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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意外或者案件时,周围的人不一定都会上前帮忙,但一旦涉及到孩子,情况就不一定了。
更别说店主和店里的服务员对常来光顾的诸伏高明还算熟悉,当即就冲上前把那两个人贩子控制住。
老板娘拿来厚实的棉衣,将浑身冰冷的鹤月裹好,面上尽是心疼,“这孩子,太瘦了。”
“她是我的女儿,你这个臭小子不要胡说!”
男人被力气大的店主压制在地面,大力地挣扎着,“把我的女儿还给我!”
被服务员控制住的女人开始哭诉,“哪里来的小孩子乱说,还抢我的女儿!没有人管管他吗?”
诸伏高明紧紧抱着鹤月远离了一些,面色冷静,只是扣着的指节愈发用力,“你说她是你女儿,那她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大?在哪里上学?”
“她现在正发高烧,脖子上有伤口,你们怎么不带她去医院?”
老板娘闻言更是生气,对着那两个人贩子“呸”了一声,“什么样的人会只顾自己吃饭,不管自己生病的女儿的?”
她刚才可是看到了,这女孩破旧的棉服里是可爱的粉色裙子,布料柔软,明显不是眼前这对夫妻买的。
也没有父母会知道给女儿买精致昂贵的裙子,却是舍不得买好一点的棉服吧?
警察很快到来,稍微看一下情况就确定了人贩子的身份,直接把人拷走。
而鹤月也渐渐清醒了些,被老板娘喂了些热的食物,惨白的脸色总算红润了些。
作为受害者,还是被人贩子拐的幼童,是需要去警署做笔录确认身份的,诸伏高明主动抱着她和她一起过去。
路上经过一家鲷鱼烧店时,诸伏高明主动下了警车买了几个给她,是甜甜的红豆馅。
女孩被人贩子喂了药,身上带着明显的伤痕,许是因为年纪小,又经过了明显的惊吓,经过温柔警察姐姐的几轮询问和引导,还是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和父母名字,也不记得自己的家庭住址。
无奈,只能暂时先让她留在警署,由女性警察先照顾几天。几天后,警署的警察们还是没有确定女孩的身份,只能按照流程将她送去了长野当地的一家福利院。
这是诸伏高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义勇为。
那样幼小的、脆弱的生命,被他从犯人手里抢下来,还会对他露出本能的依赖的目光,像是幼兽对母兽露出的,那样清澈的、带着孺慕的目光。
那个时候诸伏高明家中已经遭遇巨变,父母逝去,弟弟被送去了东京亲戚家里,他本人也寄养在叔叔家。
如果他还有一个完整的家,他肯定会请求父母收养这个孩子。
只是他自己都是寄人篱下,自然不能再给叔叔家带来压力。
诸伏高明想,等他大学毕业了,就去收养那个孩子。
福利院比较偏远,诸伏高明面临着升高中考试的压力,并没有多少机会去看望她。之后他又去了东京读高中,平常需要兼职,就更没有什么机会了,只能不断地寄东西给她,让她过得好一点。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新闻:福利院大火,伴随着这场大火一起被报道的,还有院长的各种丑闻。
虐待幼童,提供贩卖货源,甚至是那种让人难以启齿的、特殊的癖好。
无论是哪一点,都让诸伏高明一阵心悸。
他急忙从东京赶回长野,只看到了一地的灰烬。
福利院的其余孩子已经被警署接手,但里面并没有那个孩子。
诸伏高明努力打听,才从一个满身伤痕的男孩口中得到消息:她被院长卖到国外去了。
那一刻,诸伏高明只觉得一阵眩晕,呼吸急促,指尖都颤抖。
他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感觉——
那是他亲手从恶魔手中救下的生命,那样稚嫩的、幼小的生命。
那样瘦小的孩子啊。
其实当年他也不是完全不能收养她的,他可以多做几个兼职赚钱,他可以不用吃那么多,一天一顿就可以,其余的都给她吃,他也可以不坐公交,可以自己步行去上学。
他可以咬牙攒钱,养大那个孩子。
是可以的。
可是,他没有。
他亲手将那个孩子,推入了深渊。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诸伏高明都提不起精神,总觉得那个孩子遭遇的苦难有自己的责任。
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处理这些情绪,考上东大,进入法学部,然后,成为警察。
他很优秀,很快在长野警署崭露头角,收获一片的赞赏。
那个孩子,是他心里永远不可能痊愈的一道伤。
直到在与弟弟的一次通话中,看到了他发过来的与鹤月的合照。
姣好的五官,精致的面容,都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几番询问下,加上通过警署中当年记录的对比,诸伏高明终于确定,星川鹤月就是当年那个孩子。
所以,他主动接下了来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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