诗。

于子墨没去回应,装模作样的思考了下,便脱口而出,“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一首宋代朱熹的《春日》被于子墨毫不羞耻的当场朗诵了出来。

切,跟老子玩作诗,《唐诗三百首》哥都能给你挨个背一遍,真他娘的自找苦吃,老子虽然不会作诗,但背诗却是一流的,且首首都是经典,让你们这帮孙子目瞪口呆去吧。

“好,好诗,真是好诗。“一阵拍案声响起,紧接着就是卢植的赞叹,这还是他今晚首次对一首诗说出如此高的评价,脸上到现在还有点意犹未尽,在细细的品味,”这是老夫从识字开始,到现在听过的对春描写最好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哈哈,妙哉,妙哉啊。“

卢植不顾其他人惊愕的目光,自己一个人在上首位不停的自语。阙玉则是黑着一张脸,在旁边懊恼不已,父王早就交代过自己不要去惹这清逸先生,原先还不是很在意,现在一接触就吃了个哑巴亏,这才明白对方的厉害。

“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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