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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吃在嘴里,让吃的人回味无穷;然后再说抓饭中的“肉”:用手抓起一块,带骨头的羊肉,还没有到嘴边,就能闻到那吸引人,奇特的鲜香味,吃在嘴里,感到肉质特别地鲜嫩,令吃者感到心旷神怡,久久地让人留恋,令人回味,如果你一块肉,感到不够,还可以在,另外加肉,直到你吃舒服了为止。
战必胜和古兰丹姆,那真是胃口大开,食欲大振,两个人,又分别增添了,三块带骨头的羊肉,那吃得那,才叫香呢。
战必胜和古兰丹姆,看着满屋内的人,除了坐着吃“抓饭的”;还有不少人,是从外面进来,等待着吃抓饭的,每天的人,都是这么多么吗?如果天天,都是这么多,那这家的钱,岂不是挣飞了。