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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不是个擅长打架的男人。中学时,曾经被盘踞在学校门口的社会青年劫过钱,当时身边有三个男同学,每个人个子都比他高,身材比他壮,但是没有一个敢动手。高欢交出两毛钱,那是他一个星期的零用钱。他胆小,怕事,畏惧那些染着黄毛流里流气的痞子,他们一手拿着廉价的散装烟一手拿着冰冷的砖头,像个大兵似的混不吝,那副架势使人紧张。
“狗材,瞅你们那怂样,鳖孙老子生下的鳖孙犊子。”
那人骂的很难听,颤抖得像个筛子的高欢却出人意料地开始握紧拳头,脖子上似乎显现出只有极度激动时才会出现的青筋。旁边三个男同学拉着高欢,不断用眼神示意他,别冲动,被人骂几句又不会掉块肉,好汉不吃眼前亏。
“可我他妈就是吃不了这个亏!”
说完这句话,高欢就冲着领头的扑过去。过程很简单,高欢结结实实地在那人脸上连揍三拳,第四拳还没打出来就被其他的小流氓一脚踹开。接着他就遭到十几个壮硕青年的殴打,数不清到底挨了多少拳打脚踢,就觉得浑身疼,像是被火车碾过,感觉要散架似的。那三个比他高比他壮实的男同学同样受到暴力的蹂躏,没一个人敢反抗,因为他们觉得反抗会被打得更惨。等到那群流氓尽兴走远,仨人同时向高欢投去抱怨的目光,他们觉得是被高欢连累的。
高欢从冰冷的地面上爬起来,看了眼斜挂在天上的月亮,说:“月亮可真白,惨白。”
那仨人的伤势比高欢轻得多,但还是忍不住埋怨高欢,“你跟那些混蛋顶嘴,不是找死么!自己找死还不算,还要拉上我们垫背?”
高欢冷着脸问他们:“你们觉得刚才他骂的鳖孙是谁?”
“是我们啊。”
“对,是你们,但不是我。”
脸上两只眼睛肿的像拳头的高欢咧着嘴笑,捡起地上被扔的烟头吸两口,吐出一团像牛奶一样乳白色的烟雾。
鳖孙之所以是鳖孙,是因为他具备鳖孙的属性,胆子小,怕顶事,遇见比自己凶悍的东西就把头缩进龟壳里,意婬自己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另类英豪。其实在旁人眼里,那是比街边土狗还要下贱的种。曾经,有个自称是来自关外的男人站在高欢面前,告诉他说,男人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权,可以没有女人,也可以没有兄弟,但他有两样东西不能丢,一样是理想,一样是尊严。男人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就是行尸走肉,连混吃等死的肉猪都不如。
那人外号叫乔四,旁人都叫他乔四爷。
这话不错,但是对高欢来说,还要再加一样东西,那就是他的父母。
他不是个满脸横肉的凶汉,事实上,他向来很温和,像只温驯的狗。但是当别人用最下流的语言辱及他的父母时,他这只狗会毫不犹豫地跳起来,张开从来不曾撕咬过的血盆大口,狠狠地将那人撕成两段。
即便代价是自己的生命。
对男人来说,总有比死亡更珍贵的东西。
往往在这时候,人们才发现,这条温和的金毛犬凶猛起来居然丝毫不亚于森林狼。
如果老秋在场,他一定会高兴地猛灌一口烈酒,击掌说:“磅礴大气,跋扈少年,可来痛饮一杯否?!”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高欢的逆鳞就是父母。但是在他心目中,跟父母处于同等位置的还有一样东西,那东西如哀哀劬劳的张兰和高求般几十年如一日地将他哺育长大,赐予他无上的荣耀和历史的光辉。
那东西叫国家。
那东西叫民族。
五千年的光辉荣耀流淌在不屈的血液中,那个曾经豪迈地宣称“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的伟大民族绵延至今永存不倒,并且以这个星球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疯狂速度高傲腾飞,这是隐藏在高欢骨子里的骄傲。
五十多年前,跃居帝国列强的东面那个岛国邻居曾经非常自信。
他们设想出宏达的大陆政策,运用经济学原理,将共和国的各种情况代入公式,最后用并不复杂的模型公式得出结论:
“灭亡共和国,三个月足矣。”
当时情况确实很分明。岛国优势大得可怕,他们有日立,有东芝,有雅马哈,有川崎重工,有三菱重工还有富士重工,不仅武器先进,就连士兵都训练有素,而那时的共和国军阀混战,民不聊生,长江以北赤地千里,长江以南战乱无休,老百姓麻木,怕死,官员腐败,油滑,依然沉沦在农业帝国的共和国的工业产值加起来竟然只有岛国的零头!
大曰本帝国必胜!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但他们还忽略了一种东西。
人。
人是上帝的杰作,是自然界创造出的唯一可以对大自然抛去质疑目光的生灵。人的力量无法用统计学计算出来。
尤其是共和国的人。
于是岛国军队进入共和国,于是战争从三个月打到八年。
与此同时,亚洲战场全面溃败,岛国军队横扫东南亚,不久之后,号称现代文明中心的欧洲战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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