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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天地生我一狂人,人间失主再失天!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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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看,居士有眼功,具神通,能看常人所不见,法师则无。

你能说法师比不上居士吗?

不能!鬼众来干什么?求闻法,但进不来,居士能看到他们,知他们所求,但放他们进来不能。

谁能?法师!

。。。。。。。。

书中设定人间共主是一种“位”和人间的“果”,也可以理解是一种觉悟,不等同于战斗力。在现实世界中,往往武功高强,能争能斗的,大多都是打手保镖一类,如果真如诸多小说里那样,仗着神通,一路杀到尾,早就灰灰了,还能证道?毕竟终究你会碰到比你神通还厉害的。

所以,御列子虽有战神之称,但在那时人族地位并不高。甚至比不上各部落的首领,更不用提与人间共主相提并论,只是个看门的。但战力绝对是数一数二,专治各种不服。)

这狂人既然比御列子还厉害,神通可以说是人族数一数二的了,然后这人干了一件什么事呢?

找到了当时的人间共主,做了个请。

求什么呢?

很过分,让人间共主让位给他。我来坐坐。

人间共主听了也没生气,只是说:“你有愿无行也无德,难让。”

人间共主不说不让。只说难让,原因为何清清楚楚的讲了,按道理,明理得人现在就该羞愧退走,不再纠缠。

当这狂人却哈哈笑道:“的确难让,的确难让,既然难让,人间就不必在有共主,我看至尊更合适些。”

这狂人说了至尊二字。天地有感,人间共主也有所悟。

这时一旁听的久了的御列子已经不能再忍了,怒发冲冠,当即动了兵器就与这狂人战了起来。

两个人族顶尖高手之战。真打的天昏地暗,从皮丘之南,打到天荒之北,最终御列子终究逊了一筹。被斩了头,饮恨而立不倒。

与此同时,人间共主面前又来了许多人。这些人是谁呢?

是当时领导人类各部落的首领。

这些首领来干什么呢?

五个字:

请共主归位!

人间共主面前,跪下八十八位首领,人手捧着一件器物。

有鼎,有盆,有箜,有骨匙,有木槌,有石针,等等等等,不一而同。

这些东西是什么呢?是人族八十八城每逢祭祀时的用具!

这些首领捧着这些东西,就象征代表了人族八十八城的意志!

这些人一起求人间共主归位,就相当于人族与人间共主彻底了断!

人间共主与人间了断,对于他个人来说,是等同于成就。

立刻就会归天法界,成就正果,但对于人族来说,是人间失主,真的是好事吗?

但这的确是那时人族共同的意志。

狂人不知道如何做到,将那时整个人族的意志,引导的极度好战和狂妄,认为人族当为至尊,故而不需共主。

众首领应求,人间共主无奈应下。

从此之后,人间再无共主。

狂人纳人族意志于己身,成就至尊之相。

这还没完!

而后人族大开祭祀,请诸天仙佛神灵下世,请立约定。

立了什么约呢?

玄先生在讲述中隐去了这一段,并没有让师子玄看到,师子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他能猜的**不离十。

既称至尊,若上面还有人,算什么至尊?这便是与诸天法界了断。换句话说,人道有人道自己主宰,不需要你们这些仙佛插手。

这话听来,好像很动听,人类自主自己的命运,一切变迁,无需他人引导。而那时人族也是因而疯狂。

人欲了断,诸天当如何?那便了断,与法界观来,缘起缘灭而已。

先失共主,再失诸天,就成至尊了吗?

还不行,人心怎会如此轻易满足?人间并非只有人。先前说,还有种种天地钟灵种种不可思议大神通的异类。

于是乎,人族开始走出自己的城池,拿起了皮甲,磨起了刀剑,与异族开始了征战。

最后结果如何呢?

师子玄在“听”的很清楚,狂人被“六燚分尸”,“颅骨做杯”,“轮骨为粮”。

(解释一下,六燚,是久远年前,一种凶兽,六首,虎身,无面,有巨口,万齿,性情凶猛,善撕好斗。具体见不知哪年会写的某本书-。-!

轮骨,是一种神通修成之后的,身体会多长出一块骨头,在肚脐位置上半寸。此骨不消,即使血肉全消,只要给一定时间,也会全部重新长出来。轮骨为粮,是说狂人战死后,轮骨被异类拿去当取之不尽的粮食食用去了。)

狂人战死,人族更是一败涂地,最后结果怎么样了?

正如玄先生之前说的,被异族杀的几乎灭族,最后找了一座山,画了个圈,当做牲畜一样,圈养了起来。(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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